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小说读后感2022字

吴凌晴
吴凌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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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小说读后感2022字

❶ 谁有2022字名著读后感

《欧也妮·葛朗台》是欧洲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和杰出代表--巴尔扎克创作的《人间喜剧》中的一部杰出作品。故事是在家庭内部日常生活中展开的,没有耸人听闻的事件,没有丝毫传奇色彩,正如作者本人所说,这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平凡悲剧",而其惨烈的程序却不亚于古典悲剧。
悭吝精明的百万富翁,有位天真美丽的独生女儿,她爱上了一个破产落魄的亲戚,为了资助他"闯天下",不惜倾囊赠予全部私蓄,从而激怒爱财如命的父亲,父女间发生激烈的冲突,吓得胆小而贤淑的慈母从此一病不起;可是在期待中丧失父亲、损耗青春的痴情姑娘,最终等到的却是发财归来的负心汉。
这类痴情女子负心汉的故事我们并不少见,但是为什么巴尔扎克的这本小说会成为一部杰作呢?除了由于巴尔扎克为情节提供了一个真实的行动背景外,更是由于小说作者创造了一群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

据安德烈·莫洛亚考证,其实巴尔扎克只去过索缪一次,而且仅仅停留了几个小时;有人还找出小说中的破绽,证明故事更像发生在图尔。这些都无碍于作品的真实性。巴尔扎克对索缪的描写,无非是为了提供一个人物活动所需的典型场所,它可以是索缪,也可以是别处,但必须是法国在那个时代的内地社会的缩影。同样,到索缪去寻访小说人物的原形也是徒劳的。他们是巴尔扎克心目中的一群内地人物的典型。在巴尔扎克的作品中,艺术真实的感染力来自他对观察所得的提炼和加工,来自他以此塑造的人物在读者心目中获得的认同。老葛朗台的性格是显然与守财奴的传统形象大不相同。莫里哀的阿巴公�一译阿巴贡--编者注 只知吝啬,虽然也爱财如命,但是仅仅热衷于守财,连放债都舍不得。而老葛朗台却不只是守财,更善于发财。为了赚钱,他不惜掏空自己积攒的金银。他精于计算,能审时度势,像老虎、像巨蟒,平时不动声色,看准时机会果断迅速地扑向猎物,万无一失地把大堆金银吞进血盆大口般的钱袋。有人发革命财,有人发复辟财,而他革命财也发,复辟财也发。索缪城里没有一个人不曾尝到过他的利爪的滋味,却没有人恨他,索缪的居民反而敬佩他,把他看成索缪的光荣。他实际上成了人们心目中的上帝,因为他代表了在那个社会具有无边法力的金钱。对金钱的追逐是一种顽固的意念,而小说想证明的偏偏又是这种意念的破坏力量,它摧毁了整个家庭。

巴尔扎克的这部代表作,描写了资产阶级暴发户发家的罪恶手段,作品深刻揭露了资产阶级的贪婪本性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塑造出葛朗台这样一个举世闻名的吝啬鬼形象。据说,这部小说是巴尔扎克与后来成为他妻子的俄国贵妇韩斯卡夫人热恋时的产物。巴尔扎克本人非常珍爱这部小说,称它为"最出色的画稿之一"。一百多年来,这部作品以其自身独特的文学美学价值对世界文学的发展和人类进步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马克思、恩格斯因此赞誉巴尔扎克是"超群的小说家"。

雨果说:巴尔扎克所有的书仅仅组成一部书:一部生动的、闪光的、深刻的书,在这部书里,我们看到我们的整个现代文明在来去、走动,带着我也说不清楚的、和现实掺杂在一起的惊惶与恐怖之感;一部了不起的书,诗人题作喜剧,而他本可以题作历史的…… 左拉说:在巴尔扎克生动逼真的人物形象面前,古希腊罗马的人物变得苍白无力、浑身抖颤,中古的人物像玩具铅兵一样倒伏在地。

《欧也妮·葛朗台》是巴尔扎克卷帙浩繁的小说中最优秀的小说之一,是其创作的一次飞跃。这部小说在人物塑造、环境描写、故事叙述等方面取得了惊人的成就,它震撼着每一位读者,在法兰西文学史上具有独特的魅力。

在这个家庭中光明和黑暗的对比十分强烈。与老葛朗台形成鲜明对照的是葛朗台太太的圣洁和葛朗台小姐的善良慷慨。圣洁的价值观在金钱统治的社会只有遭到无情的蹂躏。在这阴暗的小天地中,欧也妮的形象显得特别美丽明亮,但是这颗明星注定要黯淡下去。
在对欧也妮形象的描述中,我们也感到了巴尔扎克作品中少有的抒情气氛,它是那样浓郁、那样感人,所以我们读罢小说,掩卷遐思时,那垛长着野花的旧墙,那个狭小的花园以及树阴下那条曾聆听纯情恋人山盟海誓的长凳,仍使我们在浩叹之余感到一丝温馨。
回答者:好huhu - 千总 四级 7-29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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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后感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
还是挺难的

读了《伊索寓言》这本书,使我爱不释手,有了许多感想,心里总是想着这本书的内容,里面的人物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
《伊索寓言》的作者是古希腊的伊索,他是传说中的人物,他写的都是对生活中某种现象的批判、启示和教训。
用大家最熟悉的几个寓言来举例吧。
《狼和小羊》这一则寓言中讲的是:狼想把小羊吃掉,用各种方法来和小羊狡辩。揭穿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龟兔赛跑》这一则寓言,结果大家都知道,是乌龟赢了。因为他不懈的努力,换取了胜利。而兔子却高傲、自大。低估了别人,总认为自己最厉害,其实有自信心是好的,但不能太过于自信,因为那就不叫自信了,而叫骄傲。
另我感触最深的是《胆小鬼》这个故事,他讲了一个人,胆子很小,生活条件不好,却很贪财,总想得到不劳而获的财物。
有一天,他上山砍柴。累极了,背着柴下山回家去了。在山脚下的一条小路上,看见了一头金色的狮子,他不敢碰,心想:这到底是活的,还是雕像呢。那狮子一动不动,也不出声音,一定是雕像,这是神恩赐给我的,看我这样的穷,想让我卖一个好价钱。
他向四周巡视了一遍,确定没有人,就抓起“狮子”的前爪和后爪,可它太重了,拿不起来。他好像很聪明似的想:人多力量大吗,我回去把家人找来一起搬。之后,他就跑回家去了。
等他把家里的,男女老少都找来时,那个金狮子已经不见了。
他告诉人们,做事一定要果断,不能拖拖拉拉的。否则,什么事情都变的很糟糕的。有一句话说的好,“效率就是金钱”。做事要讲究效率,如果做事慢了,就什么事情也办不好了。这就叫做“一事无成”。

善,这个字眼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它是一种传统美德、是心灵美的体现、是来自灵魂深处的东西。生活中常常会看到这样的景象:在公交车上,有人毫不犹豫地让座;在商店里,有人把多找的零钱义无返顾地还给营业员;在街头,有人会伸出援手,把兜里的钱或多或少投进乞丐求讨施舍的碗里等等,其实,这些都是善的表现。
善良的人终究会有好的结果的,所谓“善有善报”就是这个道理。《格林童话》中《灰姑娘》这则故事中的主人公灰姑娘,尽管受尽了继母与姐姐们的欺负与侮辱,但心地依旧善良,最终获得了幸福。再比如说《小天使和鞋匠》中的鞋匠,他虽然不富裕,可心却很善,把挣到的钱救济穷人,结果小天使们为他创造了奇迹,他的生意越做越红火。我还听说这样一件真实的事:有个好心的农妇从败子手里买下了一只野鸭,并细心照料它。最终,野鸭为那个并不有钱的农妇创造了一笔不菲的财富。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善良的,恶毒的人总会遭到惩罚。《白雪公主》中的王后就是很好的例子。她千方百计,不择手段地伤害白雪公主,末了却为了那颗妒忌心而活活气死。妇孺皆知的大灰狼,不但没有得逞,吃掉小山羊,而且还白白搭上了性命,正是应验了那句“恶有恶报”。可以说一个人失去了善良,就等于失去了灵魂,失去了人性,就等于行尸走肉。那些犯罪的不法分子也该醒醒了!他们利用了别人的善良,逍遥法外,为所欲为,真是可憎、可恶、可气、可恨!
《格林童话》让我更深地了解了人性,了解了人性的真、善、美,同时也了解了人性丑陋的一面。愿每个人都成为善良的人,这样,世界才会真正成为
说到书,从小到大我们不知读了多少。但对于我来说,最喜爱的当然是《格林童话》了,不要笑我幼稚,这的确是一本好书。从哑哑学语开始,我就捧着彩图版的格林童话,兴奋地看着王子把公主救出来。到了小学,我边看拼音注解边看故事,同情公主,厌恶巫婆,常常看到美好的结局,开心得手舞足蹈。现在,我已经长大了,我也仍会捧着一本精装版的《格林童话全集》细细品味一番,不仅仅是故事情节,更多的是对其语言、艺术手法以及其主旨的体会。《格林童话》在语言上朴实无华、生动流畅,简明易懂,朗朗上口,娓娓道来,栩栩如生,又充满了德国的乡土气息,令人倍感亲切。《格林童话》寓教于乐,每一则故事都有其深刻的人生哲理,从中我也学到了不少。《背包、帽子和号角》告诉我做事不能太贪心,多做一些帮助别人的事,一定会得到他人的好报。《灰姑娘》则说明了凡事不能光看外表,美好的本质总有一天会被人发现的。《不肖的儿子》教我懂的了对待父母一定要孝顺……《格林童话》源自民间,在艺术上通俗、质朴、粗犷、生动,表现了纯真的自然美。文中的主人公个性鲜明,善恶对错一目了然。不少主人公憨态可拘、滑稽可笑,使故事妙趣横生,引人入胜。总是把真、善、美与假、恶、丑的矛盾冲突置于斑斓多彩的幻梦之中,借助神奇的力量化解矛盾,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结局告终。故事中,自然与神奇,现实主义与浪漫幻想交相辉映,融为一体,使读者既感到故事情节合情合理,又体现了读者的意愿,从而得到满足。如今在这样一个物欲如潮如流的社会里,有些人迷失了方向,有时无法正确辨别善与恶、对与错。这种时候,不妨看一下《格林童话》,在一个个生动、简单的故事里你会体味出内在的深刻意义——以理性的态度去辨别世间的善恶对错。
回答者:mike20228 - 试用期 一级 7-30 17:24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
自从我读了海伦?凯勒写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书中的主人翁就一直在我的眼前闪烁,她激励着我。
海伦?凯勒刚出生19个月,因病双目失明,不久又影响了听觉。从此她就在漫漫黑暗的长夜与无声的世界中度过。长期的盲人生活,使她倍感眼睛明亮的宝贵。她不能像平常人一样感受到生活的乐趣,也不能欣赏到这个美丽而充满乐趣的世界,只能用自己那双娇嫩的手触摸到遗憾和无奈。但她是那样的坚强,那样的有毅力,像在暴风雪中顽强生长的小草,能洞察别人的内心世界,而我们这些拥有明亮眼睛的人们却总是对这视而不见,所以耳明眼亮的人,看到的东西是很少的。
海伦?凯勒曾说:“只有聋子才会珍惜听力,只有瞎子才能体会到看见事物的巨大幸福。”如果通过三天,你就要变成瞎子了,那么你也许会特别的珍惜自己的视力,用自己的眼睛来看自己认为最重要的东西。如果再过三天,你要死了,那么你又会做出多少令人叹为观止的事情呢!
老师常说:“抓紧时间,好好利用你们的生命吧!”但我不以为然。因为谁都知道自己某一天一定会永远地离开这个世界的,但我们通常把那天想得太遥远了。当我们身强体健时通常是无法想像残废的。这样做,其时是我们看轻了生命的价值,不知道自己为了什么而活着,直到死去的那一刻才明白了,但却已经晚了。
海伦?凯勒她那种永不言败、执着奋进的精神,激励了一代又一代的人,就让我们像瞎子珍惜视力一样珍惜我们的生命吧! 让生活变得更有意义,更有价值。
这本书看完好几天了,那感觉就像是有一团说不清是什么的东西一直堵在心里,很想找人和自己探讨,很想让它澄清。书里面的经典情节很多很多,那里面展示的很多,我不能一一的重复,就这样借着几个点,简单的说几句好了,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
马克?吐温曾经说过:“十九世纪有两奇人,一个是拿破伦,一个就是海伦?凯勒。”最近我读了一本关于海伦的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完这本书之后我的心被海伦的精神深深的震撼了!
在书中,海伦说:“知识给人以爱,给人以光明,给人以智慧,应该说知识就是幸福,因为有了知识,就是摸到了有史以来人类活动的脉搏,否则就不懂人类生命的音乐!”。的确,知识的力量是无穷的,正是知识使海伦创造了这些人间奇迹!
海伦是不幸的,但她又是幸运的,正是因为有了知识,她才如此幸运。在她19个月失去视觉和听觉后,就与这个世界失去了沟通,失去了联系,这个的幼小生命不知道如何排谴与世隔绝的孤独感,她古怪、粗暴、无礼,直至她的莎莉文老师走进了她的生活,教会她认字,才使她张开了心灵的眼睛,得以与人沟通。一接触到了知识,孤独的海伦意识到只有知识才能铺就一条通向光明之路。当海伦感悟到“水”——这个她所认识的第一个字后,便开始了对知识、对世界强烈的渴求,开始了迫不及待地认字、阅读,像一块海绵不断地从生命本身汲取知识。对知识的渴求,使她在常人难以想象的单调和枯燥中竟然学会了德语、拉丁语、法语等多国语言,阅读了多部文学和哲学名著,吸取着那些伟人和智者的思想精髓。她把学习比做攀登奇山险峰,跌倒了再爬上去,每得到一点进步,就有一份鼓舞,逐渐看到更为广阔的世界,直到璀璨的云端、蓝天的深处、希望的顶峰!这些知识,像一道道彩虹,点亮了海伦心中的灯,照亮了她的内心世界,也架起了海伦和这个世界沟通的桥梁!
书中,海伦用细腻的笔触,对大自然景色的描写,使人很难相信出自一位盲聋人之笔;她去骑马、划船、游泳、划雪橇,甚至独自一人月夜泛舟,用心去领略月下荷塘的美景;她去参观博物馆,“听”音乐会,甚至去“欣赏”歌剧......我相信她一定是用心来感受这个世界,用心来享受生命。她远比我们这些正常人活得幸福、活得充实、活得有意义!是知识给了她生活的勇气,是知识给了她接受生命挑战的力量,使她能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是知识使她产生了一种的信仰:现实环境固然可怕,但人类应该抱持希望,不断奋斗。生命的意义何在,人生的价值何在?人的一生是短暂的,我们似乎从未想过或不敢想象未来的世界,每日懒懒地生活,懒懒地工作,遇到困难就怨天尤人,抱怨上天不公。就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时间如流水飞逝,过去的日子不再重现,当我们回首往事,是否值得留恋?是否值得纪念?假如,我们每一个人,都用知识点亮自己心中的灯,我相信,这个世界将是一片光明!
海伦,用她艰难却幸福快乐的一生,诠释了生命的意义。她的一生是人类的奇迹,她的自传,使我汗颜,也使我警醒。
在这个世界上,为什么只有聋人才珍惜失而复得的听觉?只有盲人才珍惜重见天日的幸福?让我们珍惜生命中的每一天,去充实生命、去享受生活!海伦说:“我努力求取知识的目的在于为社会人类贡献一点力量。”
知识的力量多么巨大,它能使一个残疾人,变成一个有益于人类、有益于社会的人。假如,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像海伦.凯勒一样,在有生之年把对知识的渴求,看作对人生的追求,每天都抱着这种追求,怀着友善、朝气、渴望去生活,我们的人生将会增添多少欢乐、多少幸福啊!
海伦的一生,是生活在黑暗中却给人类带来光明的一生,她用行动证明了人类战胜生命的勇气,给世人留下了一曲永难遗忘的生命之歌!

❷ 古文的读后感 2022字

旧时曾读过一段评价礼的文字并作了摘记,“礼的内容包含社会秩序、法的依据、侯国建治、政法文教、礼乐兵刑、赋役财用、冠错丧祭、服饰膳食、宫室车马、农商医卜、天文律历、工艺制作,无所不包,与现代的文化定义有过之无不及,礼应为中国文化的价值核心体系,以儒家思想为主的古代文化体系的总称。”当时对此说是混沌之中,觉得作者是就题论文,夸大其实。 今读左传之《郑庄公整治守臣》,有此段文字“礼,经国家,定社稷,序人民,利后嗣者也”。初读觉得困惑,一个礼貌或礼仪问题怎么会有这么大的效能,简直成了西东两周经济社会发展存求的第一要义。 读《国语·周语》一段文字使我稍有些开解,“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夷蛮要服,戎狄荒服”。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先王之训也。”释意为王畿为中心,依次按照血源、宗族远近关系以相等远近作正方形边界,而建立伯、公、侯、子、男等诸候国。理解这只能是周的候国建制一种乌托邦式的理想,那里会有如此方方正正如刀切墨规一样的国度,但在另一方面表明了候国与国家关系的远近与祭祖关系密切相关,说明了国家礼仪是以祭祀为根基的,产生于祭祀仪式,这种礼仪体系影响到社会体系的构成,对中国社会有深远的影响,一直衍行到建国后的破四旧时期。以前中国农村的聚居地多以姓氏为地名,以一族为主体形成了一个小的社会团体,村落有共同的祠堂,供奉共同的先祖,就是这种血缘宗亲观念的延续。 过去受学校教育,一提到旧社会的遗害,最常提到的就是“封建迷信”,当时从没考虑过封建与迷信的为何成为一个专有名词,读《左传》后才想到这茬,了解了历史的分封建制是建立在迷信鬼神的精神信仰基础之上的,所以封建和迷信组合在一起成为一个专有名词,密不可分。 左传中谈及祭祀的言辞很多。 其一夫祀,国之大节也,而节,政之所成也。夫圣王之制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能悍大患则祀之,非是族也,不在祀列。 其二《齐恒公伐楚盟屈完》,当齐恒公举八国之兵伐楚,齐相管仲诉楚的罪状之一就是“尔包茅不进,王祭不共,无以缩酒。(包茅为祭祀用品)千里远袭就是因为没有贡祭祀送用的茅草,成为交兵的一个借口。以至于后来楚国长期游离在周的诸侯系列之外,自称为王,(楚的祭祀内容与中原有很大的差别),导致了成为与中原文化有很大差别的一个另类的侯国。 其三,会于葵丘,寻盟,且修好,礼也。王使宰孔赐齐侯胙,日:天子有事于文武,使孔赐伯舅耋老,加劳,赐一级,无下拜,小白下拜登受。周之王城洛邑(洛阳)至葵丘(河南民权县)现在的铁路距离是275公里之外,以当时的交通条件估计最少也得走一个星期以上,五百里加急只是为了送齐恒公一块祭肉(想必传到时早以变成了臭肉),小白下拜登受,霸主小白诚惶诚恐的态度,可见祭肉之珍贵,享受祭肉是周天子对诸侯一种无上的赏赐。 其四《左传季梁谏追楚师》,所谓道,忠于民而信于神也,上思利民,忠也,祝史正辞,信也。此处透露出了左传的民本思想,和当时人们对事神的一种思想转变,祭祀已不是治国兴邦的唯一大事了。 导致周朝最后走向灭亡的社会现状也是被形容为礼崩乐坏,一种社会礼仪体系的崩溃,导致了一个王朝体系的灭亡。到了战国时期,由于周的势力潺弱,旧的礼仪体系不能约束各诸侯国,封国时代久远,诸侯与周的血亲关系日趋疏远。更重要的是生产力的进步发展,人们征服自然的能力增强,对天的敬畏力有些削弱,以敬天事神为主要内容的礼仪体系对人思想的束缚力变小,应该是周朝走向灭亡根本原因。 时常傻想一种礼仪体系,维系一个国家八百年历程。

❸ 中国古代历史观后感2022字数

一部颠覆传统历史的巨作大秦帝国

事隔一年,终于看完了这历史剧,尽管结尾是意料之中的,但还是觉得有些无法接受。眼睁睁的看着秦国从商鞅变法开始历经六代君王而崛起的帝国就这样在短短的三年时间就走向了灭亡。最后一部看着很教人难受,功臣一个个惨死,阴谋一步步得逞,心里一直都在期望能有人站出来阻止赵高胡亥的胡作非为。假如扶苏没有自杀,假如蒙恬不那么温顺的不顾真假的听从王命,假如李斯能在最后关头清醒过来杀掉赵高重新拥立一个新的皇帝,结局是否就能改变呢?也许能有秦五世秦六世甚至十几世的出现,但恐怕终究也逃不过最后一亡。正如同已经灭亡的六国一样。

秦国一统天下是有其偶然性的。可以看到,每个国家的灭亡其实都可以归咎到君主身上。但凡遇到明君,则国家可以改革图强,一旦遇到昏君,则很快就能耗空国力。即使秦国的商鞅变法其改革深度远大于六国,并且整个国家是一个法治完备的国家,但君王的权力仍然是超越一切的,所以即使明君如嬴政也有昏头发“逐客令”的时候。所以,秦国的强大,依然依靠的是君主的个人能力。所幸的是,秦国的运气真的比六国要好。秦孝公以后的一百四十年六代君王中,平庸者只有三个,并且这三人加起来的执政时间才不过八年,像秦孝公、秦惠文王、秦昭王、嬴政这种雄主加起来的执政时间有一百三十二年之久。老王暮政也是比较容易出问题的时期,而在秦国,除了在秦昭王执政五十六年的末期确有暮政之险以外,其他英明的君主几乎都是在英年去世的。而且几乎就是活活给公务累死的。

终于,在如嬴政这般千古难遇的一代明主去世以后,秦帝国终于遇到了一个有史以来最昏庸的君王,从而使得奸臣得道,功臣殉国,不到三年竟然就灭亡了。眼看着历史进入了一个倒退期,商鞅变法以来所建立的法治大道完全被破坏,帝国所积累的财富、大的工程也尽数被摧毁,真是教人无比心痛!唯一感到欣慰的是西汉建立以后实际上是恢复了很多嬴政统一天下以后的制度,使得中华文明得以延续下去。

虽然是部小说,但它却蕴含着深刻的历史观点,并处处以正史做解释。忽然发现,学习历史的时候,只知道一个历史事实而却不知道其背后的故事和原因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真希望孙老师可以接着楚汉之争继续写下去,好让我重新学习一次历史。

❹ 读后感 2022字左右

海狼:作者:(美)杰克·伦敦。类型:冒险/爱情。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坦白地说,个人觉得这是自己读过的杰克·伦敦的作品里最不深刻的一部了。不过同时也承认这本书很好看,似乎主题与情节总是不可以兼得。
话说一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文学评论家亨甫莱,去旧金山看望朋友,坐的轮船不幸沉没,自己被一艘捕鲸船“魔鬼号”救起。同时结识了船长“海狼”拉登。但拉登不将亨甫莱送回家(要是送他回去故事又怎么展开呢),而是将他留在船上做苦力。
可怜的亨甫莱不得不适应这个以前完全没有体验过的“小社会”,这里没有道德、没有法制,只有弱肉强食。手无缚鸡之力的亨甫莱也开始学着伪装自己很强大,并且真的一步步地变得强大了。比如在他跟厨师的斗智斗勇中,一开始是受气包,后来变得不再懦弱,最后让那个厨师向他俯首称臣(那段两人比着磨刀的情节让人觉得好笑又可悲)。
海浪不允许任何人对他的权威提出任何挑战,对所有的人实行“魔鬼”式的统治,对水手的生命也视如草芥,让“魔鬼号”真的变成了一个人间地狱。
同时他跟海狼之间也开始了交往,因为在船上海狼就是独裁者,所以亨甫莱当然要学着讨好他,一边自己在船上过的能够好一些。亨甫莱惊讶地发现原来海狼绝不是一个单纯的四肢发达的野兽,相反,海浪学识渊博,读过许多书(那些书在《马丁·伊登》里就出现过,是马丁学习的素材,同时也是作者学习的素材)。
亨甫莱觉得很不解,既然海狼那么聪明,那么“完美(身体上的)”,为什么不干一番事业呢?可是海浪觉得那是不可能的,人生本来也没有意义,到头来还是化作泥土供别人践踏。关于海狼蔑视生命的那一段,我觉得是书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一段,当然观点我还是不能同意,太过极端,尽管确实有它有道理的地方。
因为海狼的残暴统治,几名水手联手起来反抗海狼,把他扔到了海里。然而海狼竟然从海里爬了上来。并且镇压了起义,后来又利用风暴将那几名水手置于死地。亨甫莱因此被提拔为了船上的大副。
而亨甫莱也学会了在这个弱肉强食的小小世界里如何委曲求全,他讨好海浪,只为了生存,只为了能够活下去,尽管这让他失去了以前的尊严。
就在一切变得好像不那么危机四伏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又一艘船遇难了。海狼理所当然地又把这几个人据为己有。不同的是,这次遇难的人有一种女人。亨甫莱当时觉得,自己已经很久没有见到女人了……(你懂的),并且这个女人亨甫莱还了解,是一个小说家,自己还批评过她呢。
赫德也对亨甫莱有所好感,毕竟在这个险恶的环境中,亨甫莱是一个唯一她所相识的人。不过她并不了解这条船上的生存法则,目睹海狼野蛮的暴行后,赫德也怒斥亨甫莱是懦夫,不敢出面阻止。亨甫莱忍辱负重,他要为赫德着想,不能让她受伤害。
曾几何时,亨甫莱觉得自己一辈子也不会结婚的(他都三十五了)。永远也不会坠入爱河,可当他脑海中反复出现赫德的简历的时候,他终于明白自己错了。
不过这种爱恋的甜蜜很快就被忧心忡忡所取代,自己都这样,更何况海狼呢,尤其在亨甫莱看到了海浪看赫德那种目光后。但是他又反抗不了海狼,怎么办!他只能祷告,希望这一切不要发生。
但是爱神还是给了亨甫莱力量,亨甫莱从梦中惊醒,在听到赫德的呼救声后,亨甫莱及时赶到,阻止了施暴的海狼。其实他是打不过海狼的,然而关键时刻(估计是情绪过于激动),海狼的头痛病发作,导致暂时性失明。亨甫莱知道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于是连夜带着赫德以及必备的食品乘救生筏逃走了。
接下来就很浪漫了,两人逃离了海狼的魔爪,虽然艰辛,但也乐在其中。这时候的亨甫莱也已经成长为了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他认为如果以前的自己看到现在的自己,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的。
接下来两人漂流到一个无人小岛上,为生存而作种种努力(有点儿鲁滨逊的味道)。为了能够盖好房子,赫德不得不狠下心去残杀年幼的海豹(有点儿《热爱生命》的味道)。
就在两人日生情愫,日子也过得好一些的时候。一天早上,亨甫莱吃惊地发现,魔鬼号居然也飘流到了这座岛上。亨甫莱不敢再往下想,但总得去探一探虚实。原来就在亨甫莱和赫德逃出后不久,拉登就被彻底地推翻,全体船员追随了拉登的弟弟,上了另一条船。他们将魔鬼号留给拉登,任其自生自灭。
此时的拉登已经完全失明,亨甫莱觉得他已经没有什么威胁。不过还是不敢掉以轻心。不过也有好处,因为有了魔鬼号,他和赫德就可以回到故乡了。
两人开始了对魔鬼号的修复。就当船快修好的时候,拉登将这一切都毁坏了。亨甫莱一怒之下真想杀了拉登,但是拉登说“你不会的,那样你就不是亨甫莱了(恶人与山人的区别不就在于此吗)”。拉登仍在想方设法与两人同归于尽。但是拉登的身体情况越来越差,有一天他躺着一动不动,亨甫莱以为他死了,于是就去摸他的脉搏,谁知脉搏强劲有力。就在亨甫莱意识到中计了的时候,那双铁钳般的手早已紧紧地扼住了他的喉咙……
亨甫莱以为自己一定死定了。当他再睁开双眼的时候,发现赫德在他的面前。险恶的环境也锻炼了赫德,赫德用打海豹的木棒击昏了拉登,从而救了亨甫莱一命。
受此打击的拉登真的没有力量了,不久也就真的死了。亨甫莱和赫德也修好了魔鬼号,同时为海狼举行了“海葬(就像海狼以前对水手们所做的那样)”,一条船向小岛驶来,亨甫莱说,“在他们来之前,再亲一个。”
海狼带着他的人生观葬身海底,在这个世界上尽管存在弱肉强食,但是拉登却忘了,人之所以成为人,是因为除了野兽的本性之外,还有感情。毕竟,人之所以成为人,乃是因为互帮互助,并非相互杀戮。

❺ 名著读后感2022字

父与子:作者:(俄)屠格涅夫。类型:爱情/伦理。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个人还是更喜欢《罗亭·贵族之家》一些,不过父与子还是不错的。
男主角应该有两个,阿尔卡季和巴扎罗夫,两人是好友。巴扎罗夫随阿尔卡季回到了阿尔卡季的家,小住了一段。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巴扎罗夫很快就和阿尔卡季的伯父发生了冲突。两人怎么都看对方不顺眼,主要还是互相看不惯对方的人生观。好在,在冲突还没有进一步发展之前,巴扎罗夫和阿尔卡季和进城去赴宴了。
另外,阿尔卡季的父亲在丧偶后,又和另一位很年轻的女子费涅奇卡相好,两人生了一个儿子,不过没有正式结婚(因为费涅奇卡的地位比较低,而阿尔卡季一家是大地主)。
两人在进城后在宴会上又结识了另一位上流社会的夫人奥金佐娃,奥金佐娃长得非常漂亮,已经是寡妇,还有一个妹妹卡佳(屠格涅夫的小说总喜欢在一个人物出场之初,就把这个人物的身世背景交待得清清楚楚)。阿尔卡季和巴扎罗夫都对她心生爱慕。
随后应奥金佐娃之邀,两人到其府上又小住了一段。卡加喜欢阿尔卡季,阿尔卡季和巴扎罗夫因为奥金佐娃心生嫌隙。巴扎罗夫被爱情折磨得很痛楚,在临走之前的一个晚上,巴扎罗夫向奥金佐娃表白,但他知道他们之间是不可能有结果的,她不可能和他结婚。奥金佐娃虽然受到触动,但正像巴扎罗夫所想的那样,不可能为了爱情不顾一切(还是很现实)。
阿尔卡季和巴扎罗夫又回到了阿尔卡季的家,巴扎罗夫沉浸在失恋的痛苦之中。他很同情费涅奇卡,因为她没有名分。在一个秋天的早晨,巴扎罗夫吻了费涅奇卡(这算什么啊)。结果被阿尔卡季的伯父看见,伯父本来就看巴扎罗夫不顺眼,这下终于找到了一个由头。他向巴扎罗夫提出决斗。
巴扎罗夫是一个未来的乡村医生,本来不同意,但是伯父说他不同意就是对自己的侮辱。巴扎罗夫觉得很麻烦,但还是怀着一种玩世不恭的态度,觉得无所谓。决斗如期举行,巴扎罗夫觉得真像一场闹剧。闹剧的结局很清楚,没有人死亡。巴扎罗夫毫发未伤,阿尔卡季的伯父被打伤了一条腿。
没有人来追究什么,两人也算是和解了。巴扎罗夫也离开了阿尔卡季家,回到了自己家中。阿尔卡季这段时间又去找奥金佐娃,他以为自己爱上的是奥金佐娃,但后来直觉却告诉他,自己真正爱上的卡佳(这样不是更圆满)。
巴扎罗夫回到家后,因为一次意外患上了伤寒,这在当时是绝症。临终之前,奥金佐娃来见了他最后一面。
然后是一次家族的聚会,阿尔卡季和卡佳订婚了,阿尔卡季的父亲也终于鼓起勇气承担了自己的责任,和费涅奇卡结婚了(费涅奇卡和卡佳相处得很好)。阿尔卡季的伯父的伤也好了,马上就要离开这里去首都去生活了。一派温馨的场面,只是阿尔卡季的心中因为巴扎罗夫充斥着一种淡淡的惆怅……
奥金佐娃后来又结婚了,丈夫是一个很好的人,两人相敬如宾,只是没有爱情。而在遥远的首都,一个已步入老年的英俊男子受到大家的尊敬,过着安静舒适的生活,只是再多金碧辉煌也无法填补他心中无法排遣的孤独,他就是阿尔卡季的伯父。在一个荒凉的郊外,有一座孤独的坟墓,一对老夫妻常常来这里祭奠,哭泣。
最后的笔触还是很让人伤感,带着些许希望,带着些许无奈。也许不会有人知道巴扎罗夫的经历,年复一年的春暖花开,年复一年的鸢飞草长。活过的痕迹最终还是会淹没在沧海桑田之中。
屠格涅夫又讲述了一个迷茫的人的故事,迷茫,有时带给人安慰,有时让人痛苦。有时追求的东西太多,就好像什么也没有做一样,一无所获。

❻ 求两篇各2022字的名著读后感

圣洁的灵魂
----《茶花女》读后感

墙角里钻出一朵茶花。一个阴冷、黑暗、潮湿、没有阳光的墙角,糜烂是它的养料。然而,这茶花却比别的茶花,甚至别的任何一种花都美丽,美得脱俗,美得惊人,美得如痴如醉。可凡是花都是向往阳光的。努力、再努力一点,在茶花碰触到阳光那一刹那,在它因阳光的滋润而娇艳欲滴的那一刹那,无情的风折断了花枝,让它又倒在了阴冷的角落,无力再爬起,再去触摸那伸手可及的阳光。上帝是仁慈的,为了弥补命运对它的不公,没让它凋零后再死,而是让它保持着美貌离开了世间。
玛格丽特的爱情悲剧故事就是这样的。一介弱质女流在放荡且无目的的生命中找寻到了真爱,为此放弃了自己习以为常的大量物质享受,放弃了一切能使自己暂时快乐的糜烂生活习惯,只为求能和最爱的人呆在一起。要从深陷的泥潭中爬出来,是要花很大的力气和决心的,况且还要使自己最小程度地被泥水污染。玛格丽特做到了,而且做的非常出色。可如此巨大的付出,换回的仍是人们的不理解和排挤,还有自私的人们的恶意中伤。巨大的阻力最终还是使玛格丽特和爱人分开了,误会使最爱的人再自己最需要安慰的时候羞辱她,这是何等痛苦的事情?也许真的只有死亡可以拯救她。是的,玛格丽特死了,孤独的死去,再也没了活着时的奢华,以前无数的情人也忘了她。生前的生活愈是轰动,死的时候就愈是冷清。
亦或许,玛格丽特并不是个完全的悲剧人物,至少,她得到了真爱,她的灵魂得到了净化。贵妇人们只看到了她生活的奢侈和物质的享受,却不知道她高尚的情操也是自己所望尘莫及的。奇怪的资本主义上流社会的人们,明明鄙视放荡的妓女,却又要逼良为娼。如果玛格丽特没有生在这样一个肮脏、虚伪、残忍的资本主义时代,或许她就是圣母玛利亚。可惜那样的社会,那样的时代,连圣母也会被玷污。而在玛格丽特被玷污的躯壳下,顽强而又圣洁的灵魂正是读者们暗暗哭泣的原因。
感谢小仲马塑造了茶花女这样一个可悲却又可敬的美丽女子。然而,希望那已死去的花朵再次从泥土中萌芽、重生的时候,远离那阴暗的墙角,能每天和阳光为伴,即使不再那么美丽,也不要重复前世的悲剧。

简爱读后感
对简爱,我有的是欣赏和赞美。她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平等。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的爱的信念,平等的真实纯粹的爱,甚至毅然放弃渴望以久的唾手可得的爱情,并最终也自己的爱人实现了精神上的平等,简爱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但却是平凡而不平庸。在我心中,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最大张扬的精灵。她的生命,有如彗星的闪亮和美丽。

然而,最打动我心的却是海轮,一个同样充满智慧和爱心的小姑娘。

海伦——我心目中超凡美丽的天使。她超凡,是因为她完全放弃现世,达到了浩淼高远的精神境界,有着难以比拟的忍耐精神。她美丽,毋庸置疑,有哪个人心目中的天使不美丽呢?

海伦的超凡是常人无法企及的,也是常人无法理解的。包括简爱。

海伦因小事受鞭罚,简认为这是无法忍受的。她说:“要是他用那个鞭揍我,我会从她手中夺过来,我会当着他的面把它折断。然而海伦却以圣经中的以德报怨,告之以忍耐既然无可避免就非忍受不可,命中该你忍受的事如果你说受不了,那是软弱和愚蠢的。简惊异而无法理解这种信条,也无法理解和赞同她的宽容,然而她感觉到了海伦是“凭借一种我所看不到的光来考察事物的”。(本段有所引用)

简的反抗精神固然自然率直,令人振奋,但海轮的坚忍宽容更显豁达而耐人寻味。

海伦的超凡在于她能够把真正的智慧和勇气施及他人。

在简受到勃洛克赫斯特的诽谤和污辱时,她看到海伦眼中闪出奇怪的光芒。而且明了那是高智慧和真勇气的流露,凭借着这圣光的支持,简抑制住将要歇斯底里的发作。但简只能以此抚慰自己无助又不安的灵魂,却无法踏入海轮的精神殿堂。(本段有所引用)

这也正说明了海伦的超凡脱俗。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竟有如此虚怀若谷的气度和容纳百川的胸襟,真是可钦,可敬!

然而,天使终归是要回返天堂的——她永远的家。

海伦在人世的生命虽然短暂,但却发出了流星般耀眼的光芒。海轮的一生,有如落日一般辉煌与悲壮,这是一种崇高的美,豁达的美,气势磅礴的美,可歌可泣的美。

还记得那次梦中醒来,努力搜集所有有关海伦的语言和描述。不知为什么,对她的死就是有一种不甘。令我感到欣慰的是发现了一段被自己忽略了的细节,书中是这样描述的“在海伦的墓碑上有这么一个拉丁文,Resurgam意思是我将再生”。

一股郁结也心胸的感伤终于释怀了。我欣然,释然。“Resurgam”不正象征了海伦的崇高精神永存不灭吗?

我想,这也是对海伦的死的最好的诠释。

呼啸山庄读后感
这是一本可怕的书!是书里的主人公让我毛骨悚然。在我还不知道他是怎么变得怎么可怕的时候,他已经是一个可怕的人物了。

爱是什么?我无法从希刺克厉夫身上得到满意的答复,也无法从凯瑟琳那里得到正确的答案。“在这个世界上,我的最大的悲痛就是希刺克厉夫的悲痛,而且我从一开始就注意并且感受到了。在我的生活中,他是我最强的思念。如果别的一切都毁灭了,而他还留下来,我就能继续活下去;如果别的一切都留下来了,而他却毁灭了,这个世界对于我将成为一个陌生的地方。”这是多么深切的真情告白!可是为了身份,为了物质,为了虚荣凯瑟琳不顾希刺克厉夫的感受自以为是的背叛了他,还天真地以为可以利用丈夫的名誉和地位、财富来帮助并提升希刺克厉夫。多么具有讽刺意味的爱啊!

也许,希刺克厉夫就是从哪一刻开始变得吧。世界除了恨和占有,再也没有别的颜色,为了报复、漠视一切,对自己的亲生儿子也只有利用和虐待,再也没有多余的感情。

不该死的死了,该死的也死了,想占有的都占为已有了。一直背负的仇恨痛快地报复了。那一刻,我想希刺克厉夫是无法承受生命之轻了。凯瑟琳的离去,仇恨的长期占据使他失去了快乐的功能!当他看到他所要报复的两家人的孩子在他的眼皮底下戏剧性的幸福快乐的结合在一起时,他彻底的崩溃了!他要算计的是什么?他要毁灭的又是什么?最后一无所有的又是谁?恩萧家有儿子哈里顿在他魔鬼般的教育下健康地成人,林顿家有女儿凯蒂在他恶魔般的虐待下也找到了快乐。而他希刺克厉夫得到了什么?死,对他来说是一种解脱,是幸福的归宿。
有多少爱就有多少恨!

小凯瑟琳是最有温度的人。是她抚去我心中对这本书的寒颤,我愿意看到她得回属于她的一切,包括和哈里顿的幸福!

这是世界名著,如果再次欣赏我会选择在自己最快乐、最幸福的时候,如果是晚上,必须是灯火通明,家人都在;如果是白天也必须要选在有外界声音干扰的时候。我害怕这种被仇恨、恶毒压得透不过气来的感觉。

世界是可怕的,世界是美好的!

❼ 看玄幻小说《》的读后感2022字

他在打猎的过程中还遇到了很多有趣的事:大野猪的獠牙钉在了树上,他用砖将他拍得更紧、在猎枪里的撞针被碰掉的情况下,他用重拳击打眼睛,眼里就冒出了火星,点燃了猎枪的火药,于是收获了很多野味;为了抓住野鸭,他用一块猪油拴在绳子上,野鸭一吃一拉,一下子整个池塘里的野鸭都被穿在绳子上了,然后所有的野鸭带着他飞到了自己的家里……
读完整个故事,我发现,不管是在打猎中想到打猎方法,获得意外收获,还是在一次次的危险经历中变得有惊无险,或在一次次的战争中屡建战功,这些离奇的故事其实也在告诉我们,人的一生中要面对许多困难和挫折,只要我们开动脑筋。学会勇敢、机智、冷静地来面对,那么总能找到解决的办法。

❽ 唐代小说读后感(2022字)任意一篇都可以,好心人速度啊,最好是自己原创

《唐朝宰相卢怀慎》的读后感唐朝的宰相卢怀慎清正廉洁,不搜刮钱财,他的住宅和家里的陈设用具都非常简陋。他当官以后,身份高贵,妻子和儿女仍免不了经常挨饿受冻,但是他对待亲戚朋友却非常大方。他在东都(洛阳)担当负责选拔官吏的重要公务,可是随身的行李只是一只布口袋。他担任黄门监兼吏部尚书期间,病了很长时间。宋璟和卢从愿经常去探望他。卢怀慎躺在一张薄薄的破竹席上,门上连个门帘也没有,遇到刮风下雨,只好用席子遮挡。卢怀慎平素很器重宋璟和卢从愿,看到他们俩来了,心里非常高兴,留他们呆了很长时间,并叫家里人准备饭菜,端上来的只有两瓦盆蒸豆和几根青菜,此外什么也没有。卢怀慎握着宋璟和卢从愿两个人的手说:“你们两个人一定会当官治理国家,皇帝寻求人才和治理国家的策略很急迫。但是统治的时间长了,皇帝身边的大臣就会有所懈怠,这时就会有小人乘机接近讨好皇帝,你们两个人一定要记住。”过了没几天,卢怀慎就死了,他在病危的时候,曾经写了一个报告,向皇帝推荐宋璟、卢从愿、李杰和李朝隐。皇帝看了报告,对他更加惋惜。安葬卢怀慎的时候,因为他平时没有积蓄,所以只好叫一个老仆人做了一锅粥给帮助办理丧事的人吃。玄宗皇帝到城南打猎,来到一片破旧的房舍之间,有一户人家简陋的院子里,似乎正在举行什么仪式,便派人骑马去询问,那人回来报告说:“那里在举行卢怀慎死亡两周年的祭礼,正在吃斋饭。”玄宗于是赏赐细绢帛,并因此停止了打猎。另外人们传说:卢怀慎去世时,他的夫人崔氏不让女儿哭喊,对他说:“你们的父亲没死,我知道。你父亲清正廉洁,不争名利,谦虚退让,各地赠送的东西,他一点也不肯接受。他与张说同时当宰相,如今张说收受的钱物堆积如山,人还活着,而奢侈和勤俭的报应怎么会是虚假的呢?”到了夜间,卢怀慎又活了,左右的人将夫人的话告诉了他,卢怀慎说:“道理不一样,阴间冥司有三十座火炉,日夜用烧烤的酷刑来惩罚发不义横财的人,而没有一座是为我准备的,我在阴间的罪过已经免除了。”说完又死了。注: 卢怀慎(?—716),滑州灵昌(今河南滑县西南)人,武则天时任监察御史,后历任侍御史、御史大夫,玄宗开元元年(713)为宰相。卢怀慎自知才能不如另一宰相姚崇,因此凡事避让,在任期间的政绩只在于荐贤举能,任宰相三年后病故。卢怀慎为官廉洁,家无储蓄,门无遮帘,饮食无肉,妻儿饥寒,生活得很贫穷。他是唐代比较清廉的一位宰相。卢怀慎的儿子卢奂在广州作太守时,不为当地的奇珍异宝所动,能保持清廉节操,也受到当时人的称赞。 玄宗嘉其美政,为其写有赞词:“专城之重,分陕之雄,亦既利物,内存匪躬,斯为国宝,不坠家风。”唐代小说读后感(2022字)任意一篇都可以,好心人速度啊,最好是自己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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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平常的征稿稿费,便宜点儿以千字500来算,你先给我1000我保证给你一个一流的读后感

❿ 求 当代小说读后感2022字到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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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鲁滨孙漂流记》有感
人生就是一艘荡漾在生命长河中的小船,会经受数不尽的风风雨雨,也会享受数不尽的万里晴天。 一个人会在一生中经受许许多多的浪头,浪头总是汹涌无比,让你胆战心惊,充满得失之患。但是,小船是被浪头击倒还是平稳地渡过,真正掌握它命运的是你!你既可以让它从风浪中走出,又可任它被浪头击倒,掉在长河的漩涡里,这一切的一切,都在于你。 今天,我读了《鲁滨孙漂流记》,感觉这本书正印证了这个道理。 鲁滨孙——一个孤独而顽强的冒险者;鲁滨孙——一个能够放弃安逸舒适的生活,为梦想而拼搏的人;鲁滨孙——一个真正的勇者,他能在一座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独立的度过二十八年的时光……一切的一切,都说明鲁滨孙是个敢于冒险、百折不挠的人。 生活中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无数革命学子们为攀上学之高峰,经历了无数次没有硝烟的战争;无数位企业家为了能够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为了实现自己的远大理想,在商海中拼搏了多少年,吃了多少苦,流了多少泪水和汗水……他们是我们的榜样,但我们又何尝不愿意为自己的人生去闯练闯练、拼搏一番呢? 阅尽大千世
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
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
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
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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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一个人要取得胜利,需要哪些自身的条件?我将毫不犹豫地告诉你:那就是自信、顽强和充分的智慧。这一启示明显地从书中体现了出来。
狂风巨浪夺去了同船伙伴的生命,却又鬼使神差地把一个人从死亡边缘拯救了回来。但是除了那艘破船他一无所有,在这人迹不至,野兽遍布的荒岛上,鲁滨孙以顽强的毅力、充分的智慧在岛上生活了二十多年。他建房屋、开粮田、种葡萄、养山羊、捕海鱼、斗野人……成就了一人独自在荒岛生活的惊人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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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年,一个令人惊讶的数字,一个不可思议的数字!而他,鲁滨孙,就在海上漂泊了二十八年!
这是我看过这本书后最大的感触。
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一个人在一次航行中上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倒霉而又幸运的鲁滨逊·克罗索。
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28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说:“我整天悲痛着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但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捕了小羊、小狗;种了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鲁滨逊还是坚毅的人。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 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得的。
读完之后,我不禁反省自己:如果我流落到孤岛,能活几天?一天?两天?我又能干些什么?会劈柴?会打猎做饭?我连洗自己衣服还笨手笨脚的呢!再说了,没有一个人讲话,多孤单呀!我准会憋死的!可见鲁滨逊是多么乐观向上!我觉得人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取得最后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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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好书,叫《鲁滨逊漂流记》。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鲁滨逊想出海,可他的父母不同意,经过他的努力劝说,父母最终同意了。鲁滨逊出海后,遇到了很多艰难困苦。后来,他们被海盗劫持了,并把鲁滨逊抓走当作奴隶。鲁滨逊机智的逃跑了,漂到了一座荒岛上,他在小岛上呆了28年,用自己从船上带的一些少数用品,建设了自己的家园,他种了麦子、作陶器、饲养动物... ...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具有冒险主义的英国人鲁滨逊克鲁索,不听父母的话(劝阻),去海外历险,不想却被困于孤岛上,孤苦伶仃,生存艰难.担他并没有放弃,以非凡的勇气和智慧,在孤岛上生存了下来.经过他的不懈努力,运用自己的知识,历经千辛万苦,终于顽强的活了下来,并且还救助并教化了野人“星期五”(因为是在星期五见到他的,所以叫他星期五),成了孤岛的主人。最终经过28年的等待,找准机会回归了祖国。我非常崇拜鲁宾逊.克鲁索,因为他非常勇敢、聪明,还有不放弃的精神,所以我很崇拜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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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合上这位被誉为“英国小说之父”的丹尼尔•笛福在59岁高龄写的著作——《鲁滨逊漂流记》。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之后,我满眶的热泪情不自禁地夺眶而出。书中的主人公在荒芜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8年!28年,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啊!可见他是何等的勇敢。
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主要讲述的是主人公鲁滨逊•克罗索所乘坐的船在途中不幸遇到风暴触礁,船上水手、乘客全部遇难,唯有鲁滨逊幸存。海浪把他卷上了沙滩。在克服了最初的悲观与绝望之后,他凭借自己顽强的毅力,与大自然展开了英勇卓绝的斗争。他只身漂流到一个荒芜人烟的孤岛上。为了生存,他用沉船的桅杆做了木筏,一次又一次地把船上的食物、衣服、工具等运到岸上,并在小山边搭起帐篷定居下来。他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利用枪支和简单的工具,自力更生,自食其力地过起了荒凉的野岛生活。经过不懈的努力,他不仅有了自己的住所和家具,还有牧场、种植园,甚至还养了宠物。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能过上这样的生活,是很不容易的,这完全是他凭借自己的毅力和智慧创造的奇迹。
鲁滨逊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我会尽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付出了无数汗水、克服了许多困难才换来的。这样的生活对于那时的鲁滨逊来说,可以算得上豪华了。相比那些遇到问题便退缩的人来说,鲁滨逊是多么的坚强啊!
其实,现在的很多人都是那些遇到问题便退缩,不敢勇敢面对困难。不仅如此,现在很多人都是独生子女,很多家长视子女为掌上明珠,不要说冒险了,连小小的家务也不让小孩子做,天天总是说:“我的小宝贝啊,你读好书就行了,其他的就等爸爸妈妈做就是了。”读书固然重要,但生活的小事也不能忽略。想一想,在荒无人烟的孤岛上,如果你连家务都不会做,你能生存到吗?读完这部著作后,我不禁反问自己:“如果我像书中的鲁滨逊那样在大海遭到风暴,我能向他那样与风暴搏斗,最后逃离荒岛获救吗?恐怕我早已被那大海所淹没,被鱼虾所吞食;如果我漂流到孤岛,能活几天?一天?两天?我又能干些什么?我会劈柴吗?会打猎做饭吗?我连洗自己衣服还笨手笨脚呢!我们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创造奇迹,取得最后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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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宾逊漂流记》是英国作家笛福的著作,它讲述了英国人鲁宾逊在孤岛生存的恶劣艰苦的环境。这个故事让我读到生存的道理。
《鲁宾逊漂流记》一开始他与同伴们一起出航去南美洲探险时,遇上狂风暴雨,船沉没了,他只是孤身一人被冲上了无人小岛,一个人在这座荒无人烟、远离大陆的孤岛上,孤独的生活了二十多年,最后获救终于步入到文明社会的祖国——英国! 在这种恶劣而又艰苦的生存环境下,能够坚持这样漫长的时间,我们想象一下,鲁宾逊要克服多大的困难,要有多大的生存勇气、意志力与毅力呀!没有房子,鲁宾逊走遍这座荒岛,最终在山坡上寻觅一块适合他的生存空间,有水源、有遮蔽强烈阳光的树荫、还考虑了放野兽的区域,用木头和剩下的破船帆搭建了一座简陋的帐篷;想到粮食问题,没有吃的东西。他就冥思苦想,想到去打猎,于是,他拿着枪,到森林里打猎,到海边打渔,把捕到的山羊养起来,后来在他的喂养下有了一批山羊,他可以吃到羊肉,喝到新鲜的羊奶;鲁宾逊还把留在破船上的剩余粮食留下的麦子,撒在自己的围墙里,他用这点麦种反复种收,不断循环利用,到了第四年,终于吃上自己辛辛苦苦种出来的粮食。不仅如此,他还想尽手段对付这帮高大威猛的野人,鲁宾逊以自己的知识,采取了多种自救的方法,结果使自己在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存下来,这是多么巨大的勇气与智慧,让人敬佩呀!
鲁宾逊为什么有这样的力量?我想了很久在文中鲁宾逊写出的列表里发现,他在困难面前,持有乐观态度,能战胜自我,挑战自我,超越自我。当漂流到荒岛后,他对自己的不幸遭遇,有积极的人生态度,并没有失去活下去的勇气,并不向死神认输,这一点与汤姆在山洞迷路一样。他列出的表幸与不幸,好处和坏处,以此来安慰自己的孤独,来激发自己战胜困难的“动力”。比方这段:我陷在一个可怕的荒岛上,没有重见天日的希望;但我还活着,没有像我同船的伙伴们一样,被水淹死。
我与人类隔绝,仿佛一个隐士;但我并未因没有粮食,饿死在这个不毛之地”我没有衣服;但我是在一个热带气候里,即使有衣服,也穿不住。鲁宾逊对于自己面前遭遇到的困难与不幸是多么乐观啊!就是他有这样的生存理念,才让他在孤独的荒岛活了二十多年之久。
《鲁宾逊漂流记》使我读到的见解是,人生不可能顺顺利利,一帆风顺,他总是会难为你,一波三折。当我们遇上不利环境时候,就得学会面对现实,在绝望中找到希望,知足安命,增强与困难做斗争的决心与信心。“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 正如鲁宾逊所说的那样:“我已学会多看看自己生活中的光明面,少看看生活中的黑暗面;多想想自己所得到的享受,少想想所缺乏的东西。这种态度使我内心感到由衷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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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看了这本书,我最大的读后感是:鲁滨孙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他的这些优秀品质,都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提起鲁滨孙这个叫得十分响亮的名字,几乎无人不知。他是世界闻名的早期探险家。前几天,我刚刚阅读完了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孙飘流记》大作,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直到现在,我还想着《鲁滨孙飘流记》的惊心动魄。
《鲁滨孙飘流记》讲的是鲁滨孙从小就想在海上航行。稍长大些,他随好朋友一起出去航海,学会了些本领,但几次都十分失败,都是死里逃生才活过来的。有一次,他从巴西出发,航海遇到巨大的海啸和风暴,全船的人除他一人外,全部被淹死,他游到一个无人的荒岛,利用在破船上找到的东西和在森林中采到的野果,还有捕捉到的野兽,在那个毫无人烟在的小岛上住了整整二十八年又一个月,才和一些外来的人经历了些战斗,回到了巴西。
读了这本书,我感触很深,一个普通的人,怎能在岛上仅用几支枪、一些数得清的大米小麦,甚至连鞋子都没有而生存二十八年呢!这常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鲁滨孙办到了。他曾在无药而发高烧的情况下,利用简单的烟叶、水和少量的食品,做成了一种可以吃的东西。他一连几天四肢无力,但他坚持到底,坚信自己的病一定会好的。他不因一些很难办的事情而绝望的精神鼓舞着我。
在这方面,我也有同感。有一段时间,我的成绩都大浮下降,我想:我为什么会考得那么差。后来,我寻找原因,重新振足起来,努力复习。终于,我又一次我考了前几名。我深刻的认识到:一个人要取得成就,就要坚持不解的奋斗到底。要不被客观的条件所束缚,想方设法创造条件。学习,同样如此。一次考好容易,难的在于要坚持每次考好。我想,只要自己勤奋、努力、持之以恒,我心中的目标一定会实现。
这些天,我常常常深思一个问题:我们生活道路还很长很长,以后,我们应该如何面对重重困难、克服重重困难,是鲁滨孙给了我一个很好的回答。

声明:本文是由会员吴凌晴在2023-06-25 10:20:37发布,如若转载,请注明本文地址:https://www.pixivzhan.com/zhongsheng/3066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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