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人小说法律分析

乔涵涤
乔涵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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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人小说法律分析

① 同人文侵权吗

法律分析:写同人小说,如果只是借用著作里主人公的名字以及背景的,是不侵权的。同人小说,指的是利用原有的漫画、动画、小说以及影视作品中的人物角色、故事情节或者背景设定等元素进行的二次创作的小说。同人文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对已有的文学作品,影视作品内容或者角色改写再创作,一类是用三次元即现实生活人物的名字来进行创作。首先,第一类文学作品再创作,只要不拿去商用,内容合适,小范围传播,属于个人创作,或者已经经过原作者授权的,不构成侵权。第一类同人再创作,只要取得授权或者未取得授权不出版,不歪曲人物,不盈利基本是不构成侵权的。记得要标注原作者。第二类,就三次元的人物写同人文,无非是普通人或者公众人物,公民享有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人格尊严,并受法律保护。文学作品需要艺术加工,合理范围的创作加工是可以的。与第一类同人再创作一样,以三次元人物为主角的同人文,未经授权不得出版或者商用盈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

② 同人小说是否侵犯著作权

同人创作分两类。第一类同人创作仅仅使用了原著的人物姓名、性格等版静态要素,而不涉权及人物的复杂关系或者个性化情节;第二类同人创作不但使用了人物姓名,性格,还涉及到原著中部分复杂的人物关系和情节。对于第一类同人作品,在著作权法上难以认定存在侵权。原因是人物姓名和性格,前者难以构成作品,而后者属于“思想”范畴。但是,如果在营销方面不注意和原著足够区分,却可能导致消费者混淆或者搭载他人商誉而构成不正当竞争。第二类同人作品实际是利用他人作品内容并进行改编的“演绎作品”。由于同人作品对他人原著的改编往往是颠覆性的,这就意味着第二类同人作品很容易侵犯原作者的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改编权。同时,对于大量使用原著情节和人物关系的改编而言,早已超出合理范围,难以构成合理使用中的“适当引用”。

③ 写同人小说算侵权吗

不算,同人也是一种对作者的肯定,不需要担法律责任的。
同人小说(FAN FICTION),指的是利用原有的漫画、动画、小说、影视作品中的人物角色、故事情节或背景设定等元素进行的二次创作小说。同人小说一般是以网络小说为载体,近年来,伴随体育人物、娱乐人物、政治人物等社会人物的高密集度曝光,同人小说当中的真人同人小说也逐渐兴起。但是现在一般的同人文化圈并不接受真人同人小说,同人小说圈内主流意见是涉及真实人物的同人小说不应该归类到同人小说中。
同人小说的形式
1、完全原著演绎,即文字版的漫画、电影或者其它。 2、原著原人物情感剖析。 3、原著原人物在原著设定下所发展出的其它剧情。 4、原著原人物在不同的时空背景下所发生的其它故事。 5、原著童话演绎。 6、其它类型。 由此可见,同人这种特殊的作品形式,其根本是依附于原著的,这对于它的内容的表达形式、读者及作者对它的态度都有着根本的决定作用。 同人小说一般都来源于动漫作品、影视作品、歌手乐队、游戏等,类型较为丰富。
同人小说的分类
前传后续类
为既有的作品创作前传后续作品。一般来说,此类同人小说的角色性格与故事背景与原作差别不大。
穿越时空类
可以是作品中的角色穿越到其他时代,也可以现代中的人穿越到作品中。与此同时,在穿越时空作品中还有一种被称之为灵魂穿越,即现代人的灵魂穿越到角色身上。这是同人作品中争议比较大的创作形式,尤其是在灵魂穿越的时候还伴随性别的转换。
原创角色类
虚构一个角色参与到原故事的发展,相对而言此类作品的争议较小。

④ 同人小说属于侵权吗

若作品在创作明星同人作品时或者事后没有的到明星本人许可,则明星同人作品构成侵权,至于侵犯了何种权利,则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以明星同人小说为例,如果该小说内容对该明星同人角色的设定正面积极,不含有任何侮辱、诽谤或者披露隐私的情况,仅仅是将该明星带入自己原创的作品(指该作品本身内容为原创,非其它作品的改编、续写、普通同人等,不涉及对其它第三人作品的侵权)中的角色,如通过小说中的文字描述,能很明确的将该作品角色和明星本人一一对应,剔除重名的情况,本律师认为应认定为构成对该明星姓名权的侵害,另外,作为明星,尤其是当红的明星,本身具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其姓名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无论是否利用写文获取收益,均构成侵权。如果该明星同人小说内容本身含有对该明星角色有侮辱、诽谤或者披露隐私的情况,则除了构成对该明星的姓名权侵害外,则还可能构成对该明星名誉权的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第一千零一十七条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⑤ 同人小说是不是侵犯了原著小说的法律权利

之所以叫同人小说就是同人啊,,只要不是抄袭都不算侵犯了原著

⑥ 写同人算侵权吗

法律分析
写同人小说一般不会构成侵权。同人小说不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权利的,属于作者独创性作品的,是不会侵权的;反之如果在小说中毁坏他人的名誉权,或者改编原有作品的内容且大多内容为复制原文的话则会构成侵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⑦ 同人小说构成侵权吗

不会构成侵权

⑧ 写同人小说侵权吗

写同人小说一般不会构成侵权。同人小说不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权利的,属于作者独创性作品的,是不会侵权的;
反之如果在小说中毁坏他人的名誉权,或者改编原有作品的内容且大多内容为复制原文的话则会构成侵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⑨ 出版同人小说侵权吗

法律分析:同人文主要分两类,一类是对已有的文学作品,影视作品内容或角色改写再创作,一类是用三次元(现实生活)人物名字进行创作。首先,第一类文学作品再创作,只要不拿去商用,内容合适,小范围传播,属于个人创作,或者已经过原作者授权的,不构成侵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二条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六)使用他人作品,未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七)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其表演的;(八)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声明:本文是由会员乔涵涤在2023-06-25 10:29:49发布,如若转载,请注明本文地址:https://www.pixivzhan.com/xuanyixs/3681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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