亵渎小说不好看

李心兰
李心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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亵渎小说不好看

A. 亵渎好看吗

褒贬不一,认为好看的是,作品写的不是高大正面人物,而是一内个灰色的小人物容,甚至于认为是神作;而持反而意见的人却认为,作者写了太多的阴暗面,人物形象也很猥琐,而且文笔也不好。

我也不喜欢这样的小说,太阴暗了~!

B. 如何评价烟雨江南的网络小说《亵渎》

虽然没有读过太多网文,但是对《亵渎》本身的欣赏仍然将其作为不可多得的佳作。
烟雨江南当时说“只是打算讲个故事,给大家解解闷罢了”,但是其中所用的心思确是细腻至极,前半本挖的坑后面大部分都老老实实填上了,而且还有不少出彩的地方。可见光是故事本身的框架质量就已经不错了。
一、世界框架的搭建和价值观的表现
从世界观角度来说,《亵渎》应该算是比较规矩的玄幻类,其中大部分核心价值理念和
人物多出自于欧洲历史中的典故,人名地名不胜枚举:费尔巴哈、庞培、亚历山大、巴伐利亚、奥匈等等。价值观中的表现多出于西方古典哲学及古希腊哲学,像是:费尔巴哈取自于19世纪德国旧唯物主义哲学家,出生于巴伐利亚区(和大帝与大公争战的剧情来看略微讽刺,哈哈),而他的著作《基督教的批判》重申了一种“以人为上帝”的有神论。从剧情来看,信奉黑暗主神的大帝从来不把神明当做头顶高不可攀、应顶礼膜拜的伟大存在,甚至在黑暗主神的祭坛边仍保持不卑不亢的态度。
费尔巴哈合上了手中的书,站了起来,走到悬挂于墙壁上的帝国地图前。尽管身上隐藏着无法形容的黑暗气息,可是他的右腿依然是瘸的。战争留下的印记并未因拥有黑暗神力而消失。
大帝向着帝都以西的一片草原上一指,道:“对于神,我们信仰,但不应该依赖。你看,帝国就起源于这一片草原上的一个小小部落,几百年来,历代帝主将一个小部落扩展到如今的大帝国,根本没有借助黑暗主神之力,虽然每一代君王都是主神最忠实的信徒。信仰带给我们的只有信念和勇气,别无其它!所以说这件事你既然想做,那就放手去做。事到临头向神明祈求预言,不光于事无补,还有可能影响到自己的信念。要知道任何预言都只能见到部分的命运,直到最终的那一刻到来,其实没有人能够知道真正的命运是什么。”
在种族方面,或许多少也受到了魔兽或者更早的托老的部分影响,基本仍遵从剑与魔法的体系之内,像是人族、精灵、兽族、死灵,力量等级和属性等,就不一一赘述凑字数了。
对于神,马丁老爷子在写冰与火之歌的时候曾说,他和托尔金相比,他可以描述神、却不能和托老一样创造神。烟雨江南同样是处于描述的地步,在这个领域的表现没有太多值得点评的地方,十二主神的题材或有希腊神话的部分展现,七页的《希洛之书》和神圣法典许多取自于圣经等著作,而且全书的后期关于宗教的部分和人神观着墨太多,在我看来有点偏中心的意思,或许烟大是有进一步阐述价值观念的打算?不得而知,在引起读者思考的同时却也削弱了部分剧情的故事魅力,褒贬不一吧。
价值观方面,烟大想要表达的内容有很多,诸如:罗格的梦想,诸多爱情的表现(虽然讽刺的是主角貌似没有真正的爱情而且有爱情的一般下场都挺惨,风蝶和拉姆斯菲尔德;道尔和奇薇;普罗西斯和伦蒂妮;埃特和紫荆蝴蝶;尼古拉斯和克丽斯费伦娜等等),神和人的异同,对正邪的区分(这里往往引起很大争议,不少读者就是因为觉得太过黑暗而不能忍受,但或许现实就是如此)。如此种种,最后仍然能够用全书标题来阐述,有光即有暗,“世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的现象比比皆是,“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的罗格其实在全书中间就已经可以做到了,但是越到后面,基本离这个梦想越来越远,没有对和错,只有实力,如此亵渎,不免一声叹息,却又无可奈何。
二、 极尽细腻的环境动作描写和细节处理
在《亵渎》中,不乏极尽文辞炫丽和情感共鸣的咏叹调,烟大作为一个男人……好吧,
作为对文本的处理者,还是很有功底的,像是对不同场景的描绘和感情的渲染,相信看过原著的读者应该也能分得出并不是堆砌辞藻的水平,无数的地点:宏伟高大的光明大神殿、沉寂诡异的幽暗森林、神圣威严的月光龙城、灼热逼人的巴托深渊、耸立峰顶的云霄之城等等。着实能有较强的代入感,体会到作者呈现的世界之美。
而对于各感情戏的描写,部分内容或许有点走形,因为在把握心理变化过程中更多仅仅成为了眼神的变化和最后作者对事件的感慨及评论,像是埃丽西斯和罗格逃亡魔界那段剧情力度和着墨程度把握得很不错,感情上的衔接也比较到位,但是形如紫荆蝴蝶对罗格的感情,玫对罗格的感情,个人认为还不如前期莉莉丝的那几场处理得好。但像是男人之间的感情戏,烟大就把握得比较准确了,像是耶罗与拉萨、后期凯特弗朗哥和罗格再重逢、弗雷和胖子这个梗甚至切入得游刃有余,这是非常能够体会剧情张力的地方了。
说到细节处理,烟大的安排确实有如草蛇灰线,部分情节环环相扣,应该是填坑的艺术吧~像是:
天空之怒死前的靴子和最后罗格突然称呼凯特琳“无尽之洋”的剧情;
三头龙被挖眼和半本书之后重新出场仍然写得清楚的“五只龙睛”;
修斯长老反复出现的茶叶、茶杯和最后
修斯哈哈一笑,道:“这很简单!其实我老人家身外有身,分身无数,虽然不像希尔洛那样分身多到可以自称亿万之主,可是百十来个分身总是有的。破坏这个位面的信仰之源,最多消耗掉我老人家的一个分身而已,又有什么大不了?嘿嘿,连罗格那小子都知道拼命想办法给自己多留几条后路,我老人家怎么可能作这种牺牲自己、顾全位面的蠢事?”
“是吗?”艾菲儿看了修斯一眼,忽然道:“您那些茶具,现在不是只剩下一个茶杯了么?”
修斯没有回答,只是咳嗽了两声,就找了个借口匆匆离去。
死神班后期耀眼的“黄昏之十二乐章”和最后修斯长老捅破水晶时对其细剑的描写;等等
以上很多都是不去细想直接就带过的内容,和有些作者各方面详尽细致的一一描绘,生怕读者没看出这个梗的手法不同,烟雨江南完全将这些细节掩埋起来,读者在回顾时偶然挖掘得到,这种感觉显然更加有阅读乐趣,埋得越深越巧妙,挖出来的兴奋就越强烈。
三、 第二次读完的感想
其实再拿出来翻第二遍的时候,已经是抱着重温屌丝逆袭的感动和挖掘各种第一遍时未能解答的问题的目的,读一次差不多半年左右,其中对于各种政治斗争的布局,主线和各种族的联系都能让人拍案叫绝,罗格除了精神力基本没有任何开挂剧情,每次力量提升的前提是无尽的痛苦和抉择,每到这时候停下来想想看,如果自己遇到相同境遇将如何,结果往往是罗格比自己更有着出乎意料而又在情理之中的决绝、狠辣、果断和坚毅。所以最后争取到的这个较为圆满的结局,算是实至名归。虽然很多朋友不喜欢网文,但是我仍然将其与《魔戒》、《冰与火之歌》、《三体》等作品放在同一角度和层次来欣赏,《亵渎》和其他我所读过的网文不同之处在于,其他网文或许印象最深刻的在于炫丽的技能、无尽的冒险等等,但是在看完《亵渎》之后,我所印象深刻的,是胖子反复怀念当初开着小店、弱小而又快乐的日子时,叹息一声,重新向着残酷现实迈进的背影。

C. 小说《亵渎》好看吗

什么强奸啊,贿赂啊,《亵渎》就是个抄 韦小宝 没抄在点子上的垃圾书。烟男回没意识到,韦小答宝的成功不是靠强奸和贿赂,而是口才好、能说会道、见风使舵。
《亵渎》前期不是武力而是智力解决问题的时候,智力写得一点不到位,因为烟男没那智力、也没到那种认识的层次,所以归根结底就是一本网络小白文,没法跟金庸的思想比。
烟男很酸很文艺,但是笔力一点都不够。读者看不懂,不买账也是烟男笔力不够,无法说服读者。

D. 大家觉得《亵渎〉好看吗

很多人看了亵渎之后,都对亵渎中的神没有任何好感。认为这是一群邪恶的神。应该有更好的神来管理人类。

我认为写出这样的神才是烟大的高明之处。并且,我认为如果真的有神,那神就该是这样的存在。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此句出自老子的《道德经》。仁在这里的意思是仁爱,仁慈,对百姓的仁义。刍狗就是草扎的狗,以前祭祀时用草扎的狗来代替活的狗作为祭品,祭祀完如同废物,随意丢弃。整句话意思是,天地没有好恶的意识,也不怜悯万物,任其生长,自生自灭。

在亵渎这本书中,那些神明们就是老子说的天地。对他们而言,人族、兽族、精灵族和猪狗牛羊并没有什么不同,都是他们的食物,他对某个种族好,施他们以恩惠,并不是他爱这个种族,而是像我们喂猪喂羊一样要把他们养的更肥再杀掉。谁的信仰之力强,饲养成本低。那他们就会更倾向于谁。这和我们优选培养瘦肉猪是一样的。很可惜,罗格在的这个位面作为饲料,神的投入产出比已经不合算了。所以神才会想要灭掉这个位面,也就是淘汰掉这个不长肉的猪,再来培育新的猪罢了。

在神的眼中看来,人的地位还不如我们眼中的蚂蚁——毕竟我们和蚂蚁之间只是体型和力量的差异,但都在同一位面上。神们无论怎样对人,都不是人类可以评判的。他们的作为,已经超越了人类的道德规则。

人要是不服气,那可以像大小罗那样去造神的反。但他们成为神以后,同样会以和现在这些神同样的态度对待低阶位面的生物的。

这就是神的规则,也是生存的规则。

人为了生存,可以杀猪屠狗。因为人需要它们的肉做粮食。

神不需要吃猪肉,维持他们生存需要的就是信仰之力。在他们眼里,人不过是他们诸多食物的一种。等同于人类眼中的猪马牛羊。人类养猪为的是吃它们的肉。神照顾人类也是为了吸取信仰之力。人想换口味的时候,可以把猪都杀掉,换羊来养。对神来说,他们想换口味的结果,就是把这个位面变成遗弃之地。

一切为了生存,有力量才能生存得更好。这才是最高法则

说到这里,我想讨论一下亵渎这两个字的真正含义。

每个人脑中对亵渎都会有自己的理解。对我而言,看了这么久的书感到烟大的眼界明显要高于一般的网络小说作者。亵渎这本书并不是一本纯粹让人意淫过瘾的书。烟大在这里面一直贯彻着他自己的想法,而不是单纯为了点击率讨好读者。

人类作为地球之上唯一的统治者,生物链的最高端已经很久了。在可预见的很长时间,也看不到地球上会有什么物种能取代人类的位置。久而久之,人类就把自己放到了一个非常自我陶醉的位置。自认为自己就是世界的主宰,自己有权利,有力量来支配世间一切。我们对待猪马牛羊的态度就是这样。

我们饲养的猪狗牛羊们没有自己的意识,所以不能想到自己的命运是完全掌握在人的手中,也不可能知道最后等待自己的就是厨房。所以他们能习惯于在猪圈里打滚,在山坡上啃草。满足于自己的处境。

这些是我们眼中看到的。我们理解猪羊们的使命就是做人的粮食。对他们来说,人每天多给他们几盆猪食,猪们就会非常开心。但这真的是猪羊们的想法吗?人类不知道。也不想去知道。喂猪,养猪,杀猪,吃肉,这一切天经地义。

作为人来来说,自以为比猪羊们高明的地方就是人有思想,有感情。但如果世间还有比人更强大的存在,像我们对猪羊一样对待我们,我们会怎样去想呢?

烟大在这里就是做了这样一种假设,如果,有一群更高等的生物把人类作为食物圈养,人类一旦觉察到会怎样想?有什么举动呢?大多数人其实是意识不到这一点的。他们就像我们喂的猪一样浑浑噩噩,得过且过。而他们一旦知道了真相会怎样?这一类人的反应就是愤怒,委屈。我们信仰的神为什么会这样待我们?为什么不对我们好?他们却没有想一下既然人可以如此待猪,力量远高于人的神为什么不能这样对待人类?

实际上,这就是一种亵渎。人自己亵渎了自己的道德观。只能自己伤害别的生物,却不能有更强的生物来如法炮制。

还有一种人,他们认识到了自己的地位和处境,但他们并没有像普通人一样自怜自艾,而是认识到了问题的实质。为什么人可以拿猪作食物?因为人的力量远高于猪。为什么神可以拿人作食物?同样是因为神的力量远高于人。

力量决定一切!

你的力量达到了神的境界,那你同样有资格像神一样行事,并且,你也别无选择地只能像神一样行事!

大小罗、休斯教皇们对这一点完全清楚,所以他们的口中才不会说什么好神坏神之类无聊的话。他们要做的,就是尽可能提高自己的力量。

亵渎这本书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力量决定一切。当你的力量提升到一个足够高的高度时,原来你所处的低端环境中存在的各种道德准则对你就完全不适用了——这里烟大换了一种说法,道德准则变成了空间法则。

这就是亵渎。是对现有道德规则的亵渎,也是实现自身提高的必然之路。

对应现实生活,同样如此。道德准则只适应于那些没有力量的弱者,这是对他们的一种保护。但对真正的强者而言,力量才是一切。

E. 亵渎好不好看

【作品类别】西方奇幻
【作品状态】已完成
【作品字数】2661085字
【作品提要】
故事发生在一个动荡的时代。乱世之中,英雄辈出!
然而英雄们大多倒下了,倒在罗格的脚下。
因为群殴是罗格的战略!因为暗算是罗格的战术!
身为破落贵族的儿子,罗格阴险、好色、贪婪且行事不择手段。在误打误撞之下,他继承了最强大的死灵法师罗德里格斯的灵魂与最纯净的灵魂能量:神之本源,并以神之本源创造了独一无二的法师宠物,一个会装死的骷髅:风月。
凭着天生对金钱与权势的嗅觉,他一手创立了“战神之锤”这个专为贵族打造的魔法装备店。成功收复塞勒斯堡则使他如愿以偿的攀附上了巴伐利亚大公的独子,真正的英雄“黄金狮子”奥菲罗克。然而他随即发现自己已经无可奈何地被绑上了公国这辆战车。在各大势力的乱流中,为求活命,罗格不得不使尽全部手段。
乱世中的小人物们是可悲的,罗格正是这样一个小人物。虽然寻求力量的道路还很漫长,但罗格无畏也无悔。被牢牢捆在公国战车上的他实在是无从悔起。
前路漫漫,还有无数英雄的高大身影横亘在他的前方。毕竟,这是个英雄辈出的时代。
[编辑本段]【作者简介】

烟雨江南,原名丘晓华,超人气玄幻小说作家,代表作玄幻类小说《亵渎》,堪称网络小说史上里程碑式的存在,在网络小说日益浮躁和商业化的时代,《亵渎》可谓是一个异数,无论是情节设计、语言风格、世界观构架、讲故事的方法、埋伏笔的深度,都达到了极高的境界,这部作品历时三年完成,共两百多万字,实可称之为三年磨一剑、后积薄发的典范。在此书发布的日子里,无数的书评如雨后春笋般不断出现,充斥论坛,几乎形成了一种小范围的文化现象,盛况之空前可见一斑。
烟雨江南在网络上拥有非常多的铁杆粉丝,号称“烟丝”,被视之为经典制造者,目前正在17k.com独家发布作品仙侠类作品《尘缘》,却已然以极高的数据赫然列在各排行榜的前五。
烟雨江南本科毕业于复旦大学,毕业后进入新华社,任记者。数年后旅英留学,取得硕士学位后回国发展,加入北京一家特大型投资公司,从事资本市场业务三年。其间先后从事证券分析与投资、风险投资、并购与重组业务。目前任职于国内某知名金融机构,从事核心业务。
对奇幻文学有着莫大的兴趣,遂开始创作《亵渎》并连载于起点中文网之上,成为中国网络上最受欢迎的奇幻小说之一,在全国拥有莫大的拥护者群。一时间,罗格、风月和格里高利成了网络人尽皆知的名字。真是太卑鄙,太无耻了,则成为了知名的口头禅。
【作者的话】
自小算是个传统意义上的好学生,一路行来,走的也是一个好学生该走的路。如今为共产党打工,过着窃取皇粮的惭愧生活。生平不喜拘束,幼时最恨作文。一时兴起写了《亵渎》,数次差点太监。玄幻小说,以我的理解,就是讲个故事,供大家闲时解解闷罢了。
[编辑本段]【小说点评】

【读者点评】

亵渎 是一个童话
最近出差到一个只有15万人口的小镇,无聊之余,找到一张名为《亵渎》的英雄无敌地图,本意消遣部分时光。结果试玩之后,直叫人郁闷的吐血。遂把烟大的《亵渎》download(下载)下来重新阅读了一遍。
何谓亵渎,一如以前一样的耐人寻味。
是悬幻,是意淫,还是对现实的映射?都是!这种文体最早叫做童话。
这种故事是给愿意思考的人看的,每个人都能通过思考得到一些不同的启示,这就是童话。
“造物,那是神的领域”
烟雨大神用它独特的造物能力,为我们创造了一个属于魔法的世界。
故事从轮回之卷开始,到七日之书卷结束,难得一如始终的贯彻了造物大神不变的位面理论和空间法则——那缤纷的色彩不过是蒙蔽的人心,终于一天,世上的一切将以我的本心存在。
忽然觉得,这是一个用西方的文化为背景,讲述的带有浓郁的东方哲学的故事。
如何能够让读者理解这个魔法世界的秩序基础,在开篇的布局中占据了巨大的篇幅。故事的背景从主角罗格的周围慢慢展开,对于世界的秩序也是由这个表面上卑鄙无耻,其实却不得不停追求进步的胖子介绍给读者。一切都很自然,一个个经典的角色的次第出现,一个个法则的深入探索,从老罗到《论死灵魔法的本质》,从奥菲到《空间法则》,从《君王论》《权臣论》到泡妞的理论,一个纷繁的魔幻时空展现在读者的面前。阅读,可以触摸另一个灵魂。你很难想象,一个白天对着成组的数字奋斗的人,他的头脑中完整的装载着另一个如此不同的世界。这本身是不是一种亵渎?
角色是一些线索,带领读者去发现一个不同的世界。
罗格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条线索,他具备两条其他线索没有的特质,不是卑鄙无耻,而是空间和进化。空间使角色可以包容从而丰富多彩;而进化让角色变得可以永恒。这两重特质让罗格从一个我们能够触摸到的身边猥琐的胖子,最终变成了一个超过我们认识范围的真神。书中很多的角色都如同夜幕中划过的流星一样灿烂,但他们是流星,他们缺少了进化这种特殊能力,继而被埋葬到了罗格的光辉之下。流星的归宿在哪里并不重要,因为他们不可能走完创世纪的7日之旅,在最灿烂时候湮灭,反倒使他们变得更耀眼。当然也更能攫取热血读者的金币。
空间法则,就是力量的本源。
烟大创作的时候,莫不是受了什么重大的刺激,大彻大悟了?整部作品,罗格在突然的最后一节才突然的飞升!前期早就明白力量本源的胖子,一直在别人的棋盘里面充当棋子,这部分无疑也是最让人感觉卑鄙无耻的时期,读着也是诙谐和灰色的;中后期胖子想在别人的规则下当棋手,这部分虽然精彩但是连载的时间很漫长,现实中足有一年时间吧,胖子纵横大陆,魔界,异界,极大地丰富读者的阅历,让读者完全融入到了亵渎这个幻想的世界中去,然而胖子其实都在停滞不前。也许那些叫力量的积累?
只有在最终章,胖子突然想到要开一局自己的“棋”!从而烟大完成了一次伟大的亵渎,原来那至高无上的,与那阴暗邪恶的本质竟然是一样的?
战斗描写,精彩准确。
刚开始读的时候正在玩着一系列的魔兽游戏。对烟大描写的场面有很强的带入感,对于文字描绘得场景就好像是看电影的分镜头,选择的角度绝对超过奥运开幕式直播的导演。遂以为烟大可能也是一个游戏高手。
渐渐的发现,烟大可真的是包罗万有,也许是信手拈来的景物描写,俺时常都要去网上搜寻下才能有些概念。尤其是对那个魔法世界战斗场面的描写,写意与写实同时出现在一部作品中,疏不多见,直到重读还是觉得十分的——准确,生动。仿佛那乳白色的就一定是神圣的,那碧蓝色的就真的是星空一样。但是,嗯嗯,现实中超过70年的葡萄酒是有的,只是应该叫做葡萄醋。瓶装的葡萄酒的最佳饮用时间是15年以内,超过15年的味道就有些变质了,在酵母菌的作用下,超过30年的葡萄酒已经是醋的成分占多。
战神之锤,一个经典。
一个看上去就像矮人般质朴憨厚的品牌,进行的却是赤裸裸的对人性的剥削。
商道无疑是最捷径探寻天道的修行。也许深夜静思可以静心涤念,了解本心。但是充满五色五欲诱惑的商场却绝对探寻人性的妙境。多年的商道打拼,很是学了些不人不鬼说胡话的能力,如何面对利益的诱惑,把握住自己的本心呢?这个战神之锤的商业品牌,无疑是前期作品吸引我的地方之一。损有余而补不足,是为天道,而如何用天道来牟利,一念之差就是奸商和义商的区别。
然而不论是奸商还是义商,莫不是对人性玩味的十分圆通,所以泡妞水平定然超群,这也许是成功商人身边多红颜知己的原因吧。罗格就是一个成功的商人。
说到了泡妞,现实中的贞节烈女是不存在的,女人其实都需要有人关心和爱护。古人云:铁做的面皮,纸糊的裤裆!现实中曾被铁面皮吓退的,遂于幻境中寻得一个直奔裤裆的机会,然而还要安排种种的善后抚慰自己的良知。如果在现实中,能够勇于掀开铁面皮,是不是更能把握幸福的机会呢?
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读者一思考,烟大就笑了。
股市不行,故事还坚挺。
亵渎,是一部值得思考的童话。
这里本来是一片虚无,那一刻,主张开了双眼,下一刻,主说:要有光。

F. 亵渎小说怎么样好看吗

我有看过 故事情节还是挺不错的

G. 网络小说亵渎好看吗

好看是好看,但是看的时候会很不爽很不爽

H. 《亵渎》好看吗

文笔很一般,唯一让人 佩服的是作者的挖坑能力,无数的悬念让你十分郁闷,到了最后还有很多悬念没有解开,总的来讲,凑合看看吧,个人认为不是很好,主角思想太过黑暗

I. 亵渎好看么

如果你仍在看唐三番茄的书的话请无视我的回答 至于楼上两位这种不负责的回答我深表鄙视! 不知你所说的好看二字具体是指什么? 正如一楼所说,这本书有点过的文字是想女生推荐的最大障碍,我也很苦恼。。 但对于一个男生来说绝对不是问题 亵渎,比较没有争议的是本土网络第一西幻神书,但问题再回到你对好看二字的理解上了,本书较为沉重的基调和更为深层的思想性不是“好看”二字可以一言以蔽之的。 就文笔而言,亵渎并不如烟男的第二本书尘缘出彩,但很少有人认为尘缘比亵渎更好,究其原因就在于亵渎本身所蕴含的一种精神和思想。 无论如何,亵渎绝对是一本很好很好的书 烟男造就亵渎这样一个凄美故事英雄挽歌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元素在于他独特的世界观,罗格这样一个苹果的爱恨于小处,整个位面的命运于大处,拼凑勾勒出一副宏大而细腻的拼图 《亵渎》最成功之处即在于将不可调和的矛盾双方置于一个统一的整体当中。 不仅是风月的身体,而是书中所有的一切。 圣洁而愚蠢的光明教会,瓦解于内部的联盟,自私且无耻的天使,胆小而勇敢的格利高里,温柔而冷酷的风月,强大而卑微的不死君王,以及凤蝶对罗格的感情,罗格与风月的关系,圣骑士与魔族公主的结合……从一开始的死灵法师单挑圣殿,到圣骑士为魔族公族叛出教会,而至高神直接领导的光明教会居然会为罗德里格斯的传人洗礼祝福,甚至整个精灵族的希望居然会是一个杀死神使的人。” 《亵渎》正是这么一本嘈杂的小说。圣洁与愚蠢,结盟与背叛,自私与无私,卑微与高尚,冷酷与温柔,强大与懦弱,爱与恨,亲与疏,神与魔,信仰与愚弄,红粉与骷髅,种种矛盾的错综复杂的对立绞杀间,小说的艺术魅力挥洒的淋漓尽致。 引自网络
希望采纳

J. 大家觉得《亵渎》这部小说怎么样

不知道怎么评价,主角性格可能比其他小说中更接地气,更接近社会底层,反映的是人性的作品,男生可以去看,女生看了可能想骂娘

声明:本文是由会员李心兰在2023-06-23 21:38:48发布,如若转载,请注明本文地址:https://www.pixivzhan.com/xiaoyuan/889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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