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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卿
常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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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谁有霸道总裁类似的好看小说~~求~~谢谢~~

红袖添香十部最佳原创作品奉上哦,,看看有你喜欢的类型么。O(∩_∩)O~~
吉祥夜:青春系总裁小说代表
代表作品:《一念路向北》《婚心计②:前妻赖上门》《婚心计①:神秘老公不见面》
入选理由:青春系总裁文代表写手,沉默一年后再度崛起,携高干新作《一念路向北》强势来袭。文字功底极强的吉祥夜,坚持用一种暖基调的描写方式,来演绎事件背后的波涛汹涌。一周入一品红文且单订过千,读者一路追捧,吉祥夜的影响力不可小觑。

顾盼琼依:红袖当家大神之一
代表作:《撒旦危情:休掉撒旦总裁》《傀儡交易:二嫁豪门长媳》《撒旦危情:大亨的豪门叛妻》
入选理由:曾创下单日收入5000元稿费新记录,红袖总人气超过1800万,拥有最团结强大的“熊猫”粉丝团。其作品题材不限,风格多样,强于创新,本本精品,名下青春小说活泼明快,都市小说刻骨深情,穿越小说妙趣横生,是红袖最具人气的当家大神之一,创作实力不容质疑。
红了容颜:帝集团系列创多项第一
代表作品:《豪门游戏Ⅲ:BOSS,请自重》《帝集团:婚后冷战霸道老公》《豪门游戏Ⅱ:邪少的贴心冷秘》
入选理由:红了容颜是当之无愧的总裁文的高手,一个帝集团系列红遍大江南北,一个豪门游戏更是屡创神话。在红袖掀起了一阵阵总裁风。创下多个榜单第一的奇迹,拥有众多忠实粉丝。新文正在连载中,好评如潮。

柳晨枫:高干小说创作标杆
代表作品:《盛夏晚晴天》《总裁的外遇》《新婚告急:宝宝爹地已再婚》
入选理由:柳晨枫文笔细腻动人,更有独特的都市小资情怀,写了几部作品,今年终于得以人气爆棚,虽说是高干文的潮流之作,但称其为红袖今年高干文的旗杆之作一点不为过,该作品连续数月高居订阅第一名,更是各大人气、道具、月票榜的常客,甚至完结数月后依然能日订阅频过10万红袖币。

miss_苏:多次蝉联订阅榜第一
代表作品:《名门公子:小老师,别害羞》《恶魔恋人在身边》《少爷,要你负责》
入选理由:miss_苏的文笔很清新细腻,更新快,今年,凭借《名门公子:小老师,别害羞》红遍大江南北,多次蝉联订阅榜第一。该文风靡一时,在红袖掀起了一股热潮,文笔细腻轻快,情节轻松,可谓是高干文的巅峰之作。稿费一度成为红袖最高,她的文清新带着小暧昧,很能抓人眼球。

明珠还:获年度最具风格小说奖
代表作品:《蔓蔓情陆》《亿万总裁:追回前妻生宝宝》《总裁的女人》
入选理由: 2022年红袖添香最具风格小说奖获得者。去年的年度红文《总裁的女人》一炮走红之后,明珠还便势不可挡。上架作品《亿万总裁:追回前妻生宝宝》延续一贯虐恋文风,再度叫座,订阅持稳走高并蝉联各大榜单。年末新作《蔓蔓情陆》为惹火都市,也取得不错成绩并再度上榜。
墨舞碧歌:网络言情领域人气大神
代表作:《非我倾城:王爷要休妃》 《路从今夜白》
入选理由:“她的文,文笔细腻犀利;她的文,情节清新脱俗;她的文,用词讲究斟酌;她的文,人物活灵活现,动人心魄;她的文,转折总在意料之外,却在情理之中;她的文,读百遍千遍也不觉厌倦。” 文笔大气优美,架构宏大,情节曲折,人物命运坎坷,能够引起读者强烈的共鸣,传奇的作者构思了传奇的作品,《倾城》一部屡创点击、订阅、收藏奇迹的作品!

尼卡:2022华语言情小说大赛第二赛季冠军
代表作品:《一斛珠》《河自漫漫景自端》《必剩客的春天》
入选理由:尼卡的人气毋庸置疑,从《河自漫漫景自端》,到这部《一斛珠》,都足以让读者们惊喜称赞。再简单不过的标题,再漫不经心的介绍,却依旧无法掩盖本文的锋芒,尼卡善于用淡漠的语调去支撑起一个庞大的剧情,《一斛珠》连载以来,各个数据上一直领先其他高干作品,更是言情大赛第二赛季读者投票数最高的作品。

唐欣恬:《裸婚时代》创年度风云
代表作品:《裸婚》《大女三十》
入选理由:如果说2022年度最轰动的热播剧,一定是《裸婚时代》;如果说2022时下最流行的关键词,一定是裸婚;如果说2022微博的热门话题,如果不是童佳倩,便是刘易阳。如今,再也不是嫁人要嫁灰太狼,而是嫁人就嫁刘易阳。红袖添香第三届言情大赛冠军作品《裸婚》在这一年红遍中国,其原著作者唐欣恬当然也是红袖这一年度最风云人物之一。

拓拔瑞瑞:作品横扫各大排行榜
代表作品:《黑色豪门:错嫁冷血大亨》《黑色豪门:对抗花心上司》《通缉令:惹上首席总裁》
入选理由:从“通缉令”系列到“黑色豪门”系列,拓拔瑞瑞的名字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长达三年的创作经验和数本当红言情作品让拓拔瑞瑞的影响力日益壮大。万千粉丝的支持,勇于攀登的进取心,让拓拔瑞瑞今年创作的《黑色豪门:错嫁冷血大亨》创下日订阅52万的佳绩,是不择不扣的订阅大神!

2. 文学文本阅读郁孤台之魂答案

郁孤台之魂
徐南铁
(1)我与辛弃疾在郁孤台上相会。
(2)八百年的时光衔枚疾走,郁孤台几番修修废废,辛弃疾凭栏远眺的凝重身影却在台上徘徊。
(3)你还在俯望着江水吗?这江当然不是八百年前的江。八百年前,金兵入侵,生灵涂炭。你叹息那清清的江水中有多少行人泪。如今,废城墙外建起了一座华丽的人行桥,桥上行人不断,桥下木船相连。
(4)你还在倾听对岸山中的鹧鸪声吗?对岸的鹧鸪曾经为你的壮志抱屈,与你“天凉好个秋”的心曲唱和。今天,你的鹧鸪已飞入历史的深处。对岸陈列的是工厂、民居。鹧鸪的子孙们只在更远的山林中吟哦古调。
(5)幼时就读过你的“郁孤台下清江水”。那时住在赣州,却不知这郁孤台就在赣州的西北角。及至知道了城内叫田螺岭的高阜就是你“西北望长安”的高台。我急匆匆兴冲冲地骑着车奔向那里,想依着你的英魂去领略“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的沉郁、苍凉以及辽邈的历史感。没想到红漆剥落的院门被一把铁锁紧扣。抬眼望去,郁孤台一派败落不堪风雨之貌,灰冷、凋敝,连板壁也不全。只有晾在台上的几件艳丽衣服才见出一分亮色。但是,在蓝色天幕的衬托下,郁孤台的飞檐高高翘起,依然孤傲、挺拔、风骨凛然……
(6)今天,我们终于在郁孤台上相会了!
(7)今天的郁孤台披红点翠,焕然一新,好一副古装的雍容贵态。我相信,作为一个“横绝六合,扫空万里”的词人,你不会为一座郁孤台的兴衰慨叹。你的身影本是因台的兴衰而兴衰的。
(8)三层的郁孤台高不过15米,但因建在高处,赣州尽收眼底。赣州不居交通要冲,除了当地的文人墨客偶尔雅集,郁孤台游人不多。这更好,我可以静心同钟爱的词人一起面对这无限关山无限江天,让无限思绪扑面而来。
(9)我问辛弃疾,在郁孤台一千多年的历史中,它接受过那样多的咏唱,苏东坡、文天祥、戴复古、李梦阳……都是文坛巨子,为什么只有你的一首《菩萨蛮》成为千古绝唱?
(10)辛弃疾不语。我久久凝望着他极目天外的侧影,那非常熟稔的神情渐次幻化为屈原、杜甫、白居易、陆游、龚自珍……我猛然明白了!我问题的答案是:贯穿着中华文化的以天下为己任的精神的辛弃疾词中强烈地闪光。
(11)“可怜无数山”的襟怀,“江晚正愁予”的情愫,不就是中华文化脉搏上激越的音符?
(12)以天下为己任的精神在江风中猎猎作响。人去,这种精神不去;台颓,这种精神不颓。即使滔滔江水干了,这种精神也将奔流不息地传衍……
(13)辛弃疾依然徘徊在郁孤台上。我走下台来,久久地回望郁孤台。也许,历史人民屡屡修复它正是为了辛词中的一片丹红?
(14)郁孤台郁结着民族魂!
19.作者第一次看到郁孤台时留下的印象是:(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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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第13段中的“辛词中的一片丹红”在文中具体是指:(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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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请分析3、4两段古城新貌的描写在全文中所起的作用。(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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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下列对这篇散文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A.第2段说“辛弃疾凭栏远眺的凝重身影却在台上徘徊”,并不是因为郁孤台的败落,而是借此暗写出辛弃疾对现在赣州的关注。
B.田螺岭在赣州城内西北角,也就是辛弃疾在《菩萨蛮》一词中写到的“郁孤台”的所在。
C.第7段中作者用“横绝六合,扫空万里”形容辛弃疾,不仅突出了辛词风格的豪放旷达,也突出了他爱国精神的崇高卓绝。
D.作者认为苏东坡、文天祥、戴复古、李梦阳咏郁孤台的诗歌在影响上不及屈原、杜甫、白居易、陆游、龚自珍。
E.文章结尾用“郁孤台郁结着民族魂”照应文题“郁孤台之魂”,起到了点明并深化文章主旨的作用。
23.下列对这篇散文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A.本文以辛弃疾的《菩萨蛮

3. 《我的第一次文学尝试》

2.我的第一次文学尝试

马克·吐温

我十三岁时,聪明伶俐。我认为,我在当时算得上一个少见的聪明孩子。那时,我在报上发表了一篇习作,非常出乎我的意料,这件事竟成了我们那地方轰动一时的新闻。的确,我也为此感到十分骄傲。我当时在一家印刷所当学徒,是个求上进、有志气的少年。我的叔父让我也在他的报社干点差事(该报叫《汉尼巴尔周报》,凡征得五百个订户,一年可预付两美元,还付给成捆的木柴、卷心菜以及卖不出去的萝卜)。

夏天的一个吉日,叔父离家外出一周。行前他对我说,如果我愿意,可以好好编一期周报。天哪!我实在不想干这类事。希金斯是一家和我们对立的报纸的编辑,最近被情人抛弃。一天晚上,一位朋友在这个可怜人的床上,发现一张便条,上面写道,他再也不能忍受这种生活,只有去跳贝尔河自杀。这位朋友急忙跑去,看见希金斯正涉水返回岸边。他决定不投河了。一连几天,镇里人对这事议论纷纷,而希金斯却未觉察到。我想,这可是一个好机会,便煞费苦心地写了一篇关于这事的详细报道,还画了一组粗糙的插图,这些插图是用折刀刻在木制活字版的下方——其中有一幅画的是希金斯身穿衬衫,涉水过河,一手提灯笼,一手拿一根手杖,试探水的深度。我认为这事非常滑稽可笑,并没有想到这样发表出来有什么不道德的地方。

由于对这种做法感到满意,我便到处寻找能够制胜的对象。我想,用猝不及防的恶作剧去攻击附近一家报纸的编辑,“看到他六神无主,坐卧不安”,这倒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我把这篇文章发表了,标题带有讽刺意味:“约翰·摩尔先生的葬礼”——这是一篇相当粗糙的讽刺文章。

然后,我又撰文狠狠嘲笑两位知名人士——不仅因为他们的所作所为应该指责,而且也由于我认为把报纸办得生动活泼是我的责任。

接着,我还有分寸地挖苦了一个新来的外乡人——此人当时小有名气,来自昆西,是个技艺高超的雇工裁缝。他是个头号的花花公子,一脸奸笑,穿着俗不可耐,一向使女人着迷。他每周都给报纸写一首新颖的“诗”,表达他的最新感受。我编的那一期,他写得押韵诗《赠给╳╳的玛丽》,当然,也就是赠给汉尼巴尔的玛丽,被登在显著位置。但这首诗发表时,我突然心血来潮,便在下方登了一段言简意赅、措词辛辣的脚注:

我们发表这样的东西,仅此一次;但希望戈登·朗内尔斯先生明白,我们是在极力忍耐着的。从现在起,如果他要同汉尼巴尔的朋友们保持密切联系,那就应该选择其他办法,不要再利用本报专栏!

报纸出版了。我万万没有料到,这样一件小事,竟像我的那些戏谑琐闻一样,受到人们刮目相看。

这一期《汉尼巴尔周报》大大畅销,因为在这以前还没有过这样的新鲜事儿。整个小镇都轰动起来。午前,希金斯背着双管猎枪来访。当他看到要找的竟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孩子(他这样叫我),感到有失尊严,只揪了揪我的耳朵便走开了。那天晚上,他辞去工作,永远离开了这个小镇。那位裁缝来时,带着一只鹅和一把剪刀;可是,他也看不起我,当晚动身到南方去了。这两个被嘲讽的人,盛气凌人而来,又被我那微不足道的小玩笑激怒而去。次日,当地报纸编辑昂首阔步,高声喊叫,趾高气扬,欣喜若狂,他终于诚心诚意地体谅我,邀我到药房去,在亲切的气氛中,干一杯“法涅斯托克驱虫剂”,以便洗刷掉一切怨恨。这是他开的小小玩笑。叔父回来后,非常生气。我想,如果他考虑到我对报纸做出的贡献,同时也考虑到,我这样做,是出于感激他对我的爱护——他心里应该明白这是最主要的方面——他就不该如此大动肝火。由于他离家外出,他碰巧避免了查究、苛责与诽谤,逃脱了对他的攻击。不过,当他查看了帐单,看到我真的登记了从未有过的三十三个新订户,还有摆在那里的成捆的木柴、卷心菜、豆子以及卖不出去的萝卜,他变得温和了,因为这些东西足够一家人食用两年!

4. 文学社,社团活动,求大家帮帮忙,收集一些自己认为很有意思 或很有意义的文章或段子

我的雨轩情缘----献给我心中的雨轩文学社-----不用了抱歉每当想起雨轩,我的心里总有一种别样的滋味,是一种莫名的感动,也有一丝隐隐的酸痛。记忆深处的雨轩,不仅有着我的光荣与梦想,也有着我的失落与彷徨。我难以用言语来表达我对雨轩的感情----是对故友的怀念之情?是对恋人的眷恋之情?抑或是天涯游子对慈母的思念之情?总之,这是我生命中弥足珍贵的一段感情,值得我一辈子用心铭记!
加入雨轩,那是八年前的事了,那时的我刚进宿迁学院的大门,面对古楚河畔这所新生的高校,我满怀的激情与向往,指望能在这里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我被录取的是建筑学专业,但我真正爱好的却是文学。我爱读大师们的作品,我的精神常如火如荼地沉浸于其中,被他们塑造的人物所感动。我觉得,好书能够净化人的心灵,一个爱读好书的人,一定是一个心地纯真的人,一个向往真、善、美的人,我渴望与这样的人为伍做伴。所以,初进高校的我最大的心愿就是加入院文学社团!
但我知道,宿迁学院是一所年轻高校,起步才一年,一切刚刚开始,定有她许多不完善之处。特别在当时,整个院校还没有开设中文专业。那么,我所期望的文学社团是否已经有人创办并成功运作了呢?等我熟悉了这里的环境后发现,这里原有的“心语”文学社早就名存实亡了,不仅停止了一切社团活动,而且所有成员都已全部退社。我当时心头的失望之情是不言而喻的。但时隔不久我却惊喜发现,我的同学李成正在积极筹划,立志创办一个面向全院的文学社团。这是我始料不及的。我很欣赏他的勇气,佩服他的能力,他的许多才能是我所不能及的。在整个创办过程中,他遇到了怎样的困难和阻力我不得而知,我只知道在2022年10月10日这天,一个崭新的文学社团诞生了,她就是“雨轩”文学社!
作为雨轩的第一批成员,我是第一个报名加入的。社团成立之初共有成员52人。雨轩的起点高,声势大,但由于缺乏经验,缺少经费,没有稳定的稿件来源,再加上招收的成员良莠不齐,许多工作人员的人浮于事,雨轩的第一步走的异常艰难,整整一学期,仅出了一份质量低劣的期刊,排版混乱,错字连篇,加上发行量有限,当时在院内几乎没有造成任何影响。许多成员开始心灰意懒了,觉得雨轩没能给他们那种想要的结果,于是纷纷开始告退。到了下半学期开成员大会时,全社上下仅剩7人。社长李成感到了一种压力,生怕雨轩会重蹈心语的覆辙,于是便想尽办法鼓励大家,使大家重新振作起来。那时候,李成经常跟我们几个相聚一块探讨雨轩的发展问题,大家在一起提观点,谈构想,虽然偶尔也会有人因见解不同而与人发生争执,甚至吵得面红耳赤,但谁也没有真正计较过谁。可以这样说,在我的雨轩生涯中,我与之争吵最多的是李成,真正与之相知相惜的也是李成。往事如风,如今的我早已与他天各一方,但我仍能清晰记得,多少个日日夜夜跟他在一起探讨雨轩时的情景!
2022年,是宿迁学院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这一年,学院开始了她的跨越式发展,省市共建,八校联建,一下子将招生规模扩大了好几倍。这为雨轩的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这一年,雨轩实现了她质的飞跃,规模空前大,成员遍及全院各系,而以中文班学生居多。这些新生力量的加入,给社团带来了无限活力。为了适应发展,社长李成大胆起用新人,给他们足够的机会和空间,许多优秀人才很快脱颖而出了,构成了社团的中流砥柱。因为有了前车之鉴,我们不再独打蛮干,聘请了教师教育系的程芳银教授为我社顾问,孙永良为指导老师,为我们谋划发展。在他们的精心指导下,我社终于办出了一份高质量期刊,在全院发行后,得到了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雨轩”文学社也因此而获得“院优秀社团”称号。这是我们所有雨轩人的光荣,我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光荣,在这份光荣的背后,凝聚着我们很多雨轩人的汗水。我永远不会忘记,我和李成以及编辑部的任新华、陆愉华等在一起度过的那几个不眠之夜,我们选稿,改稿,排版,印刷,不辞辛劳;虽双眼布满血丝,仍不知疲倦。为自己,为雨轩,为我们之间姊妹兄弟般的情谊,我们乐于付出!
时间在不经意间悄然而逝,转眼就到了我大学生涯的第三个学年,这是我跟雨轩的告别之年,是雨轩起落浮沉的一年,也是我个人辉煌与失落并存的一年。这一年,我担任了主编一职,且全权负责纳新工作。可能是因为我还算有些外形,加上在招生宣传报上发表的那篇《致新生》一文,一下子我几乎成了校园明星,成了许多大一女生关注的焦点和谈论的对象,即使是走在路上总会有人在背后说:“他就是韩兴勇!”说实话,我很喜欢这种感觉,这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我作为一个青春男孩的虚荣心。那时侯,每天都有无数的短信和信件蜂拥而来,让我应接不暇,除了报名参社的之外,有找我谈天说地的,有想跟我结识朋友的,有向我诉说心声的。我很珍惜这些人对我的友好和信任,对他们中的每个人,我都耐心答复,一一回应,我也因此而跟他们中的一些人结下了深厚的友谊。那一年,雨轩共招收到新成员四百多人,这在宿迁学院的社团发展史上是绝无仅有的,她很快就成为了院内一颗最耀眼的“明星”。副院长朱芹、学生处处长李献涛分别为我社题辞。在他们的大力支持下,于雨轩诞生两周年之际,我社举办了一场高水准晚会,引起强烈轰动。我社也因此而荣获“江苏省优秀社团”称号。扬州大学“寻梦”文学社,徐州师范大学“桃溪”文学社,市电大“心远”文学社纷纷来与我社联谊,交流成功经验,并多次开展文学交流活动,真正实现了雨轩的办社宗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让学生与火热的生活融合,与社会前进的方向接轨,与时代发展的韵律合拍!
就在雨轩达到她辉煌顶点的时刻,我却选择辞职了。对于我的退出,许多人都感到惊讶,开始议论纷纷,有人认为我是急流勇退,有人认为我是功成身退,但真正原因只有我自己才清楚,我的退出是碍于形势。因为我发现,辉煌时刻的雨轩已不再单纯,少了从前的那种温馨气氛,更多的则是一些人的争权夺利。由于我在雨轩的位置颇为特殊,遭到了某些人的嫉妒,他们运用各种办法,到处制造和散布很多于我不利的谣言。这使我很不适应。我有口难辩,但我自问无愧。雨轩是我梦想的舞台,她在我心目中是神圣的,为她付出是我的追求,除此之外我没有过其他奢求。现实的雨轩已不再单纯,而我的心依旧单纯,那么单纯的我也许只有选择离开,才能以示我对心中雨轩的那片赤子情怀!
离开雨轩的我是寂寞的,寂寞是荣华过后的空虚。幸好还有雨燕,她及时地走进了我的生命,在我的心中下起了第二场春雨。雨燕是一个美丽文静的女孩,她其实并不热衷于文学活动,只是因为我,因为我的那篇《致新生》她才加入雨轩的。她觉得,能写出那样文章的人,一定是一个善懂人心的人,一个胸襟宽广的人,她乐意结识这样的朋友。就在我退出雨轩的那天晚上,我收到了雨燕的短信:“韩大哥,我一直都很欣赏你,你的眼里从不掩饰感情,你有一颗爱人之心,这是你最大的优点。我明白你对雨轩的感情,她在你心中已埋得很深,离开雨轩的你是不会快乐的。但同样,雨轩也会因为你的离开而变的寂寞。我们都会想念你!”雨燕的短信让我的心为之颤动,我突然有了一种想哭的冲动,为自己,为雨轩,也是为雨燕。在后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雨燕每晚都会给我发短信,给我讲一些雨轩的事,也会讲一些她自己的事。通过她,我了解到了楚曦的异军突起,雨轩的人心涣散。我为雨轩而惋惜,同时也因雨燕而感动。我感谢雨燕,她让我拥有了生命中的第二个“雨轩”!
毕业的脚步临近了,我是多么留恋这里的一切。临别前的那天晚上,雨燕和我在一起谈了很久,谈她,谈我,谈雨轩,谈着谈着,她哭了,在我面前表现了难得的脆弱。她为我们短暂的相识而哭,她怕我这一别,以后再不能和她相见。我说了很多安慰她的话,我是在安慰她,也是在安慰我自己。
毕业后的几年,我一直在商海中跌打滚爬。这里再不是一方净土,这里没有同情,没有怜悯,这里不相信眼泪。滚滚红尘,芸芸众生,只有适者才能生存。长期身处于这样的环境,慢慢的我的性情有些改变,变的有些急噪。我常常会迁怒于人,曾多次在电话里有意无意地伤害雨燕的心。她觉得我变了,变的不可理喻,终于她离我而去了,就像当年的我离雨轩而去一样。当我幡然醒悟时,一切已不可挽回。美好的东西只有逝去了,我们才会明白到它的珍贵。世上最美的花是昙花,开过一夜,就谢了!世上最美的星是流星,划过一次,就碎了!
带着对雨轩的梦,带着对雨燕的痛,我写下了上面的文字。这是我对自己纯真岁月投下的深情一瞥。我已将近而立之年,已经拥有了自己完整的家庭,妻子和儿子构成了我生活的全部。生活中已很难有什么能唤起我以往的那种激情,我每天都要为最现实的事而忙碌。“商海滔滔,物欲横流”,面对复杂纷纭的现实世界,我无暇顾及太多。人不能老是停留在过去,否则他将永远无法超越自己。如果说我生活中还有什么遗憾,那么就让一切随缘飘零,一切随风而逝……

5. 求现代言情小说:伪兄妹恋那种。类似《哥,我错了》。校园或者都市的不要。

《腹黑是怎样炼成的》、《哥,我错了》、《彼岸江南》、《小葱拌豆腐,吃掉!》、《作茧自缚》。

6. 关于 儿童文学 的一个请求

<谁是你忘记庇护的灰姑娘>

许多年过去了,开过的花早就谢了。一些所谓的不可磨灭的誓言被深埋。什么也看不见。

灰色格子裙

好些年的阳光在记忆里因积存灰尘而模糊起来。那时的我会穿一条灰色的裙子,目光茫然地躲在狭隘的墙角,逗着那只不愠不闹也不微笑的猫。它有灰色的毛。他卑微得连名字都没有,它黑色的瞳孔里流露出来的是和我一样的迷离色彩。我抬头时,天的颜色早已记不清楚,漫天是灰尘一样的固体,黯淡地压在我的身上。
猫和我一样,没有幸福没有微笑,灰色的皮毛。
我跟着我的爷爷住。爷爷是个小眼睛的男人,他不喜欢说话。
我有爸爸妈妈,可他们很少来看我。我被像货物一样积压在这个庞大的院子里,头发蓬乱得像个乞儿。
我从没想过关于糖果的事。我一直穿灰色的格子裙,甚至也舍不得换掉。我眼神迷离得让爷爷皱眉头。
我是一个灰姑娘内!
邻家的小男孩游澈总是喜欢拿着树杈得意地追赶我和我的猫。我从来不哭,我通常会举起一块石头砸得他满头是血。
偶尔站在镜子前,我会愣愣地望只里头那个灰暗的小孩半天。不知道想些什么,只是,怎么也笑不出来。后来就长大了。我的猫长眠在某个午后。那天我结束了我的童年,蜕去了灰色的格子裙,开始了无边疼痛的成长。

冷却下午茶
我9岁的时候爷爷的钱全部被骗走了。爸爸妈妈回来叹气把一包裹钱放在桌子上就走了。
我一直躲着不肯出去。我咬着牙。
爷爷的脾气变得很差,他动不动会拿着我来发泄。
我习惯了隐忍,我从来不哭。我忍受着疼痛却暗暗为我可怜的灰猫感到庆幸。它总算是不用忍受这样的难过了。
我有喝下午茶的习惯,让昏昏欲睡的脑袋沉溺于刹那的清醒。
最重要的是,每个下午爷爷总是不在家。
那段时间我喜欢翻箱倒柜地把各种茶叶找出来,混在一起品尝那种很古怪的滋味。
游澈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喜欢欺负别人的专横跋扈的小坏蛋了,他总是目光温顺地坐在我身旁。
谁也不说话。
稍微有了兴致我便仰起头看看他的眼睛,和他一起会议那只饱受摧残的猫。我现在才给它起了名字:阿灰。
他抱歉地笑笑,以前,我也对它不好。
游澈大我两岁,上初一了,竟然出落得文质彬彬。
之后下午茶就凉了,游澈建议我放些糖,我最终是笑着拒绝了。

绿色邮箱
院子里的邮箱似乎成了游澈的专用,每天都准时的有一大堆的信。
我总是负责地替他拿信。慢慢地知道粉色的信封一定是哪个PL女孩写的,而其他的则是某某个编辑部的。
我有些嫉妒游澈说:“为什么你有那么多的信~555”
游澈眉目略弯,露出很好看的笑。我对漂亮的东西煞是敏感,甩甩头跑开。
那天晚上我因为不小心打翻了一个玻璃杯被狠狠地揍了一顿。我坚决地咬着嘴唇。对爷爷进行了恶毒的诅咒。他狠狠地将鸡毛掸子用力地敲在我身上。我晕呼晕呼的。我已经习惯了。可是游澈跑了进来,拦住我的爷爷。他用力地说了些什么,然后把我拖出去了。
好在我不胖,游澈没费多少力就把我拖到他家。
我远远听到爷爷骂骂咧咧的声音,嘶扯着整个夜。
游妈妈是个很善良的女人。她给我上了药。
我笑得很残忍。
游澈说漠漠,他为什么要打你,他为什么。
上辈子,我和他有仇。
那晚,我流了很多眼泪。看着沙发上熟睡的游澈,我突然想扑上去叫声哥。从来都没有人那么疼我。从来都没有。
我去拿信的时候,发现一个粉红色的信封上赫然写着苏漠收。
我乐呵呵地拆开,看到里面写着大大的红色的字:你要幸福。
呵呵,游澈这个傻瓜。

游澈是个笨蛋
14岁那年,爷爷去世了。
我跪在他的灵位前突然想他再起来打我几下多好。他死了我就真的没人要了。我爸妈都不要我。他们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事业。他们的漠漠,仿佛就是一个累赘一样。
我真的不要成为累赘。不要。
他们来接我的时候,我死死关上门。我说,我不会走的。
僵了两个小时,他们最后是丢下钱走了。
这个屋子里是霉烂的味道,我止不住眼泪就慌乱地掉。我什么都不知道。我究竟要做什么。我的猫,你在哪。
我出去买了只猫来,照例是灰色的毛。我叫它阿灰。
游澈蹲在我身旁,陪我一起喂它吃鱼。
游澈的个子已经很高很高了。长大的他也越发英俊起来。我偷偷抬头看他的侧面,忍不住喜欢。于是我便吃吃地笑。
“漠漠,你怎么了啊。”
“没什么没什么。”
“阿灰的样子好象非洲难民呢。”
“对哩~阿灰。我的阿灰。”
那时我基本不读书。我也不知道我今后的路该怎么走。我一个人闷在小屋子里,没有自己的天堂却心甘情愿地禁锢在自己的地狱里。
成绩单发下来啊天。我还狠狠甩了班上一个男生一个嘴巴。老师气冲冲地跑到我住的小院子里来找我家长。
我说:“不在家。”
“上哪了?”
“上班。”
老师便很耐心地等,很晚了还是没人踏进我的屋子。
后来游澈便来了。他义务地当起了我的家长。
老师走后,游澈狠狠地把我摁在书桌上。这是他第一次那么粗鲁。
“为什么打架!”
我的倔强也第一次被折服。
“他骂我。”
“骂你什么。”
“骂我丑,骂我没爸没妈。我告诉他有他还不相信。他说撒谎!可是我真的有爸爸妈妈啊!他们爱不爱我是另外一回事啊!我有爸爸妈妈是事实,对不对不,游澈?我还有阿灰呢!”
游澈愣住了,我便哇地哭了出来。
我的天全部倒塌了。我真的勇敢不起来了。我的游澈他坚决地伤害了我。他也觉得我是个麻烦的女生对不?
游澈将我的头靠在他的肩膀上。我固执地躲开。
游澈说:“漠漠,你还有我呢!对不。我是你哥哥,我是你哥哥啊,记住,以后无论如何都不要哭。OK?”
我抬头停止哭声:“游澈你会保护我吗?”
“会的。”
之后游澈翻开我空白的作业本一题一题地看着我写。
突然时钟忘记走
游澈那个笨蛋,他居然跑到学校来,惹得我们班那些女人们开始了很过分的评论:“那个男的很帅呢,不会是漠漠的谁吧~HOHO。真是的,一定又是个有心理疾病的家伙~”
我挥了那个多嘴的女人一巴掌,她们纷纷散开。
这么久了,他们早就习惯了我的凶悍。
游澈扯我走。
我说哥,你先走吧。我还有事。
今天我得先应付前几天被我扁了一顿的李小昔。她叫了人,在门口拦我。我不能让游澈看到我打架。他的妹妹,应该是很乖的才对。
游澈却不肯走,他硬要我一块走。
“漠漠,今天有东西带你去看呢~还有东西要送给你呢。”
我顾不了那么多,跑了。
我顺着校门口狂奔到小巷子里。这里游澈应该就找不到了。那些人已经等着我了。
李小昔说:“苏漠很守信用。”
我冷笑着:“李小昔你叫了多少人,都上吧。我苏漠不怕死。”
李小昔骂了好些难听的话,一大帮男人出来了。
为首的男生有些为难地说,为什么是打女生,不好吧,传出去我们面子挂不住。
李小昔说,这个女的比男的还难对付,我给了你钱,道上的规矩你总不能赖吧。他们一帮人就冲上来了。
其实我一点也不想打架的。真的。尤其今天游澈在,我要是被打得留下痕迹被游澈抓到我会死得很惨,游澈一定会罚我抄作文的。
游澈跑来的时候死命把我扯了出来。李小昔是冷笑了一阵:“还叫帮凶啊。一块打。”
李小昔你个孬种。有种自己上啊!别碰我哥!
游澈把我扯出来的时候,我们两个都鼻青脸肿了。
游澈突然笑了一下。
嘿嘿。
游澈指着我鼻子说,苏漠你还真有两下子。我早就猜到你的底细了。回家以后再跟你过两招。
游澈把我带到一家精品店。老板是盯着我们两人的尊容好半天才回神的。
游澈让我看一块水晶。
月亮上坐着一个很瘦的女孩,男孩站在远远的地方静静地看,好多盘旋的鸟。
“喜欢吗?”
“喜欢。”
“我买给你。”
“游澈,这不好哩!”
游澈将水晶包好放在我手里。
一边罗嗦着:“好在我刚才没买呢。否则就惨了。嘿嘿~”
后来游澈很认真地对我说,苏漠,以后别打架了。我担心你。
游澈……555555555,我不要你担心你知道不??你知道不?游澈,我喜欢你啊我喜欢你……可是我真的不敢告诉你……
盘旋的鸟
游澈带着我跑到很远的山上。游澈说,苏漠,你看,好多好多鸟。盘旋在我的头上。游澈指着他们说苏漠有一天我们一起像鸟一样飞好不好?
我望着游澈眉目清晰,突然笑了出来。
阿灰就乖乖地蹲在我的脚边。
我突然想时间就这么停留啊,世界只剩下我,阿灰和游澈,还有无边无际的蓝天和盘旋飞舞的鸟,青草地的味道,和淡淡的草莓香。
可是游澈从来不知道,关于我喜欢他,我真的真的喜欢他。在他的脑海里我恐怕永远只是个妹妹对不对,他会像保护阿灰一样保护我。可他不会真的喜欢我的。
我偷偷和阿灰说阿灰我爱你我爱你你知道不知道啊?
阿灰乖巧地顺从在我的手臂,像极了我童年的那只猫。我突然想起很久以前的游澈拿着小树杈追赶我,我就拿石头砸啊。那时候我什么也不想。那时候我的生活里除了猫还是猫,之后是无边旷野的灰色。
我经常会看见有个漂亮的女孩子跑来,微笑着递给游澈粉红色的信。之后游澈会脸红。红得让我觉得难过。游澈看到我从来不会脸红的。或许,他真的从没把我当成女孩子吧。是啊,我不漂亮,我不可爱,我不懂得什么叫温柔,我只会使尽办法折磨他。
女孩子来的多了我便凑上去问她名字。
“静宜。”
她乖巧地回答。
静宜。仿佛纯情故事里的女主角一样,漂亮娴淑的大家闺秀。
我有点嫉恨她的漂亮。可是我也喜欢她的漂亮,她精致得让我都不忍心去伤害。可是,她偏偏,偏偏要对我的阿灰做那么过分的事。
她好象很怕猫啊。她紧张得跳起来。
我告诉她我的阿灰很可爱的。真的。
可静宜却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骄傲得让人难过。
她狠狠踹阿灰的时候我尖叫起来。她是楚楚可怜地躲在游澈后面的。
游澈一定会护着她的,毕竟她是那么漂亮的女孩子。而我的阿灰,是和我一样灰暗的灰姑娘呵呵。灰姑娘没有王子的,她不应该胡思乱想的。
静宜尖叫着说:“把猫扔出去啊!”她毫不犹豫地将她的脚踢向阿灰的小肚子。
阿灰。
我心疼地叫着。
游澈使劲甩开静宜,用很凶的声音说:“不许碰它!”
静宜跑了。
我抱着阿灰哭。游澈轻轻拍着我的肩膀:“漠漠,没事吧。没事吧。”
我摇头。
“漠漠,我说过我会保护阿灰和你的。永远永远。”
游澈,是真的吗,真的吗?阿灰在我的臂弯里,乖巧温顺地晃了一下。我的阿灰,你听到没,游澈说他会爱我们呢~呵呵,阿灰。他说永远……
丢失的故事
阿灰走丢了好几天才回来。我紧张得哭了好几天。
阿灰回来的时候,我抱着它的脖子。游澈看着我。
“漠漠,好几天没吃东西了。乖。”
“我想吃叉烧饭。”
“我给你去买。”
游澈起身出去了。秋后的太阳把他的背影拉得很长。
游澈出去了就没再回来。
他被车子撞了,伤得很厉害。
我突然害怕起来了。我甩开阿灰我就跑。我跑到医院的时候,游澈已经包扎好了伤口。
游澈很勉强地对我笑。窗外明媚的阳光晃悠晃悠的,我怎么都觉得游澈离死很远的。
病房里没有其他人。
我说:“游澈,我有样礼物要送给你哦。游澈,闭上眼睛。”
游澈闭上眼睛。
我在他的额头,轻轻地吻了一下。那一刹那眼泪就掉下来了。
游澈,你好了会帮我喂猫吗?
会的。
我说游澈你一定要好起来,苏漠在这里等你呢。游澈,你还说要保护我。
游澈微笑着点头,笑得那么好看。我把他的笑镌刻在心里,却怎么也记不住。或许,他太美好了。阴暗的低谷是藏不住美好的东西的。
那天我哭了好久。我其实还想说:游澈,我喜欢你,我真的喜欢你。真的喜欢你啊!
鸟,坠落
阿灰低低地叫着。
“阿姨你去哪?”
我望着游妈妈搬东西好奇地问。
“搬家呢。把屋子卖了给小澈动手术呢。”游妈妈一直那么温顺,我在想,如果她知道游澈是为我这个害人精出去买叉烧饭才被车子撞的话她会不会给我一巴掌?
“游澈会好吗?”
“……”她沉默得让我害怕。她的眼神忧郁得让我害怕。游妈妈你别这样啊,告诉我游澈会好的他会好的啊。
我开始攒钱。我甚至大胆地厚脸皮跑到我妈妈那里要了钱。
后来阿灰居然也病了。
我抱着阿灰轻声叫着游澈的名字。我问自己说阿灰会死吗?游澈会死吗?阿灰和游澈死了,我该怎么办啊。终于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爱我的人了。还有我爱的人。游澈说过他会保护我们一辈子的,阿灰,你记得吗?
阿 灰温顺地趴在我的脚边,不再哀叫。我的阿灰,你还好吧。等你和游澈都好了我们一块去那座山上玩,那里有很多飞鸟,盘旋在我的生命顶端。阿灰,好不好。
我抱着病泱泱的阿灰带着钱跑去医院的时候。下着微微的雨,整个喧嚣的城市突然静溺地死亡。
病床空荡荡。
心也空荡荡。
阿灰叫了声,然后也死了。
窗外落起雨,层层叠叠的忧伤盖过来。谁也不知道灵魂飘到了哪里,谁也不知道。

<小寇的绿>
小寇的绿

晴朗但却带点冬天水印的三月,太阳毛茸茸的,轻轻抚摸着人们脸上每一根绒毛,试图将那些面庞冰冷的线条抚得柔软些。徒劳。

两个人除外。

喧闹的图书大厦内,小蔻轻轻地碰了碰茂,问,你买什么书?茂说,英语题库。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英语差出了一定的水平。小蔻咯咯笑,真热爱学习啊!茂丢一个白眼给她,也笑。

今年,也可以说是今天,小蔻15岁了。不上不下的青春,不大不小的年轻。茂比她小半年,是个太纯真太善良,甚至有点腼腆的孩子。

一起长大的他们确实相互有着好感。可他们思想的境界亦不是一般人能相比得了的。他们明白,那是一种怎样的情感:自然,美好,单纯......但是,那些将这种感情诋毁为“早恋”的老师家长、以及那些被社会风气残害了的孩子们不明白。于是,乌七杂八的话语也传过一些,但最终被两人聪明的沉默驳的体无完肤。

众人皆醉我独醒,无疑是痛苦的。但他们却能使自己乐在其中。不可思议。

小蔻脸上有两颗很有特点的痣,一颗在眼角,一颗在嘴角。两颗痣除了位置之外,无论是大小、形状、还是颜色都几乎一模一样。这样的别出心裁的创意造型居然与小蔻爱哭爱笑的性格照应得很完美。所以茂总是弄不懂,却也不奇怪,这世界上还真有性格爱哭爱笑的人。

小蔻已经买四本书了,把半年的积蓄迫害的只剩下两个硬币。茂说,这么血淋淋的事件也就你能干得出来哪!说完下意识地向后一躲——平时的经验告诉他,如果躲得不及时那么两根手指就已经拧住他的胳膊了——小蔻的可爱是无人能及,而她恰到好处的人性与野蛮更是没人能学得会。但茂躲完三秒钟之后小蔻那边仍然仍没有动静。茂转过头,顺着小蔻的眼光望过去。

那是图书大厦里的一处小小的饰品店,琳琅满目的小饰品,看得茂立马就晕了,他不喜欢这些东西。

他自然知道小蔻也是个清清爽爽的女孩子,也不喜欢花里胡哨的装扮,从来不带饰品之类。但怎么回事?为什么今天小蔻竟然目不转睛的盯着这个饰品店?朝里头望望,也没有帅哥啊,更何况小蔻对所谓“帅哥”很不感冒,并且向来对那些“花痴”嗤之以鼻......小蔻可没有心情等茂缓过神来,拽起他用超光速飞进了店里。茂大叫,哎哎,我还没逛够哪!

小蔻在店里的一处小角落停住,很不起眼的小角落。一支小章鱼造型的毛绒玩具,可能因为放了有一段时间,已经微微的蒙上了一层柔软的灰尘,使原本就深绿色的绒毛更加得深,但那两只鸡蛋大的眼睛,里里外外却没有一丝污浊,清澈得无以复加,可是望不见底。

怪不得呢,茂想。小蔻不喜欢其它饰品,却非常喜欢毛绒,她喜欢的是那种温暖、细腻,以及痒酥酥的手感。她亦喜欢洋娃娃,十五岁还有如此童心的人,真是少有。她总是这样,简单而快乐。茂走过去,仔细地看了一眼那只特别的小章鱼,故作严肃的、“意味深长”的说了句,真漂亮,真漂亮,和你长得很像呢,尤其是颜色。小蔻的眼睛不愿从那小章鱼身上挪开,原来是想甩一句哎呀你真抬举我我哪有那么可爱,但转念一想觉得应当此时无声胜有声,于是破天荒地没有开口。果然,茂被这一招整得很不爽,心想这丫头片子真是越来越古玲精怪且难对付了。

小蔻此时正在以每秒十万次的速度后悔着为什么刚才没有省下一些钱,她实在是喜欢这个和自己很像的小毛绒——是的。小蔻清楚,她(它)们像。

漫长的三分钟,两双那么那么像的眼睛对视了三分钟。直至店主脸上已经浮现出了厌烦的表情。然后,移开。茂看着一切,不说话。

“小蔻,还记得那次,我说你和那小章鱼的颜色很像么?其实那个时候我心里想的是你和那只小章鱼的眼睛很像很像,即使是在这样一个污浊不堪的,许多明亮都被扼杀的世界,都是那样纯粹地没有一丝杂质。你,很喜欢它,对不对?你,现在,快乐吗?”

一周之后,当小蔻带着预支的零用钱冲进那个小礼品店时,角落里已经不见了那片深深的绿色,“最后一个一周前刚被人买走,而且因为销路并不很好,以后也不再进货了。”店主说得很轻松。小蔻听得很沉重。沉默,转身,离开。

作者: wangzilin95 2022-10-25 22:07 回复此发言

2 小寇的绿

那夜,小蔻第一次,唯一一次失眠。

那个生日过后,茂突然走了,去了加拿大提高英语,走得那么猝不及防,他们甚至没有来得及道声再见没有享受到美丽的离别的伤感。他们甚至也不知道自己心里的感觉。只有小蔻知道茂是多么无奈和无助。真的,她知道。

小蔻的初三。时光就那么像岁月深处滑过去,偶尔会与忧伤撞个满怀。开始时还疼一下,后来渐渐地也就消失了知觉。尽管用麻木来形容更为贴切,但毕竟 “心如止水”正好听些,不是么。只是有时会在凌晨两、三点,功课完成得差不多的时候,眼前就出现一片绿色,跳动几下,然后逐渐模糊开去,最后剩下一堆清澈却不见底的明亮。每当这时他都会有一种想写点什么的冲动,但每次都只写个“那个生日......”就再也想不出下文,于是扔掉笔,一头倒在床上,睡去。

美丽的夜晚。有清风。又明月。有流萤。唯独缺少了——梦境。

“指甲上透明的指甲油,重复着一次又一次的涂上,抠去又重新涂上。每当那个这时我就会想起,是谁禁锢了我无数个夜晚沉睡了苏醒了泪流满面了然后尘封了的梦与思绪。”

——摘自小蔻日记

又是一个新鲜的三月,空气异常的湿润却显得死气沉沉。如同从沉了很久的海底浮了上来大口呼吸,正准备迎接光明却突然发现暴风雨正狞笑着压过来。

班长治突然请小蔻和他一起去图书大厦。虽然,自从一年前去买那片绿色,却没有买到之后,自从茂走了连再见都没来得及说之后,小口就再没去过图书大厦。但他答应了治。因为,她生日。

那天,治带了一个包得严严实实的盒子,治把盒子放到小蔻手上,说,我去年无意间来这里发现了这个,觉得他和你很像,就买下来,但临时有事没送给你。我刚知道今天是你生日,送你做礼物吧。治说这话时,眼睛亮亮的。

那片绿色,那对眼睛,就这样突然地再一次出现在小蔻面前。

小蔻没有说话,只是紧紧抱着那片绿色,好像一撒手,它就会像多少次在夜晚那样模糊开去。是,她高兴。可为什么,还有隐隐的失望?

为什么?

这一年间,通信是小蔻和茂一直保持联系的唯一途径。可不知怎么,当小蔻告诉茂只送了她那个礼物之后,茂的信就再没寄来。直到六月末,茂来了一个电话,说,暑假我回来。

整个暑假的阳光蓦地变得无法形容的明晰。偶尔下下小雨,温柔却有力的小雨湮没了夏天应有的聒噪。怪了,这个夏季的疲倦而冗长的蝉鸣呢?怎么换成了蛐蛐的低吟?

美丽的夜晚。有雨声。有花语。有虫鸣。已不再缺少,梦境。于是,沉沦在梦境中却总想挣扎着醒来的小蔻她等啊等,茂就是没有回来,也一直没有消息。当小蔻得到省重点高中的录取通知时,她也得到了茂的死讯。

飞机失事。是巧合。是巧合。

“茂,当那片绿色就那么突然的再一次出现在我面前,第一次瞬间划过我脑际的,并不是他——我渴望已久的绿色。也不是治。但我已经不能确定。那到底是一张脸或是一句话了。但,那已经不重要了,对不对?因为,我现在,很快乐。”

——摘自小蔻没有寄出的信

七月,天气晴朗得无可救药。明媚的阳光一脸讨好地爬上人们的脸,换回的是一如既往的慵懒,绝望。

一个人除外。

沉寂的殡仪馆内,小蔻目光轻轻地望了望茂。唇间发出一个清楚的字符,于是,她嘴角的那颗痣就清楚的跳动了一下。眼睛眨了一眨,眼泪轻盈地掠过她脸上浅浅的绒毛,于是,她眼角的那颗痣就轻盈地跳动了一下。

在茂少得可怜的遗物里,小蔻一眼,就看到那片绿色,那片因蒙上了柔软灰尘而更加深沉的绿色,那片和治送给自己的一模一样的绿色......

几天后,小口从那个小饰品店的店主那得到了她需要的答案:一年前是治凑巧先买了仅有的那片绿色,接着茂就去了。因为没货,店主又不愿多进,茂出了双倍的钱,请店主又进了一个一模一样的......

茂还没来得及送出他的礼物就赴了异国他乡。这次回来,他是想将这片绿色亲手交给小蔻,然后看到小蔻傻傻地甜甜地笑起来,然后他也笑,然后告诉小蔻,他不再离开……
“茂,我一直都相信,你不属于这个世界。你太纯真,太善良,甚至有点腼腆。你和我不一样。你不会伪装自己不会保护自己不会改变自己,所以你无法在这个世界生存你终于还是回你的世界去了。可你为什么来呢?为我徒增细腻精致但深切的疼痛。

你知道吗?知道吗?”

—— 摘自小蔻日记

现在,小蔻依然每天重复着同样的生活,依然在凌晨两三点时想想那片绿色。仍然想写点什么却只能写个开头,就再没了下文。但不同的是,她现在有两片绿色,他们在她面前交换,变幻,然后融成一片,然后变换成那张太太纯真,太善良,甚至有点腼腆的脸.

<安安>

7. 不及尔尔小说百度云

密码:445d

8. 按要求推荐一篇或一部写马的文学作品

《马》
布封

人类所曾做到的最高贵的征服,就是征服了这豪迈而剽悍的动物——马:它和人分担着疆场的劳苦,同享着战斗的光荣;它和它的主人一样,具有无畏的精神,它眼看着危急当前而慷慨以赴;它听惯了兵器搏击的声音,喜爱它,追求它,以与主人同样的兴奋鼓舞起来;它也和主人共欢乐:在射猎时,在演武时,在赛跑时,它也精神抖擞,耀武扬威。但是它驯良不亚于勇毅,它一点儿不逞自己的烈性,它知道克制它的动作:它不但在驾驭人的手下屈从着他的操纵,还仿佛窥伺着驾驭人的颜色,它总是按照着从主人的表情方面得来的印象而奔腾,而缓步,而止步,它的一切动作都只为了满足主人的愿望。这天生就是一种舍己从人的动物,它甚至于会迎合别人的心意,它用动作的敏捷和准确来表达和执行别人的意旨,人家希望它感觉到多少它就能感觉到多少,它所表现出来的总是在恰如人愿的程度上;因为它无保留地贡献着自己,所以它不拒绝任何使命,所以它尽一切力量来为人服务,它还要超出自己的力量,甚至于舍弃生命以求服从得更好。

以上所述,是一匹所有才能都已获得发展的马,是天然品质被人工改进过的马,是从小就被人养育、后来又经过训练、专为供人驱使而培养出来的马。它的教育以丧失自由而开始,以接受束缚而告终。对这种动物的奴役或驯养已太普遍、太悠久了,以至于我们看到它们时,很少是处在自然状态中。它们在劳动中经常是披着鞍辔的;人家从来不解除它们的羁绊,纵然是在休息的时候;如果人家偶尔让它们在牧场上自由地行走,它们也总是带着奴役的标志,并且还时常带着劳动与痛苦所给予的残酷痕迹:嘴巴被衔铁勒得变了形,腹侧留下一道道的疮痍或被马刺刮出一条条的伤疤,蹄子也都被铁钉洞穿了。它们浑身的姿态都显得不自然,这是惯受羁绊而留下的迹象:现在即使把它们的羁绊解脱掉也是枉然,它们再也不会因此而显得自由活泼些了。就是那些奴役状况最和婉的马,那些只为着摆阔绰、壮观瞻而喂养着、供奉着的马,那些不是为着装饰它们本身,却是为着满足主人的虚荣而戴上黄金链条的马,它们额上覆着妍丽的一撮毛,项鬣编成了细辫,满身盖着丝绸和锦毡,这一切之侮辱马性,较之它们脚下的蹄铁还有过之无不及。

天然要比人工更美丽些;在一个动物身上,动作的自由就构成美丽的天然。你们试看那些繁殖在南美各地自由自在地生活着的马匹吧:它们行走着,它们奔驰着,它们腾跃着,既不受拘束,又没有节制;它们因不受羁勒而感觉自豪,它们避免和人打照面;它们不屑于受人照顾,它们能够自己寻找适当的食料;它们在无垠的草原上自由地游荡、蹦跳,采食着四季皆春的气候不断提供的新鲜产品;它们既无一定的住所,除了晴明的天空外又别无任何庇荫,因此它们呼吸着清新的空气,这种空气,比我们压缩它们应占的空间而禁闭它们的那些圆顶宫殿里的空气,要纯洁得多,所以那些野马远比大多数家马来得强壮、轻捷和遒劲。它们有大自然赋予的美质,就是说,有充沛的精力和高贵的精神,而所有的家马则都只有人工所能赋予的东西,即技巧与妍媚而已。

这种动物的天性绝不凶猛,它们只是豪迈而犷野。虽然力气在大多数动物之上,它们却从来不攻击其他动物;如果它们受到其他动物的攻击,它们并不屑于和对方搏斗,仅只把它们赶开或者把它们踏死。它们也是成群结队而行的,它们之所以聚集在一起,纯粹是为着群居之乐。因为,它们一无所畏,原不需要团结御侮,但是它们互相眷恋,依依不舍。由于草木足够作它们的食粮,由于它们有充分的东西来满足它们的食欲,又由于它们对动物的肉毫无兴趣,所以它们绝不对其他动物作战,也绝不互相作战,也不互相争夺生存资料。它们从来不发生追捕一只小兽或向同类劫夺一点东西的事件,而这类事件正是其他食肉类动物通常互争互斗的根源:所以马总是和平生活着的,其原因就是它们的欲望既平凡又简单,而且有足够的生活资源使它们无需互相妒忌。

在所有的动物中间,马是身材高大而身体各部分又都配合得最匀称、最优美的;因为,如果我们拿它和比它高一级或低一级的动物相比,就发现驴子长得太丑,狮子头太大,牛腿太细太短,和它那粗大的身躯不相称,骆驼是畸形的,而最大的动物,如犀,如象,都可以说只是些未成型的肉团。颚骨过分伸长本是兽类头颅不同于人类头颅的主要一点,也是所有动物的最卑贱的标志;然而,马的颚骨虽然很长,它却没有如驴的那副蠢相,如牛的那副呆相。相反地,它的头部比例整齐,却给它一种轻捷的神情,而这种神情又恰好与颈部的美相得益彰。马一抬头,就仿佛想要超出它那四足兽的地位。在这样的高贵姿态中,它和人面对面地相觑着。它的眼睛闪闪有光,并且目光十分坦率;它的耳朵也长得好,并且不大不小,不像牛耳太短,驴耳太长;它的鬣毛正好衬着它的头,装饰着它的颈部,给予它一种强劲而豪迈的模样;它那下垂而茂盛的尾巴覆盖着、并且美观地结束着它的身躯的末端:马尾和鹿、象等的短尾,驴、骆驼、犀牛等的秃尾都大不相同,它是密而长的鬃毛构成的,仿佛这些鬃毛就直接从屁股上生长出来,因为长出鬃毛的那个小肉桩子很短。它不能和狮子一样翘起尾巴,但是它的尾巴虽然是垂着的,却于它很适合。由于它能使尾巴两边摆动,它就有效地利用尾巴来驱赶苍蝇,这些苍蝇很使它苦恼,因为它的皮肤虽然很坚实,并且满生着厚密的短毛,却还是十分敏感的。

马》赏析(王光)

作者以流畅优美的语言,细腻的笔法,栩栩如生地描写了马的形态、习性、生理功能以至马的用途。马在作者笔下不是画,却是舞台上的角色,一神一情,一举一止,仿佛历历在目。那细致与逼真,可以令与马为伍的人为之倾心、赞叹,令不曾接近过马的人发现许多新奇的知识。更能引人感兴趣的,还是写驯马时的传神和写野马时的赋意:驯马是忠勇屈从的形象,野马是自由的象征,然而,布封的细腻绝非琐细。无论描写什么,于品质有益者予以描写,于品质无益者概不入文;与品质关系密切者放开细描,与品质小有关系者一笔带过。全篇下来,细而不繁,丰而不杂,实而不赘,风貌秀丽舒展,犹如一株依主干风姿修剪枝叶而成型的观赏植物。

布封的马给人以不寻常的亲切感,读者有时甚至自感与马亲切了许多。这正是布封的高明之处。他一开始就心照不宣地写道:“它和人分担着疆场的劳苦,同享着战斗的光荣;它和它的主人一样,具有无畏的精神,它眼看着危急当前而慷慨以赴……”它和人一起“共欢乐”。他的意图已经流露:要把马当作人的同类来写。

马在战场上本是被迫冲腾蹿跃的,但作者却说它是“喜爱”并“追求”兵器的撞击声;马是受人摆布和约束的,但作者却指出它“知道克制”自己;马被驯服,这种驯服却被作者说成是一种“教育”。驯马在作者笔下变成了具有文明意识的生物。

同样,作者在说野马能够因为不受羁绊而“感觉自豪”,它们“不屑于”受人照顾,不愿意“作战”,过着“和平生活”。总之,凡能够用写人的语言的地方,作者都力避使用动物学的语言;即便是本来并无“意识”的本能动作,作者都写成具有人一般意志的自觉行为。马被人性化了。

人性化仍不足以令人产生亲切感。作品字里行间还散逸着比人性化更能催动人心的气息,这就是人格化的描写。马具有“无畏的精神”,能在危急面前表现出“慷慨以赴”的凛然大义,具备“舍己从人”的风格,在险恶关头能“奋勇当先”。这一切,使得由性灵之物跃入“文明者”之列的马,再一次升华到了“崇高者”的境界。

塞万提斯着力刻画过堂吉诃德游侠骑士那匹晦气的老马,吴承恩悉心描写过唐高僧西天取经的白龙神马,拉伯雷不厌其烦地勾勒过巨人卡冈都亚的带传奇色彩的大牝马,李贺曾一口气写成表现迥异特征的《马诗》二十三首,许多游牧民族的诗人们也留下了无数歌颂马的优美赞词。他们或是描摹,或是臆想,或是刻画,或是塑造,或是礼赞,将马的形象存入了文学的宝库。那些马都与人紧密联系在一起,引起人们的喜爱,但是它们往往局限于某一感情、某一氛围、某一性格或某一人物精神。布封的马在这一点上与它们极为不同,这就是,他的马是与整个人类联系在一起的。当然,布封比之前人有其幸运条件,他处在现代科学起步、腾飞的时代,科学使人类对自身的认识更加全面、深刻,并引起人们对人类整体命运的关注,这个时代背景也为《马》打上了印记:布封赞美马,不仅赞其自然美、灵性美,而且还要赞其“人格”之美;布封将人类的美德赋予笔下的马,然而决不给它们加上人类的陋习与恶念;布封同情驯马的品格,然而却赞美野马的精神……

声明:本文是由会员常卿在2023-06-24 13:36:33发布,如若转载,请注明本文地址:https://www.pixivzhan.com/wangyou/2066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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