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小说能在喜马拉雅上播

张千秋
张千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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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小说能在喜马拉雅上播

⑴ 最近喜欢上了录小说,在喜马拉雅播了几章居然被下架了,据说没版权!想问下各位大神有版权的书哪里有

他不是说书有版权 而是说 你录的这个小说 你没有和他要版权 所以你不能播 不然这个小说会告你侵权

⑵ 在喜马拉雅发表自己录制的有声小说对小说作者来说算侵权吗

著作权保护的是作品,作品要求具备独创性,这个独创性有很多种不同的说法,但是大体归结为两条:第一,完全自行创造;第二,将已有的作品进行排列组合。所以严格说读别人的文不算侵权,通俗点说,名人名言多了去了,名人散文常被人引用,这叫侵权吗

⑶ 想在喜马拉雅FM上朗读一些书籍(纯属个人兴趣,不以盈利为目的),但是担心会不会侵犯原著的版权

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

第四十条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第四十二条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3)网络小说能在喜马拉雅上播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⑷ 怎么在喜马拉雅做小说主播

其一,做好内容,积累粉丝,有了大量粉丝和点击量很好运营,微博上大v怎么做的你也可以做。其二,如果你声音够好听,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去试音竞争官方的有声小说,官方给钱的。

⑸ 买了书在喜马拉雅上面读,侵权吗

在不带来利益且与作者沟通不会侵权。

朗读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属于表演,一般情况下需要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否则,就会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但《著作权法》同时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或者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所以若题者系为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或者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的,可以不视为侵权。

⑹ 在喜马拉雅上播放自己语音录制的热门网络小说音频,但每集前注都有声明原著作者,这算侵权吗

您好,需要分类型,有的作品,作者不追究你有声明就可以,有的是需要给钱的,就是给钱就能用,集合实际情况定。

⑺ 我在喜马拉雅上面上传了有声小说,怎么才能让不认识的人听到呢

我也是主播,最近也在郁闷,没版权的小说都下架了,辛苦都白费了,流量停止不前。如果你想播就找些不出名的,官方没版权的,也就是说那些不瘟不火的小说播讲才行,但是如果有人点击一下投诉,作品就又不保了

⑻ 在喜马拉雅上面播别人的小说侵权吗

在喜马拉雅播出别人的作品是否侵权,视具体情况而定。
知识产权,也称其为“知识所属权”,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享有的财产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随着科技的发展,为了更好保护产权人的利益,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并不断完善。如今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越来越多,知识产权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到处充满了知识产权,尤其在商业竞争上他的作用愈显重要,2022年4月24日,我国最高法院首次发布《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纲要》。
中国《民法通则》的规定,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exclusive right),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

因此,在喜马拉雅播出别人的作品是否侵权有很多种情况:所播文稿是否著作者原著、是否所播作品已经不在专利保护期限、是否取得著作人授权等等;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⑼ 喜马拉雅有付费节目还可以播这本小说吗

马拉雅里面有个付费的节目
有这样的一本小说
那你就不能够去抄袭人家?
毕竟是人家的版权

⑽ 喜马拉雅上的有声小说谁都可以录音上传吗需要版权之类的吗

我问一下,我要是自己录小说。但是免费的。不赚钱。这样涉及到侵权吗?

声明:本文是由会员张千秋在2023-06-24 16:48:01发布,如若转载,请注明本文地址:https://www.pixivzhan.com/xianxiawen/2332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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