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园微小说1000字

沈丹萍
沈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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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校园微小说1000字

㈠ 校园小小说1000字的,不要言情的

校园小小说 晨,候车站上,等着三个人:母亲,小孩,和他。
初夏,没有一丝风。车快到站了,他却感觉心中刮起了台风。 车到站了,他不慌不忙,最后一个走上车,投了币然后迫不及待地往车内一瞥,就盯紧了一个空的座位,他坐了下来,那么期待。他最前面是个空的座位,一连几天都是如此,他紧盯着那个空座位,神色恍惚,恨不得自己多长出个屁股。他的心也是空的,无精打采地发着呆。那样子要是有人打他两拳,他也决不会还手的。
车到了校站,他依然是不慌不忙,慢慢地走下车。初夏学校的林荫道,树上的小鸟常常在打架,吵个不停,无论谁听了都会骂上几句;两旁的红花绿草,娇滴滴的,更是惹人怜爱,无论谁见了都会多看几眼。他却微垂着头,但他那高大儒雅的身躯还是那样引人注目,一认便知。
“哈!你还没睡醒?”我在门口认准了他,上来就是给他两拳。“你这小子,昨晚哪里做贼去了,收获不小吧!”如果按照平时,他准是先还我两脚,然后再出一个“狂龙”。谁知这次他连半字都没吐,我吃了个闭口羹。好像当眼前的这个人根本不认识,当我透明一样。我知道,我没有透明,但看见他的眼神,我立即闭嘴。
课室冷冷清清的,没几个人。他刚一坐下来就伏在了桌子上,两眼微合。我开始注视他。我不是神仙,也不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事,当然得提醒着点。课室里静得可怕,连呼吸声都丝丝可闻,因为大家都是睡觉的多。气氛如暴风雨来临前那般沉闷。等待再等待。终于有事情发生了:伏在桌上不多久的他忽然要起身了,并向我这边走过来。我一看,心想:大事不妙。以为他这几天因发呆而搞坏了脑子,逼我还钱来了。若不是如此,他怎会在上课的时候连个ABC都读错?我越想越像,无奈身上衣正单,哪来的钱还债!一想至此,马上警觉,正欲退避三舍,“较脚”。——心里的大石头落下来了,他又返回了座位,这次真的睡了。这天,我更加莫名其妙,还真为他担心起来。
上课时候,我不时地下意识看看他,发现了他木然的双眸背后好像在盼望着什么。
两个星期的时光,转眼即逝。他憔悴了不少。就在那个雨蒙蒙的日子——
那天下着雨,雨大如豆。我连声叹息,讨厌下雨。因为一下雨,就不得已要挤公共汽车上学。坐在车上,我悠然地望着车外雨的世界。在经过他家附近的站时,一个熟悉的身影映入我眼帘,唯一一个。待看清楚时,我愕然了。如此雨天,他竟没有打伞,站在雨中,任雨无情地打湿他的头发,衣服——我再没多看,走到他身边拉住他,想拉他回家。但拉不动,他似乎不想离开。迷惘的双眼只是望着车子远去的方向。天意弄人,雨越下越大。我站了那么久,喊了那么久,他都毫无反应,我更是毫无法子。渐渐地我的大半身都湿透了,于是我索性把伞也丢在一边,和他一起变“落汤鸡”。风雨无情,人有情。——默默地,我感到有只手搭在我的肩膀,他的手。他闭起双眼,我看到两滴滚烫的雨水自他脸惬流下。许久,他才睁起蒙胧的双眼,双手抖动着撑起伞,拉着我慢慢地走了——
——————
他家里,我们双双喝完了药。
“多谢你!”他似乎恢复了原样,又可听到他轻柔爽朗的声音了。
“你多谢我什么?”我故作不以为然。
“多谢你这两天陪我喝苦茶。哈——”
“臭小子,竟学我调子,讨打?”“说实在的,这次你真把我给搞糊涂了!”
“幻花一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大家老友一场,就算了。”
“连我都不能说?”
“唉!一个月前,我在站里等车,遇到了她。那天也是下着雨,当我正犹豫不决的时候,是她把伞伸了过来,然后我就听到了我还想听第二次的声音:来,过来一点。她那嫣然一笑,当时,我就呆了。涌动的情海让我知道,此生我会永记她的微笑。自那以后,我们还在车上见了几次面,再后来,你也知道,不说了——”
看他说得那般动情,我没有打断他的话。
“两天以后,我再没见过她。那时我还以为可以等,盼——但现在,我想清楚了,只是萍水相逢,我又何必如此执著,差点累了自己,更累了朋友。所以我要谢谢你,谢谢你有意无意间为我解开了心结。”
听他叙说完这样一段经历,我差点把药喷了出来。
——————
爱情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就像天上的云彩,是那样的飘忽不定;一朵云彩飘去了,另一朵云彩就会飘来。

[等车]
“咦!小道,你怎么会在这里?阿瞬大步跨过马路走过来。
“我家好像是在附近。”
“我知道哇!”
“知道还问,真是的。”
“我知道你家在附近,但不代表我知道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哈!”
“等人。”
“哦!我来了,那走吧。”
“我不是等你,别表错情。”
“啊!”
——————
公车上,人很少。
“小道,你到我后面坐可否?”
“为什么?”我出奇地问。
“我习惯了前面是空座位。”
“好。瞬你又欠我一个人情了,自我认识你开始到现在一共四个。当然,我也欠你的债。”
“人情,欠了,再欠多几个亦无妨。对,小道你还没有说你等的是谁呢?”
“一个女孩。”
“哦!为什么呢?”
“我想看看她,就这么简单。哈!”
“你想看就看?”
“我想等就等。”
“小道,你等吧!我不跟你争。”
“喂!阿瞬,我有跟你争过东西吗?”
“没有。”
——————
校园,林荫道。
“喂!阿瞬。今天早上我的单车和钱都给了那几个可怜的白粉仔。今天的早餐又要靠你照顾了,真是不好意思啊!”
“无所谓,净粉一碗。”
“啊!你今天怎么这么小气?”
“小道,你知道的,我爸现在只是副局长,不能贪!我就剩下这一块钱了,你拿去吃了早餐,放学后我们还要走路回家呢!”
“惨!早知少给白粉仔两元。”
“为什么?”
“早餐就能吃饱些。”
“吃饱些又怎么样?”
“行路至少不会饿晕在街头。”
——————
学校食店。
“小道,快吃。第一节是地理课。”
“地理课又怎样?”
“听说换了个刚大学毕业的女老师,很靓的。”
“你怎么不早说哗?快!五十米冲刺。”
[三]地理课不上地理
“哗——”
班里哄起来了。
不奇怪,每当听到这种声音,一定是有美女走过事件发生。
我急忙循声望去,只见一位老师走进了教室。
(插句话:如果写到这里,很多人一定会认为是介绍老师的外貌之类的文章。呵,以现代的眼光看,外貌无非是身材和脸蛋,这个就不必介绍了,没意思。看完后你们自己想像吧!哈!)
“哗”声刚止,我当然没有跟着喊,我不是那种人,阿瞬也不是。
接着是马屁声:“老师,我热烈欢迎您来我们班教地理。在您的培养下,我们班的地理成绩一定会比以前更上一层楼的。”
老师耳朵先是一侧,然后朱唇轻启,樱桃小嘴露出两排白白的牙。
“这位同学的发言很响亮,大家给点掌声鼓励一下。你叫什么名字呀?”
“他叫小道。”不知是谁喊了一声,竟出卖我。
“哈——哈——”全班又是一阵哄笑。
晕!我赶紧笑笑,马上闭嘴。
过了一会儿,但见老师的笑容有点奇怪,她用粉笔在黑板写了三个字:XXX。
“好,现在同学们都认识我了,也轮到我认识你们了。嘻嘻!。你们有谁愿意让老师认识一下,就自告奋勇站起来作自我介绍,或者说说你的名字给老师听都可以。”
顿时,鸦雀无声。谁都不想第一个出丑,被臭。
老师见气氛有些不对头,把目光四处搜索,最后停在我的身上。
“小道,你给同学们作个榜样,就由你开始吧。OK?”
我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晕!我怎么这么倒霉啊?不是不愿意,只是——
“应该这样说:我叫小道,是个——”
“小道的偶像是樱木花道,道明寺,都是漫画名人耶!”
小强没事干老给我抬杠,真根号他。
老师呵呵一笑:“这么说,小道的理想是做一名篮球健将或者是大富翁了。”
全班又是一阵哄笑。
小强又插话了:“老师你不知道哇,小道打球特厉害,打篮球经常带球出界;踢足球射门是对准波音777——射飞机呗!”
“哈——哈——”
“呵呵”我当然是喜怒不形于色了,只在一边赔笑。看见老师的脸上挂满了笑容,也觉得没什么。心里却在不停的大骂:小强你们这班“喂狗”老臭我,下次将你们入樽另加猛虎射球。
——————
“我叫阿瞬,老师多关照。没了!”
“嗯!阿瞬同学,真是人如其名,快言快语,老师记住了。”
呵呵,老师此话一出,就是我瞎嚷的机会了:“阿瞬是一辉的DD,老师你不知道吗?”
“嘻嘻!老师当然知道,我小的时候呀也和你们一样爱看《圣斗士星矢》。不知小道对漫画有什么高见没有?”
不是鲁班我哪敢弄斧,心里直嘀咕:这就神了,老师对我们好像很了解似的。
但还是忍不住要臭阿瞬:“阿瞬呀!他做事特慢,不过做出的事来回吓你一跳。比如他一定会是三十多岁才结婚,不过新娘子的美貌程度应该不会比老师差。呵呵!”
我说完这话,就预知有飞行物体向我接近,我两根手指头就这样轻轻一夹,就夹住了一块橡皮,不愧是在梦中跟小凤叔叔练过灵犀一指的,轻易就接住了。
[四]地理课上地理
看到那位美女老师在台上讲话,你就知道又是上地理课了。
今天老师化了个淡妆:飘逸的长发撒在两肩,一定是用“飘影”洗过;白里透红的脸蛋一定是用了“采诗”化妆品;没涂口红,因为我看不见。我也没听说过有隐形的口红,所以我知道一定有这种口红。
好了,别再介绍广告了,免得教坏“细佬仔”。
“同学们呀!”老师说。
“干什么?”同学问。
“今天老师要考考你们对世界的认识。”
“好哇!”
晕!
这次竟然只有小道一个人回答,小道就是我。
“嗯!还是小道积极,大家鼓掌欢迎!”
噼里啪啦!各种各样的掌声随即而起。
“当今世界上都有哪些强大的国家,你们知道吗?”
“这有何难!当然是有唯一的超级大国——美国。还有——”
“美国,霉国,是不是叫倒霉的国家呀?这美和霉可是同音字,要说好哦!”
大家都应该非常熟悉了,在我说话的时候常常抬杠的当然是一个叫小强的家伙。
“喂!小强,小心美国MED你哦!”
“恐布主义耶!我是拉登我怕谁。全世界都有恐布主义,唯拉登没有。”(注意布字)
哗!小强这番来劲了,绝!
老师好像很悠闲地听着,没作声。
我见到这种情况,哪肯认输。
可是一时又找不到好的反攻机会,只好强词夺理:“美国此举的任务是维护国际正常的安全秩序,需要买什么人的帐?”
“混帐。”
“老师,小强骂人。”我随即告状。
“少告状,小道。你问我美国买什么人的帐,我回答混帐。混帐既可代表人,也可代表帐,怎么着都行,这回答没问题吧?你吹呀!”
“好好好——”
“我还没说完呢,人家阿富汗得罪美国了吗?还是那些无辜的阿富汗人民得罪了美国人民?只会***的混帐东西,这笔帐要真和美国一起算就真成了混帐。”
“小强,你研究过国际关系的,对这方面比较有兴趣,我不如你,认输罢了。那你再说说我们中国,看你还有什么高论。”
“小道,你这台阶还下得不错。我们中国嘛,发展中国家。”
“晕!小孩子都会说,那你怎么不说是中立国家,中规中矩的国家,这些都有中字的。”
“哗!你怎么知道,我就是想这样说的。小道,你真是我的知己呀!”
“你有没有觉得肚子疼?”
“为什么?”
“我还是你肚子里的蛔虫,在咬你的五花肠子呢!真是的,能再说说德国吗?”
“德国啊?怎一个德字了得。你看过《足球小将》吧,里面有个叫施耐德的,会闪光射门。所以呀,德国的足球特得,今年世界杯还得了个亚军呢!”
“得了吧你,再说法国,这回你没法了吧。”
“怎么个法国没法,单是名字就有个法字。唉!小道,我劝你还是再读读历史吧:资本主义世界重要的法典可都是法国人公布的,什么《民法典》,《商法典》,《刑法典》都有。”
“看你还能胡诌到哪里去!来吧,英国难道是婴儿国家?”
“错!英字作英俊解不行啊?君不见英俊的贝克汉姆虏去了千万少女的心吗?所以小强我到现在还没有女朋友。惨!”
此话一出,下课铃就响了。

最后一次校运会

秋冬季节,记得每当举行校运会的日子总是小道会高兴的日子。
毕竟,校运会就意味着放假,其实不是的。如此看来,对于那些没什么运动细胞和不争取什么名次的学生来说,确实无聊。
每年校运会,各级各班总为那每分一元的钱财争得焦头烂额,死去活来,看起来还真不是滋味。就算运动热情再高涨,到后来免不了来个鱼死网破,听过还跑死过学生呢!真是骇人听闻,而校方的回答总是恰到好处:“也不过如此,当今社会上学校这样的事情还多着,也不只我们这一家。”
晕,就算是最有水平的人也不会说出这话。
“看来我们这次是最后一次参加校运会了。太好了!”
“为什么?”
“不为什么。”
“那根号你。”
能说出这么绝的话一定是小道和阿瞬。
只见他俩慢吞吞来到操场,运动会已经开幕了。

㈡ 短篇青春校园微小说

1、多年后,她出席暗恋多年的他的婚宴,他变得风度翩翩,侃侃而谈,坐他身旁的是位美丽动人的新娘,虽然看着不是滋味,但也得走去祝贺他一番:“多年不见了,你变健谈了呢,以前你和喜欢的人说话,舌头总打岔,现在能把这么漂亮的新娘娶回来,厉害!”他听后脸红耳赤起来:“真、真、真的吗?”
2、他们已经分手很久了,久到已经删了QQ没了手机号,又是很久很久以后,他和她同时受邀参加老同学的婚礼,婚礼上她不小心丢失了手机,只有他不翻看通信簿便第一个播出了她的号码,铃声响起,他和她同时去捡地上的手机,他不经意见看到屏幕上的来电显示“老公”。
3、男孩婚后对自己的妻子比婚前更好。一次聚会朋友笑他:“怎么结婚了还那么腻?”他讪讪地笑着说:“结婚前很多男生都想追她,很多男生会对她好,我只有对她更好才能追到她;结婚后对她好的男生越来越少,我只有对她更好才能不让她失落。”我所做的就是想让她幸福。说完,在场的朋友都沉默了。
4、毕业的前一天,他看着同桌的她戴着耳机写着卷子,很想对她表白却不好意思开口,终于,他试探着叫了她的名字,她一点反应也没有,依然写着卷子,于是他很小声的把想对她说的话全部说出;打铃下课了,他离开了座位,同桌的她松开暂停键泪流满面。
5、一个王子爱上一个公主,公主告诉他,如果他愿意连续100个晚上守在她的阳台下,她就接受他。于是王子照做了,他等了一天,两天,三天……直到第九十九天,王子离开了。为什么王子不再坚持最后一天?答案很感人——爱情不能只是一个人的付出。王子用99天证明爱,用第100天证明尊严。

㈢ 大学校园青春正能量微小说二三百字

正能量
青春是一座金字塔。生活要求我们不断向上攀登,生命要求我们不断实现人生的饱满,达到光辉的顶峰。青春是一把竖琴,青春的我们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弹奏出属于我们少男少女的青春之歌。
充满阳光的青春
操场上,阳光下,一个个少年正向着终点冲刺,不远处,女孩们一边跳着皮筋,一边唱着“小皮球,香蕉梨,马兰开花二十一……”在这片洋溢着青春气息的操场上,少男少女们快乐的跳跃着,呼喊着,对他们来说,这里,是散发自己独特魅力的最好场所。
阳光,不仅仅是活力,它还是一种兴趣爱好。现在,我们身边总是围绕着一股“流行风”。“什么服装最流行”、“最喜欢什么明星乐团”……这些都是我们茶余饭后一直讨论的话题。“流行”充斥着整个校园,使我们的生活更加多姿多彩,不再乏味。
充满书香的青春
教室里,书声琅琅,美丽恬静的校园里随处都能闻到阵阵书香,这书香与窗外鸟儿的鸣叫声,树木“沙沙”的摇摆声相呼应,成为了独特的校园景象。
书,贯穿了整个校园生活。午休时间,许多同学跑上跑下忙着去图书馆借书,也有些同学正手持一本书,或是小说,或是名着,悠闲地坐在长椅上看着,还顺便欣赏了一下周围怡人的风景。真可谓是“书香阵阵,不亦乐乎”。
有些叛逆的青春
家长,老师期盼我们在他们所铺就的轨道中运行,可我们还是时不时的偏离,这就是叛逆。正值大好春光的我们无论什么事都有自己的想法,有时被家长们教育几下,在他们面前还一副低头认错的模样,没过多久就又犯了,不过,叛逆正是我们这些少男少女们特有的个性,不叛逆的青春会是多么乏味,随心所欲的感受正是我们所希望的,但却不太可能完全实现。
让我们用如火的热情装点青春,随着青春的旋律,踏着青春的舞步,登上成长的舞台,尽情地放飞青春!

㈣ 励志,青春,激情的微小说,少于1000字,怎么写洛,大一学生

绿茶
这是一个炎热的夏天,绿茶的香气四处弥漫,为这个夏天平添了一丝清爽。但是,空气中仍旧氤氲着奇怪的气息……
建刚就要在这个夏日的尾声步入初中的大门。他家境贫寒,父亲脑血栓重病卧床,母亲找了份扫大街的工作,平时顺带着拾点破烂儿,加上政府发放的280元低保金,一家三口一个月的花销用度就这样挤了出来,勉强的艰难度日。
还好,建刚是个争气的孩子,考上了省里重点初中,还得了一等奖学金,免除一半的学费不说,最重要的是给这个家带来了无比的喜悦和巨大的希望。
九月,还是热气未消的时节,孩子们也纷纷步入学堂……
来到新的环境,建刚兴奋不已。坐在第二排,前面就是班长的位子。同学都很热情,这样优越的环境,学习起来一定更加轻松了。建刚美美的想着……
知了的叫声突然淡了,炎热还没有完全驱散。家长体谅孩子们学习的劳累,多数都会给孩子准备现成的绿茶,成瓶的,既能消除孩子的暑气,又能提神健脑。班长家条件优越,父母买了成箱的绿茶放在家,给孩子一天带一瓶。
这一天,建刚上体育课,完后,同学们满头大汗,回到教室。
“嗯?我的绿茶刚才还放在桌上,怎么现在不见了?真是的,正口渴得要命……”班长在位子上翻来覆去得找水瓶子,一阵子功夫下来,只是徒劳无获。班长正身一倚,后面的桌子倾了一下——“啪”的一生引起了学多同学的注意。
“咦?这不是我的绿茶?”班长低头大喝。
班里顿时一片哗然。
“对对对,体育课上课之前是建刚最后锁的门……”不知哪个同学随声附和道。
班长有些急躁,“你,”他建起水瓶,指着建刚说,“你为什么拿我的绿茶?自己没有水喝吗?”
“他那里喝得起?哼……”有人小声议论。
“有困难,给我说就是。何必作些偷鸡摸狗的事?真是……”班长轻蔑的说道。
同学的议论声由小变大,“哎呀,原来他是这种人。”“就是就是,真想不到……”“也难怪,听说她妈妈是捡垃圾的呢……”“哼,这样的人学习好又有什么出息呢?”
“我没有!没有偷!
…………
一直坐在位子上一声不吭的建刚忍无可忍,他一把夺过班长手中的瓶子,拧开瓶盖,重重的水在桌子上,扭身冲出了教室。
同学们都瞪得了眼睛,盯住了那瓶绿茶。这时,一股奇怪的味道传来,苦苦的,涩涩的。
班长拿了瓶子闻了闻,眉头顿时紧锁。
坐在旁边的同学接过绿茶尝了尝,“这……这是什么水?不是绿茶!”
终于,课间结束了,班里早已鸦雀无声。
建刚跑到操场上,强忍着的泪水夺眶而出。他回想着:母亲给自己拣来了绿茶的瓶子,又连夜去南山坡下挖了野苦菜,很晚很晚回到家后,洗净苦菜,放到锅里熬成水。一股难闻的气味在20平米的屋子里扩散开来。母亲说,别看它难喝,对身体好着哩!脑海浮现着母亲满头的大汗,再想想今天,他懊悔极了。为什么一开始向母亲要那三四块钱一瓶的绿茶?为什么非想尝尝那绿茶的甜味?为什么如此不懂事,要用自己一天的饭钱换那无味的东西?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的虚荣心,母亲也不会操劳,今天的事也不会发生……要不是因为虚荣心,刚才他就应该澄清,自己瓶子里的不是绿茶,而是没有人会喝的苦菜水……
就这样,建刚坐在操场边,直到夕阳落下。
“建刚,”远处传来班长的声音,“对不起,”他气喘吁吁,“刚刚同学做值日时,在讲台下面找到了我的绿茶。大概是谁不小心碰掉了……”说着,他低下了头。
建刚拍拍他的肩胖,什么也没说。
班长红着脸,递过一个瓶子,“来,跟你换,你这‘苦丁茶’可比这绿茶有价值多了!”
夕阳西下,炎炎的烈日躲远了,绿茶的香气依旧弥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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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求一篇1000字左右的微小说,高一学生的水平

微小说是指200字已下的小说

㈥ 以大学为题的微小说

青春是一座金字塔。生活要求我们不断向上攀登,生命要求我们不断实现人生的饱满,达到光辉的顶峰。青春是一把竖琴,青春的我们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弹奏出属于我们少男少女的青春之歌。
充满阳光的青春
操场上,阳光下,一个个少年正向着终点冲刺,不远处,女孩们一边跳着皮筋,一边唱着“小皮球,香蕉梨,马兰开花二十一……”在这片洋溢着青春气息的操场上,少男少女们快乐的跳跃着,呼喊着,对他们来说,这里,是散发自己独特魅力的最好场所。
阳光,不仅仅是活力,它还是一种兴趣爱好。现在,我们身边总是围绕着一股“流行风”。“什么服装最流行”、“最喜欢什么明星乐团”……这些都是我们茶余饭后一直讨论的话题。“流行”充斥着整个校园,使我们的生活更加多姿多彩,不再乏味。
充满书香的青春
教室里,书声琅琅,美丽恬静的校园里随处都能闻到阵阵书香,这书香与窗外鸟儿的鸣叫声,树木“沙沙”的摇摆声相呼应,成为了独特的校园景象。
书,贯穿了整个校园生活。午休时间,许多同学跑上跑下忙着去图书馆借书,也有些同学正手持一本书,或是小说,或是名着,悠闲地坐在长椅上看着,还顺便欣赏了一下周围怡人的风景。真可谓是“书香阵阵,不亦乐乎”。
有些叛逆的青春
家长,老师期盼我们在他们所铺就的轨道中运行,可我们还是时不时的偏离,这就是叛逆。正值大好春光的我们无论什么事都有自己的想法,有时被家长们教育几下,在他们面前还一副低头认错的模样,没过多久就又犯了,不过,叛逆正是我们这些少男少女们特有的个性,不叛逆的青春会是多么乏味,随心所欲的感受正是我们所希望的,但却不太可能完全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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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孽(一)
城里的发展一天比一天快,先是城东那块荒地被规划为财政大楼。现在就连城南的那块坟地也被征用了。说是市委为了补助市劳动局。为劳动局建家属楼。市里规定一下来,遭到各界的反对。祖祖辈辈都埋在这里了,谁会愿意让别人把房子盖在他们祖坟上面呢?
剪彩动工那天,来了市里好多的领导。与其说是剪彩,其实是给劳动局邓局长来喝彩的。这个年代里,寸土寸金啊!这块坟地要是卖给房产商,少说也有几百万。然而,在背地里,人人都骂他生出来的孩子没屁眼。都在心理诅咒他,说他一定会有报应的。但是这个年头里,只要有钱都敢卖妈,还别说只是被骂几句。连还没开工的工头都送给他几万块钱当彩礼,还说他没发财吗?工头笑呵呵地说邓局长这说邓局长那的,那马屁拍的真是不亦乐乎。
动工不久,那挖掘机一铲下去,浮出来的白骨放成一堆,足以让人想起南京大屠杀时的万人坑。市民是看在眼里痛在心上啊。敢怒不敢言。毕竟是市里的政策。哎,官大一级压死人呐!说起这个劳动局,按经济贡献,市里每年的倒数第一,按为市里的人事上的调整,更别提了,一年一年下来,还有好多人因为没工作不得不背井离乡去外地打工。怎么说就能得到补助呢?有人说,邓局长的老婆的大舅在省厅,还有人说,人家邓局长的老爹是原公安局局长,在市里大大小小的领导都攀的上,再说他年龄以大,谁能不买他的帐呢?
坟地以前种着些柿子树,每到夏天,各种昆虫爬上去,因无人管理,昆虫的粪便与分泌物将柿子树弄的很油腻,给人一种恐惧之感。见过那场面的一定不会想将来就住在这了。如今,那一棵棵最能象征坟地的树已被砍伐。夏日的夜空满天星斗,工地上昏黄的灯光照在着安静的坟地。在帐篷里看护工地的大爷,抽着旱烟,那嘴巴一动一动,很有节奏感,额上苍老的皱纹紧堆一促。不时的看看外面,表情看起来很不自然,也许在想自己死后该埋在哪里?
邓一,劳动局邓局长的儿子,市二中读书。在学校里一点都不安分,三年下来换了五所中学,记得从一中出来时还是一中的校长求得市长找到邓局长把他的宝贝儿子转走的,在市十三中殴打老师,在市八中拆学校的墙和学校外面的混混向同学收取保护费,更严重的是在七中,居然偷女同学的内衣......现在在二中,没人敢惹他,简直就称为一方恶霸。琳炎,二中文科074班的班长,长的漂亮,在学校的各种晚会上,主持人非她莫属,讲的一口流畅的普通话,听她说话就像喝糖水一样甜,真是难得的才女,别说她还是个没毕业的学生。此时,她要去面试市里电视台的主持人,十个评委有九个给她亮免试牌的。邓一,说他是个理科生,但反回来说吧,没人知道他算什么,每天的课程都是按自己的心情去安排的,好多时候连课都不上还经常破坏纪律。校方多次给市里建议,要求开除他,市长不放话,谁有这个胆啊?没人愿意去得罪邓局长的。眼看暑假要来了,学校组织学生去夏令营,而邓一这个不才之子为了能从爸妈那能多剥削点钱花花,居然也报了名,而刚刚好就与琳炎分到同一个组里了。
琳炎,外地转来的。舅舅从小学到高中一直都是她的监护人。舅舅在税务上是个小小的税务征收者。除了她外婆,没有人知道她的父母是谁,甚至连她自己也不知晓。而她,确实是个很懂事的孩子,从小到大,学习一直是班上的前列,还获得了好多市级奖励证书。夏令营的第1天,邓一就被这个天使般的琳炎吸引了。他都很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好好学习,没有天天在学校里,现在想和人家做个朋友,都怕别人不肯答应,因为他清楚自己在外面的名声已经是一塌糊涂。琳炎是个很健谈的女孩,之前也听过邓一的种种丑事,但她并没有因为这些而拒绝这个家伙的请求。夏令营后,他们成为了朋友,说起来也怪了,邓一这个家伙,平时表现的一点都不怎么样,但在琳炎面前确实可称的上是一绅士,很懂礼貌,不论是从说话还是做事,跟本不敢让人相信他就是邓一。就这样,琳炎成为了邓一在二中的第一个朋友。其他的都是以前跟他一起每天去逃课打架的狐朋狗友。
邓局长的新房马上要接近尾声了。邓一也和琳炎的关系有了很大的进步,每天按时上学,因为邓一家和琳炎的外婆家只隔一条街道,每天他能很早的起来,和琳炎一起去学校,以前都是他爸用车送的都不肯去,而现在宁愿和琳炎骑单车去的,多少说琳炎让他改变了好多。九月十二日,那天将是邓局长的新房完工之时。邓一则选择了在这天表露出他的心声。其实,谁都看得出来,邓一对琳炎有意思,但邓一这个家伙很聪明,他没有选择卤莽的表白。而是慢慢的透露,也许他将琳炎视为一朵昙花,一不小心就有凋谢的可能。每个人对待自己很珍惜的又何尝不是这样呢?表白那天,他知道琳炎是个好的学生,不会去歌舞厅,又怕将自己的表白地设为公园太简单。经过再三斟酌,他把自己表白地放在一间茶吧,其实什么叫茶道,他根本不懂,只知道茶是苦的。那天,他表现的异常平静,早已经在一个星期前安排好了一切,当那首《梁祝》奏响的那刻,邓一将准备好的玫瑰拿了出来半跪在琳炎的身前,说了好多让天下女孩都很感动的话。只见琳炎那脸,刷的一下红了,这样的场面在琳炎平生还是第一次,难免有很不适。突然,周围的灯光灭了,墙壁上显示出了一行很大的英文字母“I love you!”。邓一的这个中西结合的表白,让琳炎剩下的只有答应的份了。从此。邓一,琳炎,成为了一对校园恋人。这让很多人很不理解,而这中间的,只有他们两个清楚......(未完待续)
冤孽(二)
琳炎和邓一的恋爱很快传便了整个学校,有人怀疑他们的爱情与邓一家的钱财和势力有关。也有人说,拖琳炎的福,她舅舅马上就要升职了。但是所有的只有邓一与他所爱的琳炎明了,他们不需要证明给别人看其中是不是参杂什么,也许他们不想让彼此之间的那种爱分享给别人半点吧。事情的发展都是那么顺利,新房竣工的那天,琳炎见了这个“气派十足”的邓局长。对于琳炎来说,这次的见面并不怎么样的。反而让她心理不安了好久。见面的那天,她看着邓局长的脸,久久的视线都没有转移,她在想什么呢?是自己穷感觉自己配不上这个富贵家庭还是别的?新房的装潢很华丽,红色的地毯一尘不染,四周的家具配上这样的装饰简直就是一座宫殿。屋顶的那吊灯,足有自己家那白炽灯的几百倍,浅蓝的窗帘随等飘起,给人一种遨游于天空的遐想。琳炎独自走上2楼,那百叶窗外清晰的可以看见外面的人工湖。站上阳台,市里的高层建筑尽收眼底,甚至能清楚的辨认出哪个是建设银行,哪个是市政府大楼......难以想象,一片坟地成了现在的世外桃源。青青的草坪中间白色的秋千,让人有种童话般的生活。
突然,邓一从后面抱住她,打破了这平静。“亲爱的,这里将来就是你的家,喜欢吗?”邓一轻声的问道。“谁说过要嫁给你了,臭美啊你”琳炎撇了下嘴。邓一知道,她这算是在撒娇吧。从开始交往到现在,这算是第一次的。看着琳炎撒娇的表情,他心里乐了。吃饭时。邓一,琳炎,邓局长,局长夫人在一个桌上。新房的建成,来了好多好多市里的人事。不管是邓一的爸爸还是他妈妈,那天忙着给这个给那个敬酒,根本没空去理会邓一最爱的琳炎。但对于琳炎来说,一切都无所谓,只要邓一爱她就可以了。那天邓一和琳炎并没有时间被公开。只是在吃饭时,琳炎反常的盯着局长的脸,有种说不出的熟悉之感。晚上送琳炎回家的路上,邓一问了她为什么一直看着他爸爸时,琳炎说我敬佩你爸爸都不行啊?说着笑的回家了。而琳炎的心理想的并不是这样。
邓一回到家后就迫不及待的向爸妈宣布了自己和琳炎的关系,听到这个消息后就答应了,因为他看出来琳炎这个女孩是个不错的女孩,以前市里表彰大会上,见过一面,他都有点不可思意,邓一这样的不才之子,能找到这个好的女孩做女朋友,高兴都来及呢,怎么能去拒绝呢。而局长夫人却不是这么认为的,不知道是出于女人的第六感觉还是怕自己的宝贝儿子将被这个女人夺走,从表情上看,不是很想接受这个现实。但是自己的儿子一心喜欢,她也没什么好说的,只能答应了。而琳炎的那晚并不是很平静,她不停的回忆着局长的那张脸,特别是右边眉头上的那颗黑痔。最终,她在回忆中闭上了眼睛,进入了梦乡。
从见了邓局长的那天后,琳炎则在平时紧张的学习的时间上抽了一部分,专门去管她淘气的男友邓一。邓一也很配合,琳炎说的每件事都做的很好,有时候,为了一道题目,他熬夜到半晚上,总之,会靠自己的能力去解决的,尽管大多时作的都是错的,而琳炎看来,确实高兴的。因为邓一的确为了她改变了好多好多。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间。四年过去了,琳炎已经从北京**语言大学毕业了。凭着自己的能力被分配到省电视台记者,经常是代表省电视台去外地的那种。琳炎的优秀成绩在进台里时间不长却已经被台长深深记在了心上了。而在大学的四年里,不知道有多少男孩试图去与这人间的天使成为恋人,琳炎收到的情书足足都可以拉那么几三轮车,还别说亲自的表白的。但她从未动过心。她知道,在她的家里,有一个爱她的并且是她爱的邓一。尽管邓一的文凭没他们的高。但那毕竟是自己看中的第一人。大学中,她经常能够想起在茶吧的那幕。而她的心也就越来越坚定了。说起邓一,高中毕业后,像大家想的那样落榜了。连个起码的专科都没考上。但在琳炎的鼓励下,他没放弃自己。托他老爸的关系,在财政局刘伯的手下干起了税务征收的工作。工作的还不错,每年下来都能够得刘伯的夸奖。真的是没有辜负于琳炎的教导。也让他爸妈省了不少的心。而单单从邓一的改变上看,邓家多少得感激琳炎这个女孩。邓夫人也对她的态度扭转了一百八十度,而说起邓局长的这四年里,似乎就不是很如愿了,就他手底下科长的那次贪污,差点把他拉下水,不是他老爸和邓一的妈妈找关系,他怕已经被双规了。邓夫人呢,前年的那次心肌梗塞差点没了命,让邓家一向的气氛改变了不少。市民背地里都说这个是报应,住在鬼屋里不出事才怪呢,有的干脆在邓夫人生病的那日子里直接贴出小广告“这都是报应啊,连死人都不放过的人死了算了”。为此,邓家上下费了好多心,邓局长请来了全国最好的医生,他的岳父则专门去了次美国,买回来了一瓶五千美圆的药。琳炎对于邓局长做的事一点都不关心,因为她以后是和邓一过日子呢。她相信自己能够把邓一从邓局长的学来的坏习惯都洗掉。(未完待续)

冤孽(三)
琳炎的外婆一年前去世了。然而,埋葬的那天,她因出差没能赶回来。回来后看到自己最亲的亲人离她而去了。她伤心痛哭,从小到大,都是外婆抚养自己成人的,外婆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致爱的人。她没见过她的母亲,也没感受到所谓的母爱。确切的说,是外婆的爱填充了她的母爱。她把自己锁在家里整整两个星期都没出门,邓一呢,在这个两个星期里,像热锅上的蚂蚁,生怕琳炎想不开,做出些不理智的事情来。等到两个星期后,琳炎出门了。见到邓一的那刻,扑向他的怀里,就在那刻,邓一明白了自己以后的责任,琳炎也在那刻算是把自己的人生交给了他。琳炎的双眼已经浮肿的不成样子了,很显然是哭了不知道几次了。邓一不顾一切,直接请了一个月假。在他的照顾下,不久后,琳炎又变回了曾经的完美模样。外婆去世后,舅舅成了她唯一的亲人。她舅舅两年前和朋友合伙做生意赚了钱,也因此离开了他以前的岗位,成了一名资产小老板,见于琳炎孤身一人,邓一向家里提出和琳炎结婚的事。
琳炎此时在邓家的人气早已经超过了邓一,邓家上下每个人都喜欢这个美丽聪明的女孩了。特别是邓一的奶奶,早已经把自家的孙子媳妇内定为了琳炎。他爷爷更是疯狂,一听到这个消息,马上张罗着孙子结婚的东西,准备给定日子,每天晨练时都和一群老人商量为邓一将来的孩子取名呢。结婚那天,琳炎的舅舅因为在外地谈生意没能回来,而代表琳炎家长的只能是年轻的舅妈了。不知是由于琳炎的外婆刚去世,还是琳炎不喜欢大场面,结婚那天不是很隆重。陪着她走上红地毯的只有她当年的老师和朋友,还有些不远千里前来的大学好友。邓一在这天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和琳炎的男女朋友关系终于画上了句号,成为了一对夫妻。琳炎虽说这天感觉到很孤单,但也最终给自己找到了归宿,而且是自己所爱的邓一。
婚后的日子过的是那么的和谐,每天早上邓一总是先起床来,为琳炎准备早点,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的,而且是家里人把早点准备好了都还叫不起来他。琳炎的心理也是感到很幸福,有这么好的老公陪着,自己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婚后的三个月后,天气慢慢的变冷了。一天,琳炎去给外婆少寒阴纸,顺便找些自己在大学中的证书。外婆去世了,但所有的东西却依然是那么让人感动。走到外婆房间的那刻,琳炎忍不住的掉下了眼泪。突然之间,在外婆的柜子里找到了一本日记,从外表看,已经有些泛黄,封面上的莲花叶子已经由绿的变成了黄的,而池水似乎被风沙袭过,已经快变成了黄河水,翻开日记的第一页,三个整齐的楷书“王唤侠”,她知道,这是她目前或者就是外婆的日记,再想了下,外婆那时候连小学都没读过,连个字都不认识,所以肯定了是母亲的日记。虽不曾见过母亲的样子,但拿到母亲的东西后,还是感觉到有种暖流在流向自己的身体,那么的亲近。上面帖着一张黑白照片,是母亲和一男孩的合影,七十年代的摄影技术不怎么好,却将母亲拍的很漂亮,身旁的男子,长的挺英俊,用这二十世纪的话来说,可称为一个帅字。她一下子猜出来,这可能就是自己的父亲。他们站的那么近,两个人的手一起牵着,谁都看得出来是一对情侣,她的视线向下划落,目光落在那男子的脸上,却不在转移了。那男子的眉头上有颗黑痔。此时,她的心猛的跳了一下,吓的手中的日记本从手中掉了下去,“怎么可能,不可能,不可能是他,不可能......”;琳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再看了次,一切的不可能都是那么的真实。她呆住了。
日记的第二页上,是两种字体“唤侠,我爱你。一生一世”。后一句是“康,我爱你,一生一世”。这两句是他们彼此之间的誓约。日记里写着他们的相识,相知到相爱,最后到相离。而邓局长,恰恰就叫邓启康。让琳炎去选择,她宁愿去选择这是巧合,但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吻合的巧合,她真的不敢想下去了。她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她难过了,和她结婚的居然是和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是老天给她开了这个天大的玩笑,还是自己命中触犯了什么天条,上帝要这么惩罚她。她恨自己,为什么没早日找到这本让自己明白一切的日记。
她忍住压抑,看着这本母亲的倾诉。“今天我答应了做他的女朋友。我在今晚,也将我的第一次给了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这样,他说过照顾我一辈子,我相信他,我爱他,我亲爱的康”
“今天他想我求婚了,说要对我负责,我还故意撒娇的说不愿意,其实我的心里早在等待这天的到来啊。尽管求婚的时候是山的野花送我的,但那花我认为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我把这个消息告诉母亲时,她却反对了,她怕我被骗,我怎么能够听的进去呢。我恨不得把反对我和康在一起的人都当作敌人,和母亲为此事还吵了一架,我走出了家门,我在同学家过了夜。”
“今天我和康去了他家里,他家里和我家确实不能比,屋子好大啊!有我家的十几倍的大啊!他爸妈似乎不怎么欢迎我这个穷孩子,但我相信,我会慢慢地博得他们的喜欢的。我要的是和康过一辈子。其他人怎么样,我不在乎。”
“康来找我了,说他爸爸升职了,成了公安局局长了,马上要搬家了,两个人就不能见面了。我听了好伤心啊,当晚我回到家就睡觉了,连晚饭都没吃,虽然说还可以写信联系,但是不能见面确实让人牵肠挂肚啊”
“康来信了,我好激动啊!但信的内容却让我跌入了另个世界,他对我说对不起,他张伯说要把他的女儿嫁给他,他没办法啊。他让我和他的事忘了,找个好的男人嫁了。我怎么能够出卖我的感情呢?我不愿意这样,永远不愿意这样......康变了,变的我对他是那么的陌生!变的为了某些利益可以出卖自己的爱情了。为什么???”
“我怀孕了,我把这个事情告诉了康,他却连信都没回,家里人哭成了一片,我很伤心,我恨自己的固执,没听母亲的话。恨康的绝情,恨他对我一点都不负责。我现在一点办法也没有。老天,我该怎么办啊?”
“康昨天和他的妻子结婚了,而我却成了这样子。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想把我的孩子抛弃掉。我甚至想杀了他,这个可恶的男人......我诅咒他。但一切都有什么用呢?人家听不见啊!”
“孩子出生,是个女孩。今天已经六个月了,母亲给她取了名字叫琳炎。多么可爱的孩子啊,我这个做母亲的对不起她,对不起我母亲和父亲,我让我孩子从开始就没有父亲。我只能向天祈祷,让我孩子长大成人,不厌犯与我同样的错误。对不起女儿。对不起,我要离开你们了,永远的离开了...”(未完待续)
冤孽(四)完结
琳炎流泪了,这次的流泪比哪次都伤心。她知道她似乎和母亲走上了相同的路,但不同的是他的邓一比他父亲要好的多。她的心里充满了仇恨,她很邓启康,恨邓家的所有人,是他们让母亲走上了绝路,是他们让自己和邓一的爱情不是那么的纯真。他们连她现在唯一的依靠邓一都要......她决定了要让邓启康付出代价,让邓家上下为他们的罪恶受到惩罚。
两个星期后就是春节了,邓一的爷爷,奶奶都来到了他家一起吃年夜饭。而只有邓一被朋友叫去喝酒了,没有回家。电话打了好多次,都没人接,好象是喝嘴了还是什么。刚进门的琳炎主动要亲自去下橱。为大家做一次年夜饭。说做饭其实也很简单的,就是去下饺子。听到是孙子媳妇要做,家长门都高兴的不得了。下饺子的中间,琳炎将早前准备好的毒药放入了饺子里。她为了这一刻已经想了很久很久,这是他能报复他们的唯一机会。她做到了,两个小时后,邓局长,局长夫人,邓一爷爷和奶奶,邓一的二爸全部倒下了。也许他们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这个困,一下就倒下了。谁也想不到新年的开始便是他们生命的结束。他们没一点时间去反省自己为什么要被这样对待。邓局长也难以去想象自己的儿媳妇竟然是唤侠的女儿。是为唤侠报仇的。邓一的爷爷奶奶更是什么都不知道就走上了去往另个世界的道路。至于局长夫人,也就是邓一的妈妈,上次的病没死了,也没躲过这一节,也承担了自己夺夫的代价。而邓一的二爸纯粹就是这一切的陪葬品。
新年的钟声敲响了。琳炎回到房间,打开那本泛黄的日记,翻开了最后一页。补上了这样的一句话“母亲,我今天报仇了,但我却启康的儿子结了婚。我的命运不是你向老天祈祷的那样啊!母亲,我原本想杀了邓一的,可我下不了手,毕竟是我爱的人。就这样吧,我来找你。”
写完后,她把日记放在桌子上,她想让邓一明白,自己也是他爸爸所犯错误的受害者。做完了一切,她独自走上了屋顶,今夜的月亮是那么的弯,给一种伤感。她闭上眼睛,倒了下去。
邓一晚上3点钟回来,看到了这一切,在楼下的院子里找到了琳炎的尸体,已经没有一点点温度了。他把琳炎抱回来放在床上,打开日记,从第一页看到了最后一页。他此时明白了一切,他没有一点恨琳炎,只是可惜,只是伤感。只是感觉到自己很悲哀。为什么这一切都要自己来背呢?午夜四点钟,坟场的那座屋子里传出了一句“为什么要这样?老天。”他自杀了。
第二天,大年初一。家家都放起了鞭炮,惟独邓家是那么的冷清。屋里的人早已经变成了鬼。他们都没有明白为什么就变成了一只只鬼。似乎有点冤枉啊!这一切只有琳炎和邓一知道。邓一看完日记已经将它变成了一堆灰。他不想让更多的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也是属于他和他亲爱的琳炎之间的隐私吧!
邓家几口,一夜时间全部死了。在市里成了大新闻。有些人说这个是报应。但谁也不会去想象得到是邓局长和他家人所制造的一场冤孽。
新房的周围,又开始埋葬了死人,而这栋刚盖不久的房子,也算是一座独特的坟墓吧!(全文完)
我自己写的 可能有点长。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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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茶
这是一个炎热的夏天,绿茶的香气四处弥漫,为这个夏天平添了一丝清爽。但是,空气中仍旧氤氲着奇怪的气息……
建刚就要在这个夏日的尾声步入初中的大门。他家境贫寒,父亲脑血栓重病卧床,母亲找了份扫大街的工作,平时顺带着拾点破烂儿,加上政府发放的280元低保金,一家三口一个月的花销用度就这样挤了出来,勉强的艰难度日。
还好,建刚是个争气的孩子,考上了省里重点初中,还得了一等奖学金,免除一半的学费不说,最重要的是给这个家带来了无比的喜悦和巨大的希望。
九月,还是热气未消的时节,孩子们也纷纷步入学堂……
来到新的环境,建刚兴奋不已。坐在第二排,前面就是班长的位子。同学都很热情,这样优越的环境,学习起来一定更加轻松了。建刚美美的想着……
知了的叫声突然淡了,炎热还没有完全驱散。家长体谅孩子们学习的劳累,多数都会给孩子准备现成的绿茶,成瓶的,既能消除孩子的暑气,又能提神健脑。班长家条件优越,父母买了成箱的绿茶放在家,给孩子一天带一瓶。
这一天,建刚上体育课,完后,同学们满头大汗,回到教室。
“嗯?我的绿茶刚才还放在桌上,怎么现在不见了?真是的,正口渴得要命……”班长在位子上翻来覆去得找水瓶子,一阵子功夫下来,只是徒劳无获。班长正身一倚,后面的桌子倾了一下——“啪”的一生引起了学多同学的注意。
“咦?这不是我的绿茶?”班长低头大喝。
班里顿时一片哗然。
“对对对,体育课上课之前是建刚最后锁的门……”不知哪个同学随声附和道。
班长有些急躁,“你,”他建起水瓶,指着建刚说,“你为什么拿我的绿茶?自己没有水喝吗?”
“他那里喝得起?哼……”有人小声议论。
“有困难,给我说就是。何必作些偷鸡摸狗的事?真是……”班长轻蔑的说道。
同学的议论声由小变大,“哎呀,原来他是这种人。”“就是就是,真想不到……”“也难怪,听说她妈妈是捡垃圾的呢……”“哼,这样的人学习好又有什么出息呢?”
“我没有!没有偷!
…………
一直坐在位子上一声不吭的建刚忍无可忍,他一把夺过班长手中的瓶子,拧开瓶盖,重重的水在桌子上,扭身冲出了教室。
同学们都瞪得了眼睛,盯住了那瓶绿茶。这时,一股奇怪的味道传来,苦苦的,涩涩的。
班长拿了瓶子闻了闻,眉头顿时紧锁。
坐在旁边的同学接过绿茶尝了尝,“这……这是什么水?不是绿茶!”
终于,课间结束了,班里早已鸦雀无声。
建刚跑到操场上,强忍着的泪水夺眶而出。他回想着:母亲给自己拣来了绿茶的瓶子,又连夜去南山坡下挖了野苦菜,很晚很晚回到家后,洗净苦菜,放到锅里熬成水。一股难闻的气味在20平米的屋子里扩散开来。母亲说,别看它难喝,对身体好着哩!脑海浮现着母亲满头的大汗,再想想今天,他懊悔极了。为什么一开始向母亲要那三四块钱一瓶的绿茶?为什么非想尝尝那绿茶的甜味?为什么如此不懂事,要用自己一天的饭钱换那无味的东西?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的虚荣心,母亲也不会操劳,今天的事也不会发生……要不是因为虚荣心,刚才他就应该澄清,自己瓶子里的不是绿茶,而是没有人会喝的苦菜水……
就这样,建刚坐在操场边,直到夕阳落下。
“建刚,”远处传来班长的声音,“对不起,”他气喘吁吁,“刚刚同学做值日时,在讲台下面找到了我的绿茶。大概是谁不小心碰掉了……”说着,他低下了头。
建刚拍拍他的肩胖,什么也没说。
班长红着脸,递过一个瓶子,“来,跟你换,你这‘苦丁茶’可比这绿茶有价值多了!”
夕阳西下,炎炎的烈日躲远了,绿茶的香气依旧弥散着……

找了几个,你自己挑吧.

一朵玫瑰花

有位绅士在花店门口停了车,他打算向花店订一束花,请他们送去给远在故乡的母亲。
绅士正要走进店门时,发现有个小女孩坐在路上哭,绅士走到小女孩面前问她说:
「孩子,为什么坐在这里哭?」
「我想买一朵玫瑰花送给妈妈,可是我的钱不够。」孩子说。绅士听了感到心疼。
「这样啊……」于是绅士牵着小女孩的手走进花店,先订了要送给母亲的花束,
然后给小女孩买了一朵玫瑰花。走出花店时绅士向小女孩提议,要开车送她回家。
「真的要送我回家吗?」
「当然啊!」
「那你送我去妈妈那里好了。可是叔叔,我妈妈住的地方,离这里很远。」
「早知道就不载你了。」绅士开玩笑地说。
绅士照小女孩说的一直开了过去,没想到走出市区大马路之后,随着蜿蜒山路前行,竟
然来到了墓园。
小女孩把花放在一座新坟旁边,她为了给一个月前刚过世的母亲,献上一朵玫瑰花,而
走了一大段远路。
绅士将小女孩送回家中,然后再度折返花店。他取消了要寄给母亲的花束,而改买了一
大束鲜花,直奔离这里有五小时车程的母亲家中,他要亲自将花献给妈妈。

为逝者举行盛大丧礼,
不如在他在世时
善尽孝心

没有上锁的门

乡下小村庄的偏僻小屋里住着一对母女,母亲深怕遭窃总是一到晚上便在门把上连锁三
道锁;女儿则厌恶了像风景画般枯燥而一成不变的乡村生活,她向往都市,想去看看自
己透过收音机所想象的那个华丽世界。
某天清晨,女儿为了追求那虚幻的梦离开了母亲身边。
她趁母亲睡觉时偷偷离家出走了。
「妈,你就当作没我这个女儿吧。」可惜这世界不如她想象的美丽动人,
她在不知不觉中,走向堕落之途,深陷无法自拔的泥淖中,这时她才领悟到自己的过
错。
「妈!」经过十年后,已经长大成人的女儿拖着受伤的心与狼狈的身躯,回到了故乡。
她回到家
时已是深夜,微弱的灯光透过门缝渗透出来。她轻轻敲了敲门,却突然有种不祥的预
感。女儿扭开门把时吓了一跳。「好奇怪,母亲之前从来不曾忘记把门锁上的。」母亲
瘦弱的身躯蜷曲在冰冷的地板,以令人心疼的模样睡着了。
「妈……妈……」听到女儿的哭泣声,母亲睁开了眼睛,一语不发地搂住女儿疲惫的肩
膀。在母亲怀里哭了很久之后,女儿突然好奇问道:「妈,今天你怎么没有锁门,有人
闯进来怎么办?」
母亲回答说:「不只是今天而已,我怕你晚上突然回来进不了家门,所以十年来门从没
锁过。」
母亲十年如一日,等待着女儿回来,女儿房间里的摆设一如当年。这天晚上,母女回复
到十年前的样子,紧紧锁上房门睡着了。

家人的爱是希望的摇篮,
感谢家的温暖
给予不断成长的动力。

便当里的头发

在那个贫困的年代里,很多同学往往连带个象样的便当到学校上课的能力都没有,我邻
座的同学就是如此。
他的饭菜永远是黑黑的豆豉,我的便当却经常装着火腿和荷包蛋,两者有着天壤之别。
而且这个同学,每次都会先从便当里捡出头发之后,再若无其事地吃他的便当。这个令
人浑身不舒服的发现一直持续着。
「可见他妈妈有多邋遢,竟然每天饭里都有头发。」同学们私底下议论著。为了顾及同
学自尊,又不能表现出来,总觉得好肮脏,因此对这同学的印象,也开始大打折扣。
有一天学校放学之后,那同学叫住了我:「如果没什么事就去我家玩吧。」虽然心中不
太愿意,不过自从同班以来,他第一次开口邀请我到家里玩,所以我不好意思拒绝他。
随朋友来到了位于汉城最陡峭地形的某个贫民村。
「妈,我带朋友来了。」听到同学兴奋的声音之后,房门打开了。他年迈的母亲出现在
门口。「我儿子的朋友来啦,让我看看。」
但是走出房门的同学母亲,只是用手摸着房门外的梁柱。
原来她是双眼失明的盲人。我感觉到一阵鼻酸,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同学的便当菜虽然每天如常都是豆豉,却是眼睛看不到的母亲,小心翼翼帮他装的便
当,那不只是一顿午餐,更是母亲满满的爱心,甚至连掺杂在里面的头发,也一样是母
亲的爱。

先入为主的观念
往往影响人一生的格局,
多观察、多探讨
会有更多意外的发现。

种花的邮差

有个小村庄里有位中年邮差,他从刚满二十岁起便开始每天往返五十公里的路程,日复
一日将忧欢悲喜的故事,送到居民的家中。就这样二十年一晃而过,人事物几番变迁,
唯独从邮局到村庄的这条道路,从过去到现在,始终没有一枝半叶,触目所及,唯有飞
扬的尘土罢了。
「这样荒凉的路还要走多久呢?」
他一想到必须在这无花无树充满尘土的路上,踩着脚踏车度过他的人生时,心中总是有
些遗憾。
有一天当他送完信,心事重重准备回去时,刚好经过了一家花店。
「对了,就是这个!」
他走进花店,买了一把野花的种籽,并且从第二天开始,带着这些种籽撒在往来的路
上。
就这样,经过一天,两天,一个月,两个月……,他始终持续散播着野花种籽。没多
久,那条已经来回走了二十年的荒凉道路,竟开起了许多红、黄各色的小花;夏天开夏
天的花,秋天开秋天的花,四季盛开,永不停歇。

种籽和花香对村庄里的人来说,比邮差一辈子送达的任何一封邮件,更令他们开心。
在不是充满尘土而是充满花瓣的道路上吹着口哨,踩着脚踏车的邮差,不再是孤独的邮
差,也不再是愁苦的邮差了。

人生如白驹过隙,
时光飞逝,
何妨留下善行,

第一百个客人

中午尖峰时间过去了,原本拥挤的小吃店,客人都已散去,老板正要喘口气翻阅报纸的
时候,有人走了进来。那是一位老奶奶和一个小男孩。
「牛肉汤饭一碗要多少钱呢?」
奶奶坐下来拿出钱袋数了数钱,叫了一碗汤饭,热气腾腾的汤饭。奶奶将碗推向孙子面
前,小男孩吞了吞口水望着奶奶说:「奶奶,您真的吃过中饭了吗?」
「当然了。」奶奶含着一块萝卜泡菜慢慢咀嚼。一晃眼功夫,小男孩就把一碗饭吃个精
光。
老板看到这幅景象,走到两个人面前说:「老太太,恭喜您,您今天邭庹婧茫 俏覀?br> 的第一百个客人,所以免费。」
之后过了一个多月的某一天,小男孩蹲在小吃店对面像在数着什么东西,使得无意间望
向窗外的老板吓了一大跳。
原来小男孩每看到一个客人走进店里,就把小石子放进他画的圈圈里,但是中餐时间都
快过去了,小石子却连五十个都不到。心急如焚的老板打电话给所有的老顾客:「很忙
吗?没什么事,我要你来吃碗汤饭,今天我请客。」
像这样打电话给很多人之后,客人开始一个接一个到来。
「八十一,八十二,八十三……」小男孩数得越来越快了。
终于当第九十九个小石子被放进圈圈,小男孩匆忙拉着奶奶的手进了小吃店。
「奶奶,这一次换我请客了。」小男孩有些得意地说。
真正成为第一百个客人的奶奶,让孙子招待了一碗热腾腾的牛肉汤饭。而小男孩就像
之前奶奶一样,含了块萝卜泡菜在口中咀嚼着。
「也送一碗给那男孩吧。」老板娘不忍心地说。
「那小男孩现在正在学习不吃东西也会饱的道理哩!」老板回答。
呼噜……吃得津津有味的奶奶问小孙子:「要不要留一些给你?」
没想到小孩却拍拍他的小肚子,对奶奶说:「不用了,我很饱,奶奶您看……。」

一念善心助长一棵幼苗,
棵棵幼苗可以成林,
人人有爱、社会有情。

世上最美味的泡面

他是个单亲爸爸,独自抚养一个七岁的小男孩。每当孩子和朋友玩耍受伤回来,他对过
世妻子留下的缺憾,便感受尤深,心底不免传来阵阵悲凉的低鸣。
这是他留下孩子出差当天发生的事。
因为要赶火车,没时间陪孩子吃早餐,他便匆匆离开了家门。一路上担心着孩子有没有
吃饭,会不会哭,心老是放不下。即使抵达了出差地点,也不时打电话回家。可孩子总
是很懂事地要他不要担心。然而因为心里牵挂不安,便草草处理完事情,踏上归途。
回到家时孩子已经熟睡了,他这才松了一口气。旅途上的疲惫,让他全身无力。正准备
就寝时,突然大吃一惊:棉被下面,竟然有一碗打翻了的泡面!
「这孩子!」他在盛怒之下,朝熟睡中的儿子的屁股,一阵狠打。「为什么这么不乖,
惹爸爸生气?你这样调皮,把棉被弄脏要给谁洗?」
这是妻子过世之后,他第一次体罚孩子。
「我没有……」孩子抽抽咽咽地辩解着:「我没有调皮,这……这是给爸爸吃的晚
餐。」
原来孩子为了配合爸爸回家的时间,特地泡了两碗泡面,一碗自己吃,另一碗给爸爸。
可是因为怕爸爸那碗面凉掉,所以放进了棉被底下保温。
爸爸听了,不发一语地紧紧抱住孩? 看着碗里剩下那一半已经泡涨的泡面,啊,孩
子,这是世上最最美味的泡面啊!

孩子即使再年幼,
也有他们的尊严,
如果父母发现错怪了孩子,
要勇敢向他们说:
「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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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楼主的帖子以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震撼啊!为什么会有如此好的帖子!我纵横内网络多年,自以为再也容不会有任何帖子能打动我,没想到今天看到了如此精妙绝伦的这样一篇帖子。楼主,是你让我深深地理解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句话。谢谢你!!!在看完这帖子以后,我没有立即回复,因为我生怕我庸俗不堪的回复会玷污了这网上少有的帖子。但是我还是回复了,因为我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那我死不瞑目的!能够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是多么骄傲的一件事啊!楼主,请原谅我的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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