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火球小说阅读

石婉
石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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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根类:1地之灵脉:相传为大地初开之时,由天地间最纯净的玄黄二气孕育而成,为大地之根本,其体内所含灵气之大,不可估量。后地之灵脉被太古蛮荒族群所得,太古族群运用地之灵脉所含的强大灵气渐渐发展起来,慢慢变强,并且拥有了自己的文明,这个发展起来的太古族群便是第一批人类!被后世称为太古人族!太古文明覆灭之后,灵脉生智,不知去向!(如果被人食用之后,食用者体内真气会完全转化为玄黄之气。传闻玄黄之气除同级的混沌之气外,会吞噬克制一切灵气!)
2天之灵脉:天之灵脉与地之灵脉其名,天之灵脉乃混沌之气孕育而成,后被天界太古神族所得,至今为止仍在天界。
3龙脉:龙脉的龙形之气主要影响运势,他跟大地灵脉和天之灵脉不同,他不能移动,所以一些大家族甚至一些帝王,变选则有龙脉的地方定居,或建造都城!!
4菩提之根:相传为太古神树菩提树的根,,菩提之根只能食用,食用者会被菩提之根的灵气改造为不灭之体,并且瞬间成神。成为长生不老的神是许多普通人一辈子的梦想,菩提之根却能瞬间让一个普通人瞬间成神,可以想象此灵根有多逆天!但是菩提之根实在是太稀少了,传说此灵根之出只过一次,被一道士所得,道士吞下菩提之根,立马功参造化,得道飞升,并自封道号“菩提祖师”!!
灵果类:1九天七叶七彩莲:传说此莲有七瓣,并且一瓣一种颜色,故称为九天七叶七彩莲。生长于西方大陆,对于魔法师能力的提升最有效果,七彩七瓣对应七种属性,土,火,风,雷,水,暗,光。法师食用后会获得七种属性天地灵气的操控,成为全属性法师!
2不死之王的眼泪:不死之王是人死后,灵魂还没有熄灭的人经过无数年的修炼,无数的考验才会形成的。厉害的不死之王,连神都要退避三舍。不死之王,属于不死生物,没有肉体,没有感官更没有感觉,应该是不会流泪的,但是,传说第一任不死之王却流下过一滴眼泪!第一任不死之王,强大的代名词,连太古幸存下来的太古神都要畏惧的人物,可是他却死了,而且死的很不甘心。传闻杀死他的是他活着的时候最爱的一个女人。不死之王临死的时候流下了他人生的第一滴眼泪,那是伤心的泪水,悔恨的泪水,和不甘的泪水。他把自己的全部力量都凝聚到了两滴眼泪里,并且在眼泪里加入了他的一段灵魂烙印,两滴眼泪融入地下,不知所踪,不死之王留下的 那段灵魂烙印是什么内容,更是无从得知了!!
灵果类:金线莲,金线参,火龙果,千年雪莲,寒冰草,丹参,朱果,冰棘草,巫妖花,夏枯草,何首乌,北草乌,金银花,罗汉果,毒芹,石吊兰,无花果,无根藤,百里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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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写在开篇前的叮嘱:
本书以大情节为重,请你务必追读完4集,到时还没有拍桌叫爽,请准备好刀子追杀小宝。
请不要因为文字的小瑕疵放弃阅读,剧情的畅爽将会给你前所未有的畅快。
本书采用连续阅读方式更佳,请打开“分卷阅读”,一卷一卷阅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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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天古树高耸入云,枝繁叶茂,将阳光全都遮挡住了。
林间,一头小野猪正在快速逃窜,身带彩色斑点的猎豹紧追其后。猎豹身起身落间,都带着无数的风刃火球暴雨般袭向可怜的小野猪。
小野猪左右窜逃间,狂猛密集的攻击竟然丝毫都没有伤害到它分毫,逃命功夫果然一流。
久攻无果,猎豹终于被小野猪激怒,一个上跃,身体腾空而起便弹射到小野猪的上方,血盆大口张开,四肢平展,越发密集的风刃火箭射向了可怜的小野猪。
空间悉数被密集的风刃火箭充斥,纵然小野猪再灵活也只能蜷缩成一团,最大限度的减少可能受到的伤害。
血光四溅,小野猪身上顿时就多出三道深可见骨的伤口,躺在地上不住地痛苦呻吟。
猎豹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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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眼看剑》:

正文 第一章 托孤(一)

九十月间,暑热尽褪,天地间的绿意也渐渐消逝,换上了一派枯瑟萧索之意。值此宿雁南归之际,却有一艘官船沿江逆上。船头一老者迎风伫立,青衣列列,苍髯飘飘,直似画中人一般。只是这老者双眉紧蹙,似是心中不静。良久,却长叹一声。随着这一声叹息,舱帘一挑,一位秀士打扮的中年男子踱出舱门,缓缓来到他身边,轻声道:“东翁,看这江水浩浩荡荡,奔流不已,倒叫人心中一宽。”老者并未回头,却苦笑着摇摇头,慢声道:“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江水依旧,英雄不再,徒增伤感而已。谢先生,这江水可有止歇之时?”

谢先生一怔,旋即正色道:“这个学生倒未曾考究,不过,子曰:逝者如斯,不舍昼夜。想来必不会错的。”

老者蓦的转过身来,大声道:“不会错?不会错!我辈读书人奉孔孟如神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纵观古今,却又有几人能做到?豺狗当道,魑魅横行,孔曰成仁,孟曰取义,竟是不可得……”谢先生再不想一句话招来老者大怒,惶恐之际,只得连声道:“学生糊涂,学生糊涂。”

突然传来一个女孩的声音:“爹爹,可是怎么了?”一个总角的孩子从舱内跑了出来,直扑到老者身边。见了这女孩子,老者豪气顿消,眼神中生出无限爱意,俯身抱起女孩,轻声道:“爹爹正与先生讲论学问,倩儿,近来功课如何?”

倩儿两只眼睛忽闪着,噘起小嘴想了想,道:“倩儿给爹爹背来。”昂起头,大声背道:“怒发冲冠,凭栏处,萧萧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这首《满江红》由这稚气童声高声道来虽没有满腔豪情却也另有一番悲壮。老者却是一时入了神,听到后来,竟是双目一湿,两行清泪顺着两颊淌了下来。

谢先生双眉一紧,干咳一声,道:“苏大人,倩儿这孩子倒是聪明伶俐,听学生诵过一次便能复述,实是难得。”苏大人回过神来,忙转过头去,拭了泪,喃喃道:“难得,难得。有先生这般教诲,老夫于九泉之下也可安心了。”

苏倩见爹爹表情有异,忙道:“爹爹怎么了?是倩儿做错什么了?”苏大人忙摇头,刚要回答,却听江上响起一个男孩子清脆的歌声:“江水涛涛,千里路遥,愿与汝把酒临风,直上九霄。”苏大人举目看时,一叶轻舟由上流头缓缓飘来。船头一个中年汉子,赤着上身,挽着裤腿,正在整理鱼网,准备捕鱼。他一身古铜颜色,一看便知是长年在水边劳作。船尾掌舵的却是个七八岁的孩子,也如汉子般赤了上身,下身只着一条补丁摞补丁的犊鼻短裤。歌声便是出自这孩子之口了。

苏倩觉得有趣,早挣脱了爹爹的怀抱,扒在了船舷上只管看那汉子撒网。待那小舟近了,苏倩却向那孩子大声道:“喂,你这歌子岂不把鱼儿吓跑么?”那汉子听了憨憨一笑道:“这位小姐,没事的。”那孩子却“嗤”的一笑,道:“这江里的鱼儿都是见过世面的,怎会像有钱人家的太太小姐,见了什么都大惊小怪。”

苏倩受了那孩子的抢白,心里气恼,想要回敬几句,一时却也无话,只得回头向着爹爹求救。汉子见船上的气势,怕惹起事端,回头掴了那孩子一巴掌,骂道:“记吃不记打的混帐小子。”又赶紧向着苏大人陪笑脸道:“这位大人,您老大人不记小人过,大人不记小人过。”苏大人淡淡一笑,道:“无妨,你这孩子倒是机灵的很哪。”那渔人嗫嚅了两声,却也不知说些什么才好,回头又向那孩子厉声道:“狗儿,还不赶紧向老爷小姐陪罪。”那孩子被汉子骂恼了,只嘟着嘴不说话。

苏倩听了这孩子的名字叫“狗儿”,快活的拍手笑着,冲着男孩大声道:“狗儿,猫儿,小金鱼儿。”狗儿看着苏倩欢蹦乱跳的样子,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又望了望那汉子,终没有说出来,只重重的哼了一声。汉子见船上的人没有生气,赶紧摇着小舟向前行去。

谢先生向着苏大人道:“东翁,再行一日便到苏州,这苏州知府古大人是东翁的弟子,想必要来送大人的。”

苏大人望着水天交际处,落寞一笑,淡淡道:“人情冷暖,世态炎凉,老夫都看得淡了。当权者便是大人,落难处岂有先生?送不送的哪有前程要紧。”苏大人话锋一转,“倒是先生,苏某这次落难倒累的先生受苦。”

谢先生正待说些安慰话,忽见远方几只官船一字排开,顺水而下,心想:这古大人竟还有些情意。忙指着官船对苏大人道:“必是古大人来送行了。”苏大人见了这阵势心中也是一喜,只手抚着胡须叹道:“真所谓患难见真心,这古子玉平日里未见得出色,不料却是有些胆识。”

船行的近了,中间一艘官船上站立的果然是苏州知府古子玉。苏大人自被罢官以来,往日同僚好友深怕遭了连累,没有几个敢登门拜访。离京之日,却也只有三五挚亲好友相送,一路上经过的州府县没有一个官员送行,而今在苏州府却遇了故人,苏大人心中大慰,向古子玉朗声道:“子玉,别来无恙!”

古子玉微一拱手,冷冷道:“好说,苏大人。”谢先生见古子玉这般模样,心中知道不妙,赶紧低声吩咐家人道:“保护大人。”只听古子玉猛的大声道:“苏守训,你可知罪?”苏大人见自己的座船被官船围在中央心中早已明白,听古子玉这一问,立时分开护在身边的家人,亢声道:“敢问古大人,苏某何罪之有?”苏倩见了这般阵势,脸色煞白,靠在爹爹身边,直盯着古子玉。

古子玉见了苏守训这副神态锐气为之一挫,顿了顿才道:“你贪赃枉法,蒙蔽圣听,陷害忠良,还不认罪么?”

听了这话,苏守训仰天大笑,突地神色一凛,朗声道:“我苏守训自十八岁科考入仕,为官三十三载,治得薄田十亩,家仆七人,屋舍一座,此所谓贪赃枉法。当朝宰相张邦昌内勾结宦官,外交连番奴,上蒙蔽圣听,下欺压百官。顺其声者,莫不青云直上加官进爵;触其颜者,咸皆罢官下狱家破人亡。苏某忝列御史之职,只不过在其位而谋其政。这便是你所说蒙蔽圣听么?

《弹指歌》

第一卷【执少年】 秋风渐过平凉城,雏鹰初现踪。一

秋至,陕西,平凉。(注1)

东大街上人来人往,热闹非凡,自城门进来不远,有家古玩店,名唤集古斋,门面倒也不小,此刻门口正围满了人。这些人可不是来照顾集古斋生意的,天底下生意再好的古玩店也不可能有这许多的顾客,更何况看这些人的打扮,闲汉、苦哈哈倒是居多。

“本店招武艺过人者若干以充出关护卫。”

集古斋门口立了一块大牌子,一个店伙正满面微笑的朝这些围观的人招呼着,毕竟识字的人不多。

不过唐逸却识得字,此刻的他正看着集古斋门前告示,心下嘀咕:“护卫?一月十两?这家店倒是真舍的花钱。”

要知道如今天下承平已久,米粮颇贱,等闲的看家护院,包了吃住,一月有个二三两就已是不错,一月十两请人来做护卫,实是给的太多。

不过那出关二字却也写的明白,想来这家古玩店是要去关外交易货物,关外凶险,这才临时找人,价钱自然要高些。这么想来,也就不那么奇怪了。

当然,真正出过关的人不多,其中的凶险不过是口口相传,唐逸不过十六,自然也没有出去过。可唐逸不傻,相反,他很聪明,只看这集古斋给出的价钱已能窥得一二。世上的商家哪个不是利字当头?能让他们出了这等的代价,其中的凶险不言而明。

可唐逸虽然知道此去凶险,却仍没走,他现在急需用钱,所以明知这护卫一定不好做,仍要搏上一搏!

略一踌躇,唐逸便下定决心往前挤去。

不错,是挤。

一月十两的高价,吸引了数十人围在集古斋的门外等候,这还不算那些打定主意看热闹的,里里外外足有百多人将这集古斋的门前围了个水泄不通。

好在唐逸虽然才十六岁,可身体却是结实的紧,两膀较力,竟在这数十条汉子中硬挤将进去。

顾不得身旁的被挤开的人咒骂,唐逸朝那坐在台后的老者大声问道:“老丈,不知我来做这护卫,可要什么手续?”

那老者年纪一把,是集古斋的掌柜,此刻正在台后准备纸笔,闻声抬头,见是个少年,眉头微皱道:“你这娃娃才多大点的年纪,就学那些汉子来讨这刀头舔血活计?”

说着,老掌柜挥了挥手,却是要赶唐逸离去:“出关凶险的紧,莫要凭白丢了性命,惹你父母伤心,快走,快走。”

周围的汉子闻言也是哄堂大笑,方才唐逸硬挤了进来,这些人自然不高兴,可却不知怎地,偏偏挤不过这个少年,如今见集古斋的老掌柜赶人,登时哄道:“老掌柜说的正是,你个娃儿,毛都没长齐,还想来做护卫?”

“我看到时要别人护卫你倒还差不多!”

“只怕还会哭爹喊娘咧。”

耳旁乱哄哄的,唐逸却只当没有听到,自己眼下正需用钱,哪有心思和那些闲汉扯皮?

见那老掌柜挥手要自己离开,唐逸不由得急道:“老丈,您可别看我年纪小,等闲汉子却奈何不了我!更何况我还射的一手好箭。既然贵店招人,就没有连试都不试就往外推的道理吧?”

唐逸暗觉自己说话有些急躁,口气一软,解释道:“在下家遭水灾,父亲过世,母亲又是病倒,正需用钱医治,所以才来此应聘,可不是一时性起。”

那老掌柜闻言,神色一霁,上下打量了一下唐逸,以老掌柜多年的眼光看来,这少年不似说谎。

点了点头,拿出一块刻了“试”字的小木牌,老掌柜道:“拿着这牌子到后堂去见东家。”

唐逸大喜,心头一松间,就听肚子咕噜一声,却是饿了。

老掌柜年纪虽大,可耳朵却还灵的很,当下一怔,随即自袖口里拿了几个铜板出来道:“先去吃个早饭,再来试过。”

唐逸确实没有吃早饭,为数不多的余资都在昨天用了给母亲看病,囊中已空,再急着来找工作,哪有时间银钱去吃饭?不过老掌柜递过来的钱,唐逸却没接,笑道:“多谢老丈好意,不过唐逸尚有双手,饭食当可自己挣得。”

那老掌柜闻言,满是皱褶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笑容,把钱收了回去道:“好,有骨气。”说罢,将小木牌递了给唐逸的手里,然后指了指后面道:“去吧。”

唐逸握住木牌,再是谢过老掌柜,不理那些闲汉的议论,转身奔后堂而去。

冯谦是这集古斋的东家,说起来,这家古玩店就是由他一手创立,老人如今已近六旬,子息却寡的很,中年之后才得了一子一女,年纪都不大,长女冯茹十六,长子冯平更是小上一岁,只有十五。

吹了吹茶沫,冯谦手中的茶普通之极,集古斋的收益虽说不错,冯家也算是殷实之家,可冯谦却不敢有丝毫的奢侈。儿子还小,也不让自己省心,而自己已近六旬,早年拼搏,身体已经垮了,如果不能在这几年多为儿子挣些家业,万一自己有个长短,却让儿子如何支撑下去?也正是因为如此,冯谦才动了出关的念头。

冯谦想了这里,就见门外一阵脚步声响,抬头看去,正见一个少年挑了帘进来。

唐逸有那位老掌柜的指点,见冯谦一人坐在那里,便已猜到了老人的身份,当下忙是恭道:“老丈可是集古斋的东家?在下唐逸,特来应聘护卫。”

惊讶来者的年轻,不过冯谦多年经营,再是奇怪的客人都见过,自不会失态,指了一旁的座位笑道:“老朽正是冯谦,来,小哥先请坐下再谈。”

见唐逸坐下,冯谦放下茶盏,笑道:“听口音,小哥不似本地人氏?”

唐逸欠了欠身又将方才与那老掌柜的一番言语说了一遍,冯谦闻言亦是动容,心道:“这少年的经历倒是坎坷,不过看他的举止谈吐,显然是读过书的,如今却被生活所迫,来谋这危险工作,当真可叹。”

不过可怜归可怜,这次出关干系重大,冯谦也不会因此带上累赘,就见老人正容道:“小哥至孝,可敬可佩,不过小哥也应知道,这次出关,事关集古斋的前途,老朽也不得不谨慎行事,既然小哥自信箭技,不知可否演练一番?老朽也好做定夺。”

唐逸闻言忙是起身道:“当然。”既然冯谦开口要看自己的箭技,那便说明有门,唐逸哪会推辞?

不过唐逸刚一起身,脸色又是一红:“在下与母亲逃难至此,身上细软不多,前些天实在不济,已都变卖了干净,那随身的弓箭也当了去。”顿了一顿,唐逸尴尬道:“不知老丈可有准备?”

冯谦一怔,随即笑了笑道:“当然有,小哥随我来。”

集古斋当街的铺面不大,不过里面却是极深,穿过后堂,豁然一个大院子,虽然不宽,却是极深,黄土地面上一条青石铺就的小径,想来原本应该有些花草山石,不过如今全都移了开,留下大片空地。

靠了东首,有一个崭新兵器架子,应是为了这次出关提前置备下的,刀枪剑戟一应俱全,全都擦拭的锃光瓦亮,弓箭也有几副,合着几壶箭放在一起。

关外马匪最是猖獗,也最是可怖,在那大漠之上,箭技倒可以肆意施展,所以唐逸说了自己擅射,冯谦和那老掌柜都没有拒绝,只是不知他的准头究竟如何。毕竟唐逸的年纪太小。

不过唐逸对自己倒是有几分信心,他自幼力气就比同龄人大上不少,方才在那么多人中挤将进来,也没费多大的劲。除了气力,唐逸的眼力也好,又刻苦习过箭技,虽然没什么明师指点,不过想来比之一般人,要强上许多。

走了过去,唐逸拿起那几张弓来逐个试了试,之前的他已经勉强能开二石弓,不过那是食饱穿暖,神气完足的时候,可唐逸此刻要表现自己,好得到这集古斋老东家的赏识,寻思了片刻,一咬牙,将那二石的重弓拿在手中,随即又取了一壶箭背在背后。

冯谦有些惊讶,虽然他不通武艺,不过买进这些兵器的时候,他却也手痒试过,别说这两石的强弓,就是一石的也拉不满!

而这唐逸竟然要去拉二石强弓?

冯谦想要劝劝这个少年,别为了一时逞强而伤了身体,可就在老人刚要开口的时候,那唐逸已是回到冯谦的身边,笑道:“在下要射那架上左起第一把刀。”

举足为跬,两跬为一步,此刻唐逸距那兵器架子足有五十步开外,算将下来,足有二十三四丈远!而唐逸所说的那把刀却不过三指宽,要射中,可是难的很。

冯谦见少年信心十足,不似做假,心道:“奇人处处,这少年说不定确有能力。”

想到这里,冯谦点了点头,也没有出声阻拦。

见冯谦同意,唐逸当下深吸了口气,他昨天只吃了一顿剩饭,今日更是粒米未进,力衰神疲,更何况这二石强弓在他精力充沛时也开不了几次,所以要想把握住机会,便只能一鼓作气!

就见唐逸两膀较力,猛的将手中强弓拉开,二指搭在弦上,就听“崩”的一声,箭似流星一般直射了出去。

自开弓至射出,竟一气呵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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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书中地名归属以明朝为准。

还有《沧海》,《魔剑录》,就不一一介绍了,都很好

⑥ 找小说 无限流 各个星球的人在城里然后一个地球人去了知道剧情

书名:无限之地球人的逆袭

简介:

陈逸寒,一个地球人,被随机抽选到主神空间的第七城。 系统检测:契约者777号、姓名:陈逸寒、所属:第七城、力量:1…… 评价:从未见过哪个契约者各项数据如此之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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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支线任务、隐藏任务都需要特定的条件去触发?切,这对剧情无比熟知的我来说算是个事吗?” “呃……这个支线任务是坑啊,十死无生,煞笔才接呢,我拒绝!”
……… 且看一个地球的穷屌丝,怎么在第七城混得风生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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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介绍几本好书来

兵人
青铜王座(100章以后全是ViP章去书旗网看shuq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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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专
看到报名的人不是很多属,魔发学院只有不到五十人报名,其他学校的人也不到百人,不一会,校长走了过来,手里拿着冰之奖杯,说“这次的考验,面向大众,冠军将会得到冰之奖杯,希望各位加油。其题目是
大理石宫殿回忆正蔓延
我用手指试读着已尘封的诗篇
魔法河两边默剧正上演
香水的味道浓烈而明显
天渐渐在转变
云悄悄在走远
古老画面却一点点
一点点一点一点点呈现
碧绿色的眼手中紧握的剑
微风中披风舞动着誓言
公主的魔法项链
瞬间触摸感受到那
遗留的想念
遗留的想念沉睡千年停驻时间
遗留的想念沉睡千年
祝大家好运,另外有危险可以向天空发射一颗火球术,会有导师去解救你们。”校长说完,突然冰之奖杯漂浮起来,一阵风吹过以后,大家已经不在原来的操场上,而是到了一片草原上,得到了题目,大家分别行动,蓝小雨和天星,利娜依然站在原地,看着草原。
“第一句是什么?大理石宫殿回忆正蔓延,有宫殿我们先找宫殿吧”天星提议说到。
“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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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看过,非常好看,我看了两遍,一共两部,书名是《无限学园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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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集 第一章 入学通知

“幻域”,这个世界的名字,由六块大陆以及如同繁星般众多的岛屿所构成,兽人、精灵、妖族、魔族、人类、矮人、吸血鬼、巨人……不同的族群,共同存在于这个世界,他们自刚开始的互相争斗、杀戮对抗,演变至现在的安定祥和、共生共荣。
这是一个全新的纪元,一个科技学术、西方魔法、东方法术、异界灵术等等技术,全相互融合的新时代……
清晨的阳光从窗外照了进来,空气中充满甜甜的早餐香味,推开窗户,眼前是一片绿意盎然的森林,朝露自翠嫩的叶片上滴落,略带寒意的冷风自鼻尖穿过,几只小鸟穿梭在树枝、草丛间,清脆愉悦的鸟啼声忽远忽近的传着。
感觉应该是美好的一天,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有个不好的预感!难道是因为在窗前看到”一排”的鸟屎吗?
该死的小鸟,居然能将大便排的那么整齐,既然要排为什么不干脆排个”大便图形”,这样也比较名符其实啊!
“迪亚,快点下来吃早餐啰!”妈妈温柔的声音自楼下传来。
“好!”一听见叫唤,我连忙回应了声,望着窗外的那排整齐的大便,我顺手发了道水咒”唰!”的将它们清理干净。
简单的梳理过后,我快步跑到楼下,爷爷、奶奶已经坐在餐桌前,妈妈端着浓汤从厨房走出来,爸爸在餐桌旁一一摆放餐具。
“你的气色有点差,身体不舒服吗?”见到我,妈妈语带关心的问。
“看起来脸色真的很不好呢!”奶奶将我拉到她的身边,瞧了我好一会儿:”等一下我去调一杯我新研发的”回气药”给你,保证你喝下去之后,立刻恢复健康,精神百倍!”
我奶奶是个巫婆,她最喜欢发明一些奇奇怪怪的巫药,身为她孙女的我,当然就是她的最佳实验品,虽说那些怪药不致于置人于死,但是它的副作用,可是比死还恐怖。
先撇开之前变成的蓝色蜗牛、紫色大蛇、半人马……奇怪的生物不说,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变成半透明人。所谓的半透明人,可不是像幽灵一样可爱的东西,而是当你看到我的时候,可以直接看见我体内所有的器官,我的心脏随着呼吸跳动,我吃下去的东西随着食道慢慢进入胃中,笑的时候可以看见我脸部肌肉的伸缩跳动。
那阵子吃饭的时候,没人敢坐在我面前,而我更是不敢照镜子、不敢走出房间一步。
另外,只要见过巫婆药方的人就会知道,她们放的可不是一般正常的药草,一杯看起来很像是蔬菜汁的饮料里面,很有可能是放了蜥蜴、蜈蚣、蜘蛛、死人骨头、蟑螂之类的诡异东西去熬成,为什么不放些正常点的东西呢?这个问题我问过奶奶。
“要是不加那些东西,就不算是巫药了!”这是奶奶给我的回答。
有时候我会想,说不定这些东西只是放进去,增加巫婆汤药的可信度,实际上一点医疗的效果也没有。
说实在的,如果煮起来好喝,我其实不介意药里面的成分,但是偏偏它们每一种药煮起来都是苦苦的、粘稠又恶心,药的颜色不是像墨汁一样的黑、就是大便一样的黄,看起来一点也不可口,药的上面还会冒着骷髅头形状的烟雾,感觉像是一喝下去就会立刻死掉。
一想到那些恶心的像是从别人口中吐出来的巫药,一阵寒意不由得自脊椎发起,我急忙阻止:”我没事,可能是昨天看书看太晚了,觉得有点累。”
“你又熬夜看书?”妈妈听我这样说,脸跟着板起来:”不是告诉过你多少次,不要看书看到那么晚!你怎么老是说不听?”
“因为那本书今天就要还给王宫了,我只好熬夜看完它。”我扁着嘴,一脸无辜的回答。
我们家住在一个很偏远的深山里,照理说我们应该是平民小户,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家里的长辈们跟王族的人交情很好,所以我们家可以自由出入王宫,甚至可以自王宫的藏书库借珍贵的古书来看。
看着我手中那本厚重的书,爷爷摸摸雪白的长须好奇的问:”能让我们家迪亚那么爱不释手的书,想必一定很不错,你借了什么书?”
其实那本书也没什么,而且还有些枯燥无味,只不过既然看了,我就想看完它而已。深深吸了一口气,接着我快速的念出书名:”概论.古暗黑魔法世纪的历史由来与形成之因.暗黑魔法对后世巫师之影响.各界祭司、巫师对其之观感。”
呼!这书名还真长,差点念到没气。
“……”听完书名之后,众人陷入沉默,屋内是一片寂静。
早知道就不要说了,光看他们的表情,我就知道我说错话,屋内的气温更让人明显感觉到下降了好几度。
“恭喜!恭喜迪亚.阿德烈米斯拉契,已经获准进入”帝华纳科”学院就读,请在朔月之日到东方”哥拉.哥拉广场”集合。”一张羊皮纸突然从窗外冲了进来,打破屋内的僵局。
帝华纳科?那不是一所很贵、很贵,贵到会让人晕倒的贵族学校吗?听说要进去学校得先提出申请,然后经过重重审核,我根本就没申请要去那里念书,为什么它会寄通知给我?最近学校的生意这么糟吗?看着家人一头雾水的表情,我知道一定不是他们擅自作主帮我申请入学的,那,唯一有可能做这件事情的就是……
“恭喜!恭喜迪亚.阿德烈米斯拉契,已经获准进入帝华纳科学院……”那张羊皮纸,继续咧着嘴大声的不断重复通知。
好吵。羊皮纸吵杂的声音让我头痛,我念出了”火球咒”,一颗小小的火球出现在我指尖上,对着羊皮纸将火球甩去,瞬间,羊皮纸便被火焰吞食。
我故意不理会大家惊讶且疑惑的表情,淡淡的说:”我去还书了。”
拿著书,我缓缓走到后院,院子的左边角落里种了几棵七色树,七色树是我老爸的得意之作,它可以依时令季节开出七种不同的花、长出七样不同的水果。
在院子的右边是一个小型草药田,那里面的草药都是奶奶熬制巫药的必备品。
在院子的正中央有着一个水池,水池以一圈石头围绕而成,十尺高的五个大石柱立在水池旁边,那是”空间五角阵”,一个可以让人瞬间移动到王宫内院的通道口。
前面也说了,我家是在一个偏僻的山上,从我家到山下村庄,骑着快马少说也要花上一天的时间来回,而从我们家骑马到王宫,则是要花上十多天,为了节省旅途奔波的时间,王族的人便在我家设置了这个通道口,让我们可以快速往来王宫,不过我们家的人没怎么使用,反倒是王宫的人,常常三不五时跑来我家串门子。
“五界串连.移动.前行。”我念完咒语,四周的石柱顶端,发出不同颜色的光,光线接连串成一个星形图样,水池中央跟着升起一阵七彩的光芒,灿烂的光辉如同薄纱飘扬在半空中般。
老实说,这样子真的很美,所以我常常没事的时候,就会跑来这边念咒语,然后待在旁边欣赏。
我缓缓的走上前跃进池子里,整个人瞬间被光芒烘托住,身子轻飘飘的,四周传来如同太阳般温暖的感觉。
“迪亚!我就知道你会来找我!”还没站稳,眼前出现一个人快速的扑向我。
“噗通!”我跟她一个重心不稳,双双跌到水池里,衣服湿了、头发湿了、借来的书……当然也湿了。
我忍住心中的怒意左瞧瞧、右看看,嗯!……没人。
“丽莎!你搞什么,要抱不会等一下再抱!现在书都湿掉了怎么办?你这个猪头,欠揍喔你!马的哩……”
啥?这样的我跟刚刚的反差很大?才没呢!这只是形象问题,虽然我只是个平民老百姓,但是在外人面前,我还是坚持要保持超完美的形象。
可恶!这下要叫我怎么跟书库人员交代?要是他们以后不再借书给我怎么办?
“对不起嘛!人家只是太高兴了。”丽莎眨着一双大眼睛、扁着小嘴,一脸无辜的看着我。
她的脸上充满委屈,那身雪白的肌肤,经过水的浸濡,在阳光下显得更加水嫩,棕色的波浪长发不停的滴着水,漂亮的咖啡色双瞳,透过阳光的折射成了浅棕色,粉红色的双唇略略的嘟起,这模样看起来,真是叫人又爱怜、又心疼。
美少女就是美少女,随便扁个嘴、装无辜,还是美的冒泡,要是一般人看她这个样子,早就被她迷的神魂颠倒,说不定还会反过来安慰她、担心她受到太大的惊吓,但是,这招对我根本没用,毕竟我跟她可不是认识一、两天的泛泛之交。
“道歉有个屁用啊?书都已经变成这样了!”我从水池中捞起那本还在滴水的书:”现在要怎么办?你最好给我想个办法来解决,要不然,就算你是公主我也照扁!”
是的,丽莎是这里的公主,而且是最、最受宠的小公主,听说她上头还有好几个哥哥,不过我从没见过就是了。
“要不然……我把它烤干好了。”才说着,她的口中就开始念起咒语。
大笨蛋!先别说这样能不能烤干这本书,她现在念的咒语可是”焚烧术”,那会连拿著书的我也一起烧死!
眼见我手上的书迅速起火燃烧,我连忙将它丢回水池。经过这样的蹂躏,那本书只剩下表皮是完好的。
“丽莎!”我真是、真是恨不得将她脑袋剖开,看看她脑中装了什么东西!
“人家都已经跟你道歉了,你还这么凶,你真是、真是太过分了……”她”哇!”的一声掩面跑开,瞬间就不知去向。
好样的!居然给我使这招逃跑,你以后就别出现在我面前!
回头看向漂浮在池水上的书皮,我的头开始痛了,难怪今天总觉得有坏事要发生。
皇室图书馆内
“对不起,都是我不好,你们好心的将书借给我,我却、我却……”我眨着泛有泪光的双眼看着书库人员,湿透的身子微微的发颤:”请你们惩罚我吧!”
呜……好冷啊!要是我感冒了怎么办?该死的丽莎,等一下一定要找你算帐!
“没关系、没关系,这本书一共有两本,烧了一本没关系。”书库人员见我这样子,心疼的七手八脚找来毛毯为我裹上:”你全身都湿透了,赶紧找衣服换上吧?要是不小心生病,那就糟糕了!”
嘿、嘿!还好我妈把我生的清纯可爱,再加上浑然天成的演技,现在我才能逃过这一劫。
啥?我是双重性格?不、不!才两种哪够我用,以后大家慢慢就知道了。
离开书库,我裹着爱心毛毯,迅速往一个地方走去。
“丽莎公主,迪亚小姐来找您了。”侍女亲切的招呼我进去。
一进去,却瞧见王后也坐在里面。
“迪亚,你来啦!”王后亲切的向我走来:”怎么湿成这样呢?再不将衣服换下来,可是会生病的。”她招来侍女送来一套衣服给我。
好家伙,敢找你母后作挡箭牌?趁王后没注意,我恶狠狠的瞪她一眼,她则是眨眨眼向我扮了个鬼脸。
换上干净的衣服,王后也开始谈起正事:”迪亚,你收到帝华纳科学院的入学通知了吗?”
王后也跟这件事有关?这还真是出乎我的意料:”今天收到了,请问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努力克制自己抓狂的怒意,毕竟,温婉有礼、恬静乖巧,一向是我完美的形象,顺带一提,除了我家人之外,这世界上知道我真面目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丽莎。
“这……这说起来有点难以启齿,丽莎,我看还是由你说吧,我有事要跟你父王说说。迪亚,你多待一会儿喔!”王后将问题丢给她之后就先离开了。
送走王后,我也就不再客气,开始坐在她面前质问她:”好样的,果然跟你有关,到底是什么事,还不快说!”
“唉呦!干嘛这么生气嘛!不就是前几天我跑出去玩,母后就骂我说我是全天下最野蛮的公主,还说要我跟你多学学,我当然不服气啊……”
你们母女俩吵架跟我入学有什么关系?”说重点!”
丽莎顿了一下,接着飞快说出结论:”所以我们决定要让你去学院念书。”
这、这未免太”重点”了吧!
“把原因说清楚。”
丽莎嘟着嘴、绞着手指,开始将事情经过说给我听,事情是这样发生的——
某一天,丽莎又溜出王宫跑出去玩,回到王宫之后,她当然被王后念了一顿。
王后:”……没见过像你这么野的女生,简直跟男生没什么两样,你可是个公主耶!身为公主的气质、礼仪都跑哪去了?一样是女生,迪亚她的个性可比你温柔、懂事多了,为什么你就不会跟她多学学?有时候我还真担心,你把人家给带野了……”
听到这话,丽莎不高兴的反驳:”那是你不知道她的个性,迪亚她比我还像个男生!”
王后:”你少胡说,她可是我见过最有礼貌、最乖巧的孩子。”
丽莎:”要不然我们来打赌!我赌迪亚她可以扮成男生进到学院念书,而且不会被发现!”
因为这个母女吵架事件,结果就演变至此了。
“哇靠!你们母女打赌,干嘛拿我当赌注?”这世界上只有她,能逼我一再没形象的骂人。
“总之,为了我,你一定要好好加油!”她快速的下了这个结论,跟着,她用满怀希望的眼神看着我。
“不要!”这种没好处的事情要我做?门都没有!
“如果你答应帮我……我就送你一间房子!”丽莎对我提出利诱。
“我在我家住的好好的,要房子做什么?”我可不是一栋房子就能打发的人。
“书库里你喜欢的书都送你?”丽莎还想用我最喜欢的阅读打动我。
喂喂喂!那些可是你历代祖先流传下来的珍贵书籍啊!你就这么随随便便的送人?虽然我真是有些心动,仍然义正严词的说:”不要。”
“那……那给你十万枚金币?”
十万枚金币可说是极高的金额,这些钱可以让一个小村庄里的人,全部无忧无虑的生活一年。不过,很抱歉,本小姐不需要这么多钱:”不要。”
“喂!你到底想怎样啦!这个也不要、那个也不要!你真的很难伺候耶!”见我一直拒绝,丽莎她也火了。
“谁叫你要做这种必输的赌注?”要我装成男的去念书?怎么可能不被发现?
“怎么可能会输?”丽莎一脸狐疑的反驳。
“先别说言行举止,光就外表来说好了,我听说那学校为了防止外人假冒学生闯入,所以设下了搜查”变身术”的魔法阵,也就是说我无法变身成为男生进入,那你要我怎么装?”
好歹我也还算”有料”的好吗!胸部是胸部、腰是腰,更别提我清纯可爱的脸蛋了。
“这个我早就想好了。”丽莎一脸得意的笑着,那表情像是早有预谋一般:”那里的学生都是穿著宽松的长袍子,所以你只要在胸部用布条绑一下、掩饰一下就可以啦!至于头发……”
“不剪。”摸着我那乌黑柔亮的长发,我一口拒绝,不过这可不是我不想剪,而是我那老妈她喜欢我留长发的样子,所以她绝不准任何人动我头发的脑筋,除非那个人想被菜刀剁成肉块,然后被我奶奶拿去煮汤。
“嗯,留长发的男生也是有啦!所以你不剪也没关系。”
“我家又不是贵族,我才要不去那贵族学校念书呢。”那可是王宫贵族、社会名人的专属学校呢!
“拜托!谁说你家不是贵族?你们以前在贵族界可是非常、非常有名的家族呢!只不过现在不在贵族名人榜上面而已。”丽莎的表情,好象我提出一个白痴问题。
我家是贵族?我怎么不知道这回事?贵族名人榜?那又是什么鬼东东?
“你们家的人就是爱搞低调、耍孤僻,先是突然不参加贵族聚会,然后又搬到深山隐居,我真是搞不懂你家人在想什么耶!山里有什么好啊?”丽莎开始叽哩呱啦的念着:”要不是你家突然消失不再出现,你们家族的名字也不会从排行榜上消失,你们家以前可是贵族界的第一家族呢!”
切!越说越离谱了!还第一家族哩!
“我家的人哪里孤僻啊?我妈常常跟山脚下的伯母、阿婆一起聊天、聚餐,我爸常常拿着他新研发的啤酒口味的西瓜、柠檬口味的樱桃、香蕉口味的苦瓜等等东西,送给山脚下的朋友,还教他们种呢!”
我那个老爸非常喜欢在田里研发一些怪东西,本来我以为他是个蔬菜发明家,后来才从别人那边听说老爸以前在王宫担任智囊团的团长,我才知道原来他不是个农夫啊!
“那你说!除了山下那些村人,现在会到你家作客的还有几个?”
要我想这个?这还真难啊!
“姨婆、大伯父、二阿姨、三舅舅、小阿姨、叔叔、叔母……”
“停!”见我念个不停,丽莎连忙截住我的话:”你家的亲戚不算!”
“爷爷的朋友李西欧先生、奇瓦哥先生、北斋先生、拉哥斯夫人等等;奶奶的朋友契波夫人、皮尔先生、萝可夫人等等;爸爸的朋友……”
等我念完时,丽莎已经在旁边睡着了。
切!我念到口干舌燥,你居然给我睡着?
“喂!醒醒!”我边叫边顺便踢她两脚,回报她害我掉下水池之仇。
“嗯?喔,刚刚说到哪里?”丽莎揉着眼睛,一副好象失忆的样子。”你说我家的人爱搞低调、耍孤僻,不参加贵族聚会,然后又搬到深山隐居,远离人群……”这家伙的记性真差,才刚说过的话马上就忘记。
“别人也都是这么说啊!”恢复记忆之后,丽莎一脸不服气的叫着:”你知道他们都怎么形容你们家吗?他们都说你们是”像浓雾一般”的家族。”
浓雾?是没错啊!晚上山上的雾气很重,有时候我照镜子时,连镜中的自己都看不到呢!
“唉,算我拜托你啦!要是我输了这场赌注,我的”梦幻乐园”就盖不成了。”丽莎的态度转为软性哀求。
原来赌注是丽莎的后宫啊!我终于知道她为什么这么紧张了。
顺带提一下,丽莎的兴趣就是收集十二岁以下的美少年,人生最大的目标,是”将所有美少年全部收集起来”,而她口中的”梦幻乐园”,就是她打算用来存放美少年的后宫。
“你真的不去?”见我还是不肯松口答应,她转了个口气,半试探的问:”那里有很多美男子、美少女、很多的稀世名画,还有非常艺术的雕像喔!”
美男子!美少女!名画!艺术的雕像!这、这吸引力真是太、大了!
我一向最喜欢美美的东西、不管是人是物,就算是美丽的妖魔鬼怪我也喜欢!总之,美是世界唯一的法则啊!
见我心动了,丽莎连忙跟着劝诱、鼓动:”反正赌注只有一个学期,就当作是一趟欣赏美的快乐之旅。”
“要是有人认出我怎么办?”虽然心动,但还是要先做好万全的准备。
“怎么可能有人认出你?”丽莎不以为然的白了我一眼:”你那么自闭,每天窝在家里不出门,又没参加过贵族的宴会,谁会认识你?”
不出门?那我现在在哪里?说话不经大脑的家伙,而且我哪里自闭了啊?只不过是懒得交朋友、懒得出门、懒得说话而已,总之,勤劳的事情我做不来,我的人生目标是混吃混喝、悠哉平淡的过完一生。
“还有啊!学校虽然规定学生要住宿,可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房间,根本就不会跟别人睡同一间房,这样你就更不用担心了吧?”丽莎连带补充着。
嗯……听起来感觉好象没什么问题。”好吧!”
“太好了。”丽莎高兴的抱住我:”那我们就是同学啰!以后请多多指教!”
“同学?你?”
“我跟你都是那个学校的新生啊!你放心,我一定会好好照顾你的!”
哼!你不要扯我后腿就好了!
“现在还有最后一个问题,学校的入学通知被我烧了,你再去帮我弄一张来。”
“哇!你居然把入学通知给烧了!你也未免太大胆了吧?从来就没人敢烧帝华纳科的入学通知!你竟然烧了?”听到这件事,她那泼辣的脾气也跑出来了,劈哩趴啦念了我一顿。
既然我是多重个性,跟我最”麻吉”的人,怎么可能会是单纯的正常人呢?丽莎也是外表柔顺,内心多重个性的人,以后你们就会见识到。
“你就跟学校说突然有一只狼冲进我家,将那张通知书给吃掉了,叫他们再帮我寄一张不就得了?”
我说的话可是千真万确的,我家经常会有狼跑来久爱小说,然后它们就不小心被我妈煮成狼肉串、狼肉蕃茄蔬菜汤、狼肉拼盘,做菜剩下的头颅跟骨头、毛皮,就会被我奶奶拿去研发她的巫药,一点都没浪费呢!
“好啦。再过几天就要开学了,你先回家准备行李。”丽莎催促着我:”我拿到入学通知之后,就立刻派人送去给你。”
唉!虽然已经决定要去念书了,可要是老爸老妈知道,我要扮成男生去学校念书,不知道他们会有什么反应……一想到这里,我又开始觉得头痛了。

⑩ 推荐一篇小说,写故事简介与理由

哥 1500字?
我转来的

冰与火之歌

描述了在一片虚构的中世纪大陆上所发生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宫廷斗争、疆场厮杀、游历冒险和魔法抗衡的故事,全书七卷(包括未出的各卷)浑然一体,共同组成了一幅壮丽而完整的画卷。书名“冰与火”,为的是突出人性挣扎的含义,书中塑造了无数的人物,但其着眼点,却并非孤立地凸现英雄主义,奉献精神或奸猾阴谋,而是将书中人物放在一个“真人”的角度,写出他或她在时代和社会的旋涡中不同的境遇与选择。从写作上说,本书与莎翁的《哈姆雷特》颇有共通之处。从中,读者便能与之产生呼应,共同经历这冰与火的洗礼。
那么《冰与火之歌》究竟有什么独特之处,在阅读中有哪些地方需要关注呢?
首先,本书采用了独特的视点人物写作手法(POV)。通俗地说,就好比一部大片,导演将摄影机装在不同人物的身上,并不断切换。整个故事,由甲人物以自身立场讲述一段后,便换为乙人物来讲述,以此类推,周而复始。翻开本书可看到,每章节的名称皆为一人物名,该人物便是本章的视点人物。这样的写法,不仅大大增强了代入感,尤为重要的是,它主观地限制了读者(通过视点人物的视野)获取信息和进行思考的广度,为书中错综复杂的线索设置提供了必要的帷幕。作者的另一巧思在于,相对于采取这一写法的同类作品常出现的时间线索混乱,叙事搅成一团等弊端,本书经过精心梳理后,每个章节的时间互不交叉,而是呈现精巧的上下承接的关系,虽然视点人物不同,但故事却在不断前进。
其次,本书每个章节张弛有度,节奏感非常强烈,能吸引人连续地阅读。作者在写作《冰与火之歌》之前,已获得多次雨果奖、星云奖、轨迹奖等等,并在好莱坞担任编剧长达十年之久,丰富的经历,使本书成为了他三十多年写作经验的总括和升华之作。在本书每个章节,读者都可以很轻松地发现其自身的起始、进行和高潮,本书的每一卷,也形成自身的起始、进行和高潮,乃至在由整个七卷组成的《冰与火之歌》,也呈现出这样完整的结构。不仅互相串联,其中更包含了无数的情节兴奋点。作者曾经说,担任编剧,最痛苦的是不能将自己的才华在四十五分钟一集的时间内释放出来,而本书,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他对自身抱负的一种实现。
第三,这本书,诚如上面已提及的,其核心在于“人”本身。由是,它没有简单的答案,并不是一本可以懒洋洋浏览的书。它不仅包括无数扣人心弦的情节,更重要的是,它所描述的情景,往往是真实人生中无可回避,必须面对的东西。因为人本身是最复杂的。看过本卷《权力的游戏》的读者朋友,不妨在下列问题上作深入的思考,如琼恩·艾林死亡的真相,行刺布兰的真相,乃至琼恩的父母等等,相信作者最后会让你大吃一惊。同时,相对于其他的奇幻作品,习惯于主角落地百尺毫发无伤,或危机时刻总能化险为夷的读者,本书可能是一个真正的惊愕。在作者笔下,每个角色均以其真实的轨迹在运行,有成功,也有痛苦,甚至死亡,本书正是通过这样的构架翻动着读者的情绪。
第四,本书是典型的西方史诗奇幻文学。既然是史诗,其落脚点就是整个书中呈现的世界,关注的问题宏伟,全书的格局庞大。历史,人物,宗教,神话交织在一起,展示出一个亦幻亦真的世界。或许会有读者认为,本书更像一本历史小说,这种论断有其合理之处。马丁本人曾在采访中言道:“我喜欢历史小说,但历史小说最大的局限是结局已经基本注定,不论作者付出多大的巧思,都失去了最大的悬念点和高潮处-结尾。”所以,他选择了《冰与火之歌》这样一个虚构的世界。另一点值得关注的是,在奇幻文学必不可少的元素“魔法”的处理上,作者马丁秉承托尔金的精神,运用得非常谨慎,着意刻画神秘感。读者或许记得,《魔戒之王》虽是一部典型的奇幻作品,且出现大量的神灵和超自然现象,乃至伟大的法师甘道夫等等,但书中却没有具体描述一种魔法。针对这一特点,马丁曾经说“魔法等元素就好比调料,不用则无以凸现奇幻氛围,滥用则会串味。”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相对于无数火球满天飞的“奇幻”作品,《冰与火之歌》之中的魔法显得非常精细、神秘和巧妙。
一直以来,国内的奇幻文坛苦于少有优秀奇幻文学作品的引进。少量以次充好,粗制滥造的作品,甚至使得文学界将在西方百花齐放,无比兴旺的幻想文学归入了少儿读物和幼稚作品一类。纵然在关注奇幻文学的读者群中,参差不齐的玄幻文学,也蒙蔽了人们的视线。透过本书的出版,阅读一本真正的奇幻作品,感受一下奇幻小说无穷的魅力,让她真正地扎下根来!
可以想见,本书的成功,必将推动新一轮奇幻文学作品引进和阅读的风潮!

声明:本文是由会员石婉在2023-06-25 10:23:05发布,如若转载,请注明本文地址:https://www.pixivzhan.com/kehuan/3313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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