离歌小说主人公是飘飘英国留学

胡静
胡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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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歌小说主人公是飘飘英国留学

A. 找一本小说,主角的名字是离歌

有很多小说,你要的是言情小说,还是穿越小说?

B. 小说《离歌》一共有几部

《离歌》第一部

[编辑本段]基本信息
·出版社:万卷出版公司
·页码:243 页
·出版日期:2022年
·ISBN:7807591498/9787807591498
·条形码:9787807591498
·版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16
·中文:中文
·外文书名:FAREWELL SONG
[编辑本段]目录

Part 1 过去
Part 2 少年
后记:我不做外星人很多年
[编辑本段]内容简介
出生在雅安雨城的女孩马卓,自小父亲死于非命,母亲去向不明。由奶奶抚养长大。
九岁那年,马卓失踪许久的母亲林果果忽然出现,带她逃离常年潮湿阴翳的老宅院,来到了繁华的大都市成都。
几乎陌生的母亲林果果,有着和姓名一样独特的性格,带给幼年马卓短暂幸福的同时,也带来灾难——林果果忽然神秘去世,连遗言都不曾留下。马卓被一直追随母亲的男子阿南送回老家,面对奄奄一息的奶奶和残忍虐待她的小叔,马卓在艰难的忍受中度日。
阿南搭救了马卓,又一次带她离开雅安,去往江南某城,开始了新的生活。几年后,马卓已是婷婷玉立的少女,继承了母亲特立独行的性格,成绩优异,沉默寡言。幼年时的特殊遭遇,使她早熟早慧。可是青春期的成长剧痛,还是不可避免的降临在她身上。以全县第一名的成绩考上天中后,她结识了副校长的外甥女——倒卖A货的少女颜舒舒,与其成为密友。又是偶然中的偶然,技校问题少年“毒药”,闯入了她的生命,桀骜不驯的“毒药”仿佛生活在一切规则之外,马卓却被他身上神秘的力量深深吸引。冥冥之中,像有一条命运之线,在“乖女生”和“坏男孩”之间贯穿,徘徊,最终,义无反顾地将他们拉在了一起。
在无以为报的恩情和颤颤巍巍的爱情的挣扎中,已然平静多年的少女马卓的生命,又一次掀起惊涛。名叫“毒药”的男孩,会给这个经历坎坷的女孩的生命又添上怎样浓烈的一笔?从小到大从未幸免过的离别之歌,又将怎样决绝地,轰轰烈烈地在她的世界里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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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本段]作者简介
饶雪漫 自由作家,四川自贡人。生于七十年代,从十四岁发表文章,已经在青春文学这个领域经营了十八年。出版作品五十多部,是一个集创作,创意,推广等多项才能的作家。已出版作品五十余部,作品语言优美、故事动人、风格多变,享有“文字女巫”之称。 曾成功推出国内第一个写作组合“花衣裳”,二年内创下了出版丛书近十套总销售过百万的佳绩;又率先提出“青春疼痛文字”,“青春狂爱”“青春影像”小说的新概念,在圈里圈外引起巨大反响。其作品语言风格多变,被广大的男生女生亲切地称为“文字女巫”,作品多次登上全国各类畅销书排行榜。由于她在图书市场上不俗的表现,被诸多媒体称为新一代青春文学的掌门人。代表作有:《左耳》《沙漏》。
[编辑本段]主题歌曲
歌曲:《离歌》
作词:饶雪漫
演唱:黄婉婷
风决定了蒲公英的方向
你决定了我的悲伤
爱是最华美的衣裳
失去它该拿什么来伪装
痛教会我这一记的成长
也教会我什么叫原谅
当你离开我也出发
去向你说过的无法抵达的远方
这一首离别的歌
是如此回味悠长
就算星星睡着月亮变卦
你还是不准将它遗忘
当你有天白发如霜
偶尔怀念我的模样
会不会忽然就笑起来
小小爱人一生光亮
痛教会我这一记的成长
也教会我什么叫原谅
当你离开我也出发
去向你说过的无法抵达的远方
这一首离别的歌
我用心唱了又唱
如果你听不懂我的倔强
听懂了怀念也是一样
就算我失去了翅膀
就算我再不能飞翔
就算你永远都不会知道
我还是像从前一样的痴狂
这一首离别的歌
是如此微微忧伤
就算星星睡着月亮变卦
你还是不准将它遗忘
当你有天白发如霜
偶尔怀念我的模样
会不会忽然就笑起来
小小爱人一生光亮
这一首离别的歌
是如此微微忧伤
就算星星睡着月亮变卦
你还是不准将它遗忘
当你有天白发如霜
偶尔怀念我的模样
会不会忽然就笑起来
小小爱人一生光亮
[编辑本段]文段摘要
第一部分
十八岁那年的夏末秋初,我终于到达北京。我坐的是飞机,阿南一直送我到安检处。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坐飞机,行李托运了,我只背一个小包,非常轻松。把证件递给安检人员的时候,我回头看了一下阿南,他正朝我挥手,隔着很远的距离,我清晰地看到他眉间的"川"字。我迅速地把头别了过去,不让他看到我眼眶里的泪水。阿南老了,我走了。我知道他会夜夜想我,像我想他一样。但我一定得走,这是一件多么抱歉的事
第二部分半个月后,我成了红星小学三年级的一名小学生。都亏她和阿南的打点。我想她一定花了很多钱,这让我心里确确实实有些不好受。阿南找了医生来家里替她看伤,据说是用了什么特效的药,她的身体慢慢康复了。上课前的那个晚上,她给我买了一大包东西。除了书包和铅笔盒,还有三件新衣服。红黄绿,非常鲜艳的颜色,全部都是连衣裙。我在雅安的时候,从来没有过一条连衣裙。当我看到那些裙子的时候,竟然有种做梦般的感觉,以至于微微脸红。可她偏要我一件一件换给她看。她点着一根香烟,坐在床头,看着我,由衷地说:"马卓你真幸福。我小时候穿得像捡破烂的,长大后,衣服都是偷家里的钱买的。噢,从来都没正大光明地当过仙女。"
第三部分
那一年的夏天,天空一直飘着若有似无的云,蝉鸣不知疲倦地从早晨八点就准时开始,要一直吵到日落才罢休。虽说来自盆地,我对东南沿海地区的夏天,倒不甚感到不适,除了这里时不时就刮过来的大风,让我总能从中辨别出海水的甜腥。其实这里离海有着一定的距离,这让我对自己的嗅觉总感到困惑,不知自己是否异于常人。更令我困惑的问题是,不知道为什么,那一阵子我很怕照镜子,我怕看到自己的脸,我似乎告别了自己的婴儿肥,脸上的轮廓越来越清晰,这让我想起某些已经封藏在记忆里良久的往事,某些早就已经离我而去的人。

[编辑本段]《离歌》第二部

[编辑本段]目录
Part 1 青春(上)
Part 2 青春(下)
后记 我是故意的
[编辑本段]基本信息
·出版社:万卷出版公司
·页码:275 页
·出版日期:2022年
·ISBN:9787807596431
·条形码:9787807596431
·版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32
·中文:中文
[编辑本段]内容简介
《离歌》讲述的是四川姑娘马卓的传奇经历。在《离歌Ⅰ》中,马卓在母亲林果果离奇遇害后,跟养父阿南一起生活,平静的生活却因一个叫“毒药”的男生的出现,重新变得跌宕与险恶。在《离歌Ⅱ》中,马卓下定决心了断和毒药之间的纠缠,却因为好友颜舒舒的“艳照”事件不得不求助于他。毒药的女朋友——校花于安朵则越来越神秘,她在马卓面前玩弄了自残的把戏,警告她,想进入毒药的生活,将付出惨痛的代价。
而当毒药的姐姐——酷似林果果的夏花出现在阿南面前时,又会在这对父女的生活里激起怎样的波澜呢?
饶雪漫2022年度新作《离歌Ⅱ》,延续疼痛青春路线,带给读者惊心动魄的感动。

文段摘要

Part 1
像风灌进回忆一样
痛被吹散
爱却在不知不觉中着了凉
摘自马卓新版博客《我们的爱着了凉》
(1)
白色衬衫上掉了一只深蓝色纽扣,我钉了差不多有整整一下午。MP3里循环播放的是王菲的一首老歌,听到我双耳几近麻木。窗台上晒着我的黑色大书包,已经被我洗过了三次,却还是觉得背带上有些碍眼的脏。这个寒假我有新鲜的发现,当你极为缓慢或者是重复地去做一件事,会产生时光被粘住的错觉,风不动云不走,墙上的钟仿佛也迟钝了,一切在你眼前都以慢动作的方式呈现,甚至心事。
很好,这正是我的需要。
黄昏的时候屋外响起轻微的敲门声,我起身开门,看到阿南。他手里端着一杯奶茶,对我说:“我回来晚了,奶奶打麻将刚回,今天晚饭要等会儿了,你先喝点东西。”
“不饿。”我冲他笑,却还是把杯子接过来。
“明天早些起,”他说,“我们去市里,买些新学期需要的东西,快开学了,你也该添置几件新衣服了。再说,我还有惊喜要送给你。”
“什么?”我问。
他不答,故作神秘。
其实我能猜到,他所谓的“惊喜”多半是他在市里的小超市就要开业了,虽然我从没过问,但我知道这些日子以来他都在忙这件事。不过我并没有戳穿他,而是很配合地答道:“好的呀。”
“你还应该理个发。”他看着我说,“刘海挡到眼睛了,会对视力有影响。”
“知道了。”我说。
他笑笑,把脚伸得老长,让我看。我这才注意到他脚上的鞋,ECCO。这是我去年买给他的生日礼物,他一直没舍得穿,此时此刻被他套在脚上,擦得很亮。
Part 2
(6)
日光之下,并无新事。
如果用这句《圣经》里的话来形容天中,恐怕不能成立。在我的眼里,比起以前我们县里那所安安静静的学校,天中就好比各种怪事集中的大本营,每天都有层出不穷的新闻发生。
周一这天,我们班教室后门居然贴出了一张告示,大白纸,鲜红的字。张贴者是颜舒舒,告示大意如下:本人遇资金周转问题,急需现金五千元,请各位江湖好友鼎力相助,陪我共度难关,在下感激不尽。所借款项保证一月内归还,并附上百分之二十的利息聊表谢意。愿意者,可火速来电。本人手机:138XXXX0453。
这张纸是在课间操的时间被贴在后门上的。但令颜舒舒始料未及的是,老爽会在课间操结束之后跟着大家一起走进教室视察卫生。于是,这张刚刚被贴上去的告示,就在大家的嘻笑声中,被老爽的一只大手扯了下来。
他将那张薄薄的纸揉成一团,扔在颜舒舒的课桌上。
Part 3
(11)
我在清晨五点半的时候醒来。空气中有薄荷的味道,来历不明。他仍然在酣睡中,一根胳膊伸得老长老长,不幸的是,我的后脑勺正躺在上面。我抬起头,好像淤积在后脑勺整个夜晚的血液一下子通畅了,冰凉彻骨的脚尖也在一瞬间变得有了些许暖意。我蹑手蹑脚地越过他爬下床,却不小心一脚碰到放在床边的脸盆,发出惊天动地的声响。我惊慌地转头看,发现他的手臂还安然放在原处,连睫毛都不曾动一动。
男生的睡眠,原来可以到这样死沉的境界,真让人羡慕。
我不能记起昨晚我们到底是几点钟入睡的,也许三点,也许四点……在我一生的记忆里,我都没有说过像昨晚那么多的话,我跟他讲雅安,讲那里的雨,讲奶奶、小叔,讲林果果、阿南,甚至蓝图。他很少发问,只是听我说,直到我说得口干舌燥,在他的怀里沉沉睡去。

C. 饶雪漫小说《离歌》的结局

马卓走了
马卓,从来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多余者。
我挂著护身符直指我心脏方向,它内曾在那容裏划过一个小口子,把我的心取了出来,送给那个叫做毒药的人,任他细细把玩欣赏。不知道后来,他将它送回来了没有?我只知道,如今,我要尽我的全力使那个口子张好,愈合,不留疤痕。
不管从此有没有心,至少看上去,毫发无伤。
天空纯净,阳光照耀山上枯黄的草垛,这是旧的在被晾晒,也是新的在被酝酿,一切仿若去年此时。我站在山顶,从包裏取出一张纸,叠成一个纸飞机。我的手工一向很差,叠的很不好,它的翅膀是歪歪斜斜的,往下冲的时候也歪歪斜斜的,显得不那麼有力量,慢慢的我就看不见它的翅膀.。
我要和它比赛飞翔,只不过,我们的方向不一样。
对不起,再见。
我会记得,我曾深深爱过你,在十七岁本不该轻言说爱的年纪。

D. 饶雪漫小说离歌

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KJGvI_JaJwA/

《我非常非常想你》
演唱:易慧

晴天 雨天 星期天
没有你的每一天
我把走过的路都走一遍
任狂风 吹乱从前

这是我最放纵的思念
停留在十七岁那年的夏天
想像你从没离开过我身边
那誓言 回荡耳边

我非常非常的想你
想你大声的笑和红色的雨衣
我们有过的相遇
和每一场别离
我发誓从来都未曾忘记

我非常非常的想你
隔着再也无法靠近的距离
多么遗憾
却无能为力
我们终究不能在一起

今天 明天 离别天
数不清过了多少天
记忆是最美的诗篇
每一句 苦涩甘甜

这将是我最后的孤单
原谅我离别时候不够勇敢
你一定记得我哭红的双眼
转过身 往事如烟

我非常非常的想你
多少次想要大声地告诉你
我已经有了他
有了新的爱情
听你的话将日子好好继续

我非常非常的想你
这是我最透明的秘密
埋藏你再也给不了我的永远
相信一定 有个新朋友
替我好好好好地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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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Chapter 1 牢已破,专你必须容忍羊的离去
“我喜欢属你。”
一个月前,有个男孩子这样对我说。
当时我和他正坐在大学图书馆的阅览室里,我们的四周坐的全是专心阅读的眼镜学子。白炽灯的光芒清冽,映得周遭一片莹白。所有的人都像陷在一块巨大琥珀中。
这个时候开玩笑是很不道德的。
我挑挑眉头,继续好整以暇地向笔记本上抄写着他几分钟前帮我算出来的实函作业,嘴唇轻启:“换个对象,她会高兴得为你疯狂。”
“以为我在逗你玩吗?”
“要不然怎样,腥腥作态地附合你?老大,你选错地方了。”
“我说得是真心话。”
“在我写完作业,并且离开这里之前,shut up。”
他很配合地不再讲话,我飞快地写完作业,然后把书本放回包包里,把演算纸推还给他,炫了桃花眼给他:“谢谢你哦,再见。”不想他一下子把我按回到座位的更深处,“小狐狸,这样就想走?”
“要不然怎样啊,难道你想我请你吃碗馄吞?喂,才一道题,你这样做狠了点吧,你可是学院里堂堂的硕士研究生,校……

F. 《离歌》小说2、3

饶雪漫青抄春疼袭痛系列小说
3已经有出版
http://book.qq.com/s/book/0/13/13240/
1

3

G. 小说《离歌》的大结局是什么

最后结局是两个人分开了,夏花死了,肖哲出国了
本来马卓和毒药都要结婚了,后来马卓看见毒药有女儿了,而且是晶晶的,就和毒药分手了,其实毒药的那个女儿是晶晶和她前夫生的,马卓误会毒药,加之夏花临死前希望马卓能够离开毒药,最后马卓出国了。
原章节
Chapter1
如果要总结一下 ,我和他说的最多的一个词是:为什么。
为什么你不去找她?
为什么你每天都要喝这种苦啦吧唧的藏茶?
问得最多的一句是:为什么你不去看看你的眼睛?
当然这些问题他一个也没回答我。

三年前我甩开那些狐朋狗友、关掉手机,偷偷地跟踪他来到这里。最开始的一段时间,吴媚媚跑来找我,极力劝说我回北京,她说从前没有好好照顾我长大,现在要带我移民去澳洲重新开始。就算我知道她有心补偿我,我也不要接受这样的安排。我已经有了自己的生活,有一些自己想做的事。

不过至于为什么我会有这样的决定,我还不想回答也没想好如何回答。人生又不是写试卷,哪里需要那么多标准答案?

好在这一次吴媚媚没有强迫我,最后的最后她居然说:“能在这里定定心也好。”

所以她投资了这座茶园,让我和他一起当起了老板。

虽然我今年还不到20岁,但不夸张的说,我经历的事情比有些人活80多岁经历的还多。所以谈起人生,也多少可以稍稍感慨一下的吧。反正我觉得我的人生里已经不可能再有什么翻新的戏码了。之前过得太轰轰烈烈,现在反而越发平淡了起来,尤其是和一个老男人以及一个整天皱着眉头的小女孩一起生活的日子,我越发安于现状。

他从来也没有问过我为什么要留在这儿,却也从来没有要坚决把我赶走的意思。

大概他觉得我能和采采做个伴也不算太糟吧。

当然另一个原因,找她闷骚又极好面子的个性,我猜他死也不会说出口。
Chapter2
虽然已将变成了这副德性,但我还是不得不承认,他依旧是一个很有魅力的男人。在这老屋里晚上没电视,我的唯一保留节目就是吹牛。在那昏暗的灯光下,我把我那点和小流氓鬼混、被黑社会绑架的事颠来倒去添油加醋地说了N遍。我就差没说自己一个人踏平了整个拉斯维加斯,让阿尔·帕西诺认我当教父。我一边说一边观察着他的表情,他微闭着眼不为所动,好像我那些充满冒险色彩的过去,在他眼里统统不值一提。

我只好使出杀手锏:“喂,你留我在这里,是不是想让我带给你一点她的消息啊?”

我原本以为他会暴跳如雷,或者对我反唇相讥,谁知道他只是淡淡的笑了笑,然后说了一句噎死我的话:“你猜?”

好吧我承认,我的道行,比起他来还是差的远。

他走出房间的时候对我说了句:“你睡的时候记得把灯关上,节约用电比较好。”

我靠,你明明啥都看不见了,还管我关不关灯干吗?
但我进屋后,还是把灯关了。

躺在床上,我伸长耳朵在黑暗里听到他在那屋烧水喝茶的声音。想象他的表情,禁不住轻轻微笑。我当时也能想象自己的这个微笑,一定是像言情小说里写的暗恋成痴的女主角一样的淑女的笑容。虽然我算不上个淑女,但我想那种想到他的柔软的心情,多少也能和淑女靠点边吧。

采采的脚从被窝里伸了出来,她已经越长越高,搞不好过一阵子就可以穿我的衣服了。

我一直对小孩子没好感,但我不抗据带她睡觉,她其实有自己的房间,但她总喜欢深更半夜的爬到我床上来,抱着我的脖子呼呼大睡。

刚开始我很是不喜欢,老觉得被人勒着脖子容易做噩梦。但不多几天倒也习惯了,采采软软的苹果脸常常偎着我的脖子,散发着孩子特有的气息。她脸上有个疤痕,是那场灾难留下的,等待着她的,还有好几次的手术。

我知道她没有妈妈,也没有安全感。

我也没有安全感,但好在我习惯了。
Charter3
他的日子过得毫无乐趣可言。除了管管茶园的事,每天就余喝茶发呆两件事可做。
最常看到他一个人坐在那个小山坡上,面对一片寂静的山林,默默地枯坐上大半天。
我猜不透他在想什么,他也不想与人分享。
直到有一天我看到她怀抱着一块木牌,小心翼翼的用袖口擦拭上面的灰尘。离开时还把木牌悄悄的收起来。
后来我翻出了他的宝贝木牌,发现了他那个也算不上是什么秘密的秘密。

其实是个人都能看出来,他还喜欢她。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喜欢。
那种喜欢的程度,远远超过我十五岁时,对那个叫叶贱贱的小男人莫名奇妙的依恋。
第一次知道他的存在,是在那个一本正经的马小三为了那个护身符跟我拼命的时候。其实我对那个形状奇怪的金属制品没多大兴趣,但鬼使神差般,我就是要和她争。
当然我最后还是还给了她,但那时我恐怕就在心底发誓,一定要会一会那个男人。
如果爱情不是给为你爱的人花光所有的钱,不是一起去看陈奕迅的演唱会,不是一起喝酒一起泡吧一起HIGH,那么我想知道,所谓的爱情,到底该是什么样子?
像他们那样,为了彼此吃尽苦头,却咬着牙一个字不说,一个拍拍屁股远渡重洋,一个抱着块冷冰冰的木牌发愣,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旷世真爱?
很遗憾,我不那么认为。

爱就要和她在一起,哪怕与全世界为敌。
不明白个性坚毅的他怎么会和电视剧里那些婆婆妈妈的男主角一样,傻傻不敢去追。
难道爱到最后都让人软弱,反而不敢直面?
还是仅仅因为他变成了一个瞎子?
我想她不会介意吧。反正我是真的不介意的。
我觉得他看不见更好。有时候我会把眼睛闭起来,想象自己看不见的样子,想象太阳从头顶上走过,风从耳边吹过,时间从我的身体里流过。
感觉其实不错。
就是无法想象,他若是爱上我。
有朝一日,或者只是一分,一秒。都无法想象。
失败的呐。
Chapter4
没办法,为了晚上跟他多呆一会,我只能挖空心思提高我的吹牛质量。为此我还专门让吴媚媚把我的电脑给我送了回来,网络嘛,功能强大。人肉嘛,我也懂的。
功夫不负有心人,很幸运,我在一个博客里发现了她的名字。
但是我看到的第一条消息竟然是:十年后,她终于决定嫁给我了。
虽然一直自称见多识广,但在当下,我却还是扎扎实实地像被人敲了一槌子在头上一样。
五雷轰顶,说的大约就是这种感觉吧。
愣住五秒,又反复看了好多遍。
才确认这是一个毫无疑问的陈述句。
那个夜晚,我前所未有的沉默。
讲,不讲?
我一辈子都没有这么纠结过。
明明希望他能勇敢的做他自己去把失去的爱情追回来。
可我却为何还是暗藏私心,想要守住这个秘密,把他留住。
前提是:如果不讲,他就可以是我的,那我打死也不会讲的。
我当然希望他是我的,这个希望在我心里生存了将近三年。
我去找他的那个晚上,当我从火海里把他拖出来,又看到他不顾一切的跑进去,把采采拖出来的时候,我就一直想,如果他可以活着,我会永远都留在他身边。当医生跟我说,命保住了,眼睛保不住了的时候,我把那个医生的骨头都快晃散了,我一直晃他一边大声喊:“把我的眼角膜捐给他把我的眼角膜捐给他把我的眼角膜捐给他!”
直到吴媚媚当机立断的给我一巴掌,我才在医院空荡荡的走廊里蹲下来,掩面,哭得肝肠寸断。
这就是我洛丢丢的爱情。只求轰轰烈烈,爱过无悔。
我甚至无数次矫情的想到自己从来都没有这样子爱过一个人。
即使是在被叶贱贱迷得头晕目眩六亲不认的那段时间里,我也没有过这样强烈的感受。
原来马卓以前跟我说的是真的。遇到真爱的时候,你根本没得选择。
我想他大概就是我的真爱。
我愿意我的是他的。我的一切都是他的。
只可惜他从来都不要。
Chapter5
说实话,我没有冒过险。我也没准备好要主动出击。
因为我知道,一旦不慎,将是永远的失去。我宁愿他忽视我的爱与崇拜,只当我是朋友。
必竟现在能够肆意凝望他的背影,毫无顾忌的与他谈笑,已经足够将我的心装得满满的了。我虽是贪心之人,却不是那个捡玉米棒子的笨狗熊。得失之间,总得从长计议。
但是那一天,我忽然想跟他玩一个游戏。
我走到他身后,把步子走的很轻很轻。
我拿了一根细细的草,去弄他的脖子。他的脖子很有型,看上去很性感,如果他因为痒而把它缩起来,一定很好玩。
我真的好想好想俯下身,去吻一下那个脖子,轻轻一下就好。
“丢丢。”他轻声说,“如果无聊,你可以去上上网。”
“你怎么知道是我?”我不服气的说,“为什么不是采采,为什么不是别的人?”
我瞪着他的脸。这张妖孽的脸上摆明了一副“我就知道是你捣鬼”的表情。明明看不见,却什么都瞒不过他。
就在我忍不住又对着他的脸陷入昏迷之时,只听他很轻松的说了一句。
“欺负一个瞎子是不道德的。”

“喂,你说,到底神马是爱情?”他装模作样侍弄花草的时候,我问他。
他还是老样子,装没听见。
我气的踢翻了他的水壶。“如果我告诉你,她半个月后会回来,而且,她很快就要结婚了,嫁给那个姓肖的,你会不会有兴趣回答我的问题?”
如果我没看错,他的手在空中停顿了一秒。
“如果你再捣乱的话我就把你赶出去!”下一秒他就若无其事般,沉声说,顺手扶起了被我踢倒的水壶。
这已经够了。我吹着欢乐的口哨走开了,故意把脚步踏的很响。
Chapter6
那天我开车,去镇上买了啤酒,牛肉以及他最爱吃的烧鸡。
可是,他居然一口酒都不喝。
最后,是我一个人把那些酒喝光了,醉的不省人事。
真好笑,又不是我的前女友要结婚了,我借酒浇什么愁。
仿佛是他把我抱回了床上,一定是他,因为采采没有那个力气。而我们这个鬼地方,到了晚上不会有别的人。我在迷糊间抱住他的脖子,问他:“你为什么不喝,喝死老娘了。”
“以后告诉你。”他说。
那天晚上我就一直做梦啊,梦到吴媚媚,还梦到那个方律师,他拿着手铐,一步一步走近我说:“我要把你关起来!关一辈子。”
我转身就跑,但怎么都跑不掉,他拿着那个大手铐,总是恶狠狠的站在我前方。
我吓得尖叫,我的叫声惊醒了采采。
她跑去叫来了他。
他进屋的时候其实我已经醒了,但我把眼睛闭起来,装死。
他摸了摸我的额头对采采说:“没事,兴许是做恶梦了。”
又说:“醒了就自己起来喝点水,别装了。”
他不是什么都看不见了么,可是他怎么好象什么都看得见?
我睁开眼,用双手在他眼前晃来晃去,发现他真是一点反应都没有。
他走了以后,我一个人抱着膝盖坐在月光里。
我想着那个梦,想着我可以醒来,而他将永远在黑暗里,忽然就哭了。
Chapter7
那个姓肖的,总是在博客上晒他的幸福。就差没得意地翘起小尾巴了。
有时候看的人真是恨得牙痒痒。
其实我也不讨厌那个姓肖的,他长得还挺讨喜的。但我就是觉得他抢走了别人的东西还沾沾自喜,这一点很不好。跟谁显摆跟谁示威呢。
我透露那个消息后,他看上去很平静,但我知道他内心波澜壮阔。第十四天,他把我叫到了屋子里。他打开了他的旧皮箱,从里面拿出了一个盒子对我说:“很多年前,在香港买的,打算跟她求婚,结果一直没送掉。你替我去送给她吧,就说是你送的结婚礼物好了。”
我打开盒子来,看到一块名表。好漂亮的女士腕表,钻石钻石亮晶晶,估计一定值不少的钱。
“我不去。”我说。
“你要是去了,回来有奖励。”他说。
“先说是什么!”我靠近他。
“我陪你下棋。”他说。
“切!”除非脑残,不然不会有人认为跟一个瞎子下棋是一件好玩的事。
“你可以任意取笑我。”他补充说。
我捧着那个盒子,提了一个很大胆的要求,我说:“如果我按你所说的去做了,我可不可以,让你吻我一下?”
他愣了一下,答我说:“不可以。”
“那可不可以,让我吻你一下?”
他还是愣了一下,还是答我说:“不可以。”
“那可不可以我们互相吻一下?”
“不可以!”这回回答的,是站在门边的采采。
晚上,我骂采采说:“你不支持我,信不信我抽你。”
采采一点儿都不怕。
她回答我说:“我爸只爱我妈咪。”
这个可怜的孩子,她连谁是他爸都没搞清楚就在这里乱讲。
怪只怪大人们欠孩子的太多了,这一切真的不是她的错。
Chapter8
虽然什么都是不可以,我还是决定帮他 。
我决定为了他,去把马卓带回来。
谁叫我的爱情落在他的身上,不得不为他赴汤蹈火呢。
谁叫我曾经欠他一个巨大的人情?
接近那栋房子的时候,我首先听见一阵鞭炮声,噼里啪啦,震得我耳朵发麻。
今天,是她大喜的日子吧。
爱了十年,历尽艰险,每当要走到一起,总是会被千奇百怪的事情破局——对他们来说,也许这就是命运。
可是对我来说,当我15岁因为被怀疑贩毒扔进拘留所,当所有人都认为我无可救药,当那些道貌岸然的人恨不得在我身上踏上一脚,只有她一个人没有放弃我。我做啤酒妹流落街头,也是她,塞给我一百块钱让我打车回家。当我把U盘交到她的手里那一刻,我就知道,她会为我伸张正义,失去工作也在所不惜。
没有人对我这么好,是她让我有勇气去想——命这种东西,还是事在人为,总有一天,我会变成你们都不认识的样子。
所以,我不会让他们这样败给命运。
Chapter9
看到她看着他的眼神我就知道,我没有赌错。他们俩分明就是尘缘未了!
看她往他去的地方飞奔,我好像忽然明白,爱一个人,大概就是不顾命运的阻挠、不怕惨烈的运气、不顾往日和必将到来的伤害,还是要在一起的执迷不悟。
因为深爱,所以要在一起。不论剩下多少时间,不论与世界背道而驰,都只奔往有他的地方。
我选择离开,成全这段几度被命运拆散的爱情。
我选择放弃,只是因为——我要你们在一起。

我走了,懒的跟你们这对幸福的可耻的人道别。
今后还有山山水水磕磕绊绊,麻烦你们都自己去解决。
我懂的事情,想必你们也早已懂得:爱一个人,必须与他坦诚相对,将自己最软弱的地方、最隐秘的伤口,统统展现在他的面前。
让可笑的自尊、面子统统见鬼去。
只要爱,不想其他。
而我,我会找到下一个,让我全心全意去爱的人。
END.

H. 小说《离歌》作者是谁

离歌——饶雪漫著 小说作者:饶雪漫
小说类别:都市言情 总点击:内287615 总推荐:5 总字数:237410 更新:09年08月11日 评论:容57

出生在雅安雨城的女孩马卓,自小父亲死于非命,母亲去向不明,由奶奶抚养长大。九岁那年,马卓失踪许久的母亲林果果忽然出现,带她逃离常年潮湿阴翳的老宅院,来到了繁华的大都市成都。
几乎陌生的母亲林果果,有着和姓名一样独特的性格,带给幼年马卓短暂幸福的同时,也带来灾难——她忽然神秘去世,连遗言都不曾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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