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小说同人创作

钟缨
钟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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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小说同人创作

❶ 同人小说是指什么那种类型的小说

同人小说(FAN FICTION),指的是利用原有的漫画、动画、小说、影视作品中的人物角色、专故事情节或背景设定等元素进属行的二次创作小说。同人小说一般是以网络小说为载体,近年来,伴随体育人物、娱乐人物、政治人物等社会人物的高密集度曝光,同人小说当中的真人同人小说也逐渐兴起。但是现在一般的同人文化圈并不接受真人同人小说,同人小说圈内主流意见是涉及真实人物的同人小说不应该归类到同人小说中。
同人小说的形式
1、完全原著演绎,即文字版的漫画、电影或者其它。 2、原著原人物情感剖析。 3、原著原人物在原著设定下所发展出的其它剧情。 4、原著原人物在不同的时空背景下所发生的其它故事。 5、原著童话演绎。 6、其它类型。 由此可见,同人这种特殊的作品形式,其根本是依附于原著的,这对于它的内容的表达形式、读者及作者对它的态度都有着根本的决定作用。 同人小说一般都来源于动漫作品、影视作品、歌手乐队、游戏等,类型较为丰富。

❷ 写同人小说算侵权吗

你要看作者的意见,同人目前为止还没听说有版权方因为这个事情打官司的,大概网络创内作这种模式被大容家默认了吧,只要你不去碰人家底线,也就是把别人的ip盗窃成自己的ip出售的话,差不多就安全了(前提是能证明原作者同意)

❸ 同人小说是否侵犯著作权

同人创作分两类。第一类同人创作仅仅使用了原著的人物姓名、性格等版静态要素,而不涉权及人物的复杂关系或者个性化情节;第二类同人创作不但使用了人物姓名,性格,还涉及到原著中部分复杂的人物关系和情节。对于第一类同人作品,在著作权法上难以认定存在侵权。原因是人物姓名和性格,前者难以构成作品,而后者属于“思想”范畴。但是,如果在营销方面不注意和原著足够区分,却可能导致消费者混淆或者搭载他人商誉而构成不正当竞争。第二类同人作品实际是利用他人作品内容并进行改编的“演绎作品”。由于同人作品对他人原著的改编往往是颠覆性的,这就意味着第二类同人作品很容易侵犯原作者的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改编权。同时,对于大量使用原著情节和人物关系的改编而言,早已超出合理范围,难以构成合理使用中的“适当引用”。

❹ 同人小说属于原创作品吗

1、『同人小说』(fan fiction),它泛指所有根据成名书籍、电视节目、电影人物与情节撰写的短文、短篇或长篇小说。原作者已经不能保证对故事的控制,因为每个人都可依自己喜好进行诠释。

2、『同人小说』其实已经存在数十年了,只是过去仅限友人或几人之间相互传看,因网络的诞生而改变了它的地位,使它一跃而成拥有大批读者的「大众意识作品」,且因为它广受欢迎,还升格成为研究所论文的题材,还有专门的征文比赛。

3、争议性:这种「部分原著,部分借用」作品爆炸性出现,让不少『同人小说』的作者与媒体公司对簿公堂,以便重新界定消费者权益与智慧财产权的分界线。

『同人小说』作者认为,『同人小说』是充分利用网络而产生的一种新艺术形式。他们援引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根据合理使用权法,只要不从中牟利,他们既有权从事任何创作。然而出版社、音乐与电影公司认为这些作品抄袭多于创作,要求停止张贴。

4、同人小说通常被贬低为二等文学、半调子文学。而且关于性的描写在这一流派中确实占有重要位置。性描写在其中既有图解式的直接暴露,也有温和的暗示。但是除去这些,原作中常常缺乏的幽默与讽刺在这里却被充分地挖掘出来。改写者能够改变某些读者看待原作的方式,而且这并非总是负面的影响。如果在这些网站上漫游,你会发现一些对不同故事的改写作品相当出色。某些同人小说作者,混合了荒诞与严肃,创意与怀旧,能够传达出读者第一次读到小说时的那种美妙幻觉。

❺ 网络小说创作网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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