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小说版权问题

龙俯
龙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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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小说版权问题

Ⅰ 关于网络小说版权的问题

你签约了的话,也可以在别的网站发表这作品,只是不能赚取任何网站的好处了,解不解除vip你都能在其它网站发表的。再说,你的书有名气的话,盗版网站会自动上传在它的网站的。

Ⅱ 网络小说版权问题

小说版权 小说版权即小说著作权,是指文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版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小说完成就自动有版权。 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既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在学理上,根据性质不同,版权可以分为著作权及邻接权,简单来说,著作权是针对原创相关精神产品的人而言的,而邻接权的概念,是针对表演或者协助传播作品载体的有关产业的参加者而言的,比如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广播电视台、出版社等等。
外国人或者外国在中国国内首次出版的,受我国法律保护,其他的根据国际条约确定,多数重要国家已经和中国一起参加了共同的国际条约,在这些缔约国境内产生的作品同样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根据学理,版权具有地域性,也就是说,各国承诺保护作品的知识产权,但是如何保护,作者有哪些权利,保护期限多长,由各个国家自己决定,在中国发生的作品使用行为显然就需要按照中国的著作权法来判定,在美国发生的著作权使用行为就需要按照美国的版权法来判定。
版权,又称著作权,含以下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我国法律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其著作权自在中国境内出版之日起受中国法律保护。

Ⅲ 关于网络小说版权问题

首先不知道你和网站是一个什么关系,就是说要看看,你们是不是有隶属关系,有没有可能是职务作品.如果没有隶属关系,那么先看有没有约定,没有约定,应该著作权归创作者.

对于网络上的小说,证明作者的这个东西,比较难证明.恐怕涉及到信息确认,我想是不是和网络技术有关,这点,我不太了解,说的对与不对,不能保证,比如,是不是上传你的小说,有没有相关的可以确定如IP地址相关的信息,而这个IP只单独对应你自己,或者你本身在注册的时候,身份也比较明确.
我想恐怕得用到公证.

Ⅳ 网络小说的版权如何保护

您的问题,根据您的陈述,有关要点简单回答如下:

【1】空间里创作,设置权限为不对所有人公开或不公开,根据QQ及其空间的属性,不对所有人公开的行为,应该界定为一种空间主人的小范围(指定Q友间的)交流,有同志说这是一种公开发表的行为,值得商榷;

【2】作者自己转帖,应视为发表;著作权之发表权一次行使便穷竭,不再有;

【3】电影制片公司的行为,从作品的传播,文化发展的社会公益角度来看,不能武断地说是侵权行为,在作者不明、难以查明的情况下,电影公司难以署名作者以及给予报酬,但是电影公司无论如何应该标明该作品的来源以及标明原作者与其联系的信息;电影公司只有等待适格作者出现才能满足以上署名及报酬要求,如果电影公司没有做到,那便是侵权了。(关于是否构成侵权,涉及到主观归责和客观归责的区分,不同的观点会涉及到不同的判断,但无论如何,如果在知道真正作者后,电影公还司无所表示,就是侵权了);

【4】构成侵权后的赔偿,可以满足作者署名权等人身权和财产权等要求,至于怎么个赔偿法,著作权法都是有原则规定的,主要有三,损失额、获利额、法定额,逐一顺选。

【5】作者创作,为维护自己利益,应在作品后标明有关版权信息,比如身份、联系方式、权利归属等信息;保存创作原稿或电子初档;或者进行版权登记等;

有何不明,随时联系。

Ⅳ 网络小说版权

一、网站转载的文章是否拥有著作权
作品都享有著作权,而著作权的所有人为该作品的作者。那么,何谓“作品”?网站转载的文章属于“作品”吗?
我国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四)美术、摄影作品;(五)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六)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七)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第2条的规定,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的各类作品的数字化形式。
所以,结论很清楚,网站上转载的文章作为纸媒体文字作品的数字化形式,是有著作权的,著作权人仍为该文字作品的作者。
二、网站是否可以转载已在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或者其他网站上发表的文章
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包括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等,《最高院解释》也规定“将作品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作品的方式,著作权人享有以该种方式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根据《最高院解释》的规定,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的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网站予以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
换句话说,在网站上转载别人作品,在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时才是合法的:
1、著作权人或受著作权人委托的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没有做不得转载、摘编文章的声明;
2、支付报酬、注明出处。
否则,就是是侵权行为。
另外, 根据《著作权法》第22条的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不需要支付作者稿酬,但需要标明作者、出处等信息。现在的问题是:又有几个网站是“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网站转载的目的总是为了借助其他网站的文章来丰富自己网站的内容,从而吸引更多人访问,或多或少带有商业目的。
三、网站转载文章的稿费标准及发放问题
关于稿费标准问题,可参照国家版权局1999年4月发布的《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报刊刊载作品,未与著作权人约定付酬标准的,应按每千字不低于50元的付酬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至于稿费发放的问题,一般应由网站与著作权人联系以汇寄稿费;无法联系上著作权人或者著作权人地址不明的,可参照《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的规定,在一个月内将报酬寄送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代为收转。到期不按规定寄送的,每迟付一月,加付应付报酬5%的滞付费。
四、网站是否可以禁止其他网站转载自己网站上发表的作品
见到很多网站在首页上标注版权声明:“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这种声明有效吗?网 站 是否可以禁止其他网站转载自己网站上发表的作品?
根据《最高院解释》的规定,网站间相互有转载、摘编的权利,对于网站内各篇文章的转载权,仍归原作者,只要转载、摘编的网站注明文章出处、支付作者稿费,就合法获得转载权。
禁止网站转载自己作品的权利在著作权人,因此,“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转载”的告示一般来说是无效的,除非网站得到了作者的授权委托。

Ⅵ 关于网络小说版权问题的几个疑问

第一,你在网站注册账号,作者名可以随便写,如果重复系统会说的。第二跟第三点,建议不要重复,第四点,这些设定可以借用,这不是哪个私人财产。

Ⅶ 跪求网络小说版权问题的界定

免费小说需要作者授权,收费网络小说需要作品签约网站授权,实体小说需要出版社授权.
无视它们也可以,你可以赌一赌对方觉得你们公司是小鱼小虾,和你们打官司的支出属于沉没成本而不去找你们的麻烦.

Ⅷ 关于网络小说版权问题……

可以用自己的网页发表小说,但是会导致版权以外的另一个问题:阅读量。
你光写在回那里,是不会自答然有人来看的。要是等搜索引擎收录而带来人流量,那要等很久很久。要有人读,你需要把小说链接发到论坛或者朋友圈,或者做一些广告。但效果怎样很难说。
专业的文学平台已经积累了大量读者,所以阅读量来的明显快。当然,也不排除他们会雇佣一些水军制造虚假繁荣,但总体上,大的正规文学网站,肯定一开始的阅读流量来的比个人网页容易的多。

Ⅸ 写网络小说的版权问题。。。

版权当然是你自己的。只要能证明小说是你自己写的,那么版权自然就是你的,这个不需要证明。你爱怎样怎样。
但如果你跟书站签了VIP协议的话,那个限制就多了。现在各个书站的基本上都是霸王条约,没办法,网络写手都是弱视群体,
一般书站的签约有买断签约,有分成签约。
买断签约是指书站以千字多少的稿酬买断你的作品版权,你就只负责写就是了。所有版权都归起点,比如本物霸唱的《鬼吹灯》,他签的就是这种约。虽然《鬼吹灯》又是改编漫画,又是简体繁体出版,又是要改编影视,都是起点唱主角,起点授权出版的,起点授权改编的。大头利益都让起点占了,作者只有点提成。
再一个分成签约,就是作品进了VIP,按照VIP的订阅数获得酬劳。根据那个协议,你的什么什么版权起点都有优先权,比如你的书想出版简体,那么你要先问起点,起点要给你这书介绍出版不,起点说不,那么你才能自己跟别的出版社谈。起点在这里面起个中间商的作用,你要出版你要改编影视什么的,得先问起点,起点主要是要从里面扣点油水,不然它凭着你签了的霸王协议是可以把你事搞黄的。
出版社找上来,得跟你谈,你也得跟你的责编说声。起点只给了你你写的VIP订阅得到的收入,又没把出钱买断你的作品,凭什么得到出版的利益。一般好书的话,起点会自己运作找出版社帮你出版,他中间得点利益。如果他没能力这样做的话,自己找来的出版社,他一般会要求出版封面得打上他起点书系的名字。所以你去看书店里的正版的网络小说,它上面往往打有什么起点中文,幻剑书盟或者红袖晋江什么的标志。但可能它并不是起点给出版的。
后面附上起点的签约协议,很霸王呀。不过也不要害怕,如果你不是什么大红大紫的作者的话,它也不会那么压榨你,当然你也没那么多剩余价值给它压榨。
甲方_______(著作权人)

地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乙方: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690号楼西104室

作品名称:________(以下简称签约作品)

作者署名:______(笔名)

为了使原创文学能继续持续发展,是作者与读者能够得到更好的创作环境和读书交流环境,为色促使更优秀的原创文学作品的大量出现,甲乙双方就签约作品所有版权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将签约作品在全球范围内除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成权以外的所有权力独家授权授予乙方,包括但不限如下
1:以图书形式在中国大陆地区出版发行中文,简,繁体文字的专有使用权.

2:以图书形式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发行中文,简,繁体文字的专有使用权(除台湾地区外)

3:以图书形式在中国大陆地区发行外文文本的专有使用权
4:以图书形式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发行外文版本的专有使用权.

5:以图书形式在中国大陆地区发行修订本,节选本,缩编本,缩印本,图画本的专有使用权.

6:以图书形式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发行修订本,节选本,缩编本,缩印本,图画本的专有使用权.
7:影视作品的改编播映权.

8:戏剧,戏曲的改编上演权.

9:报纸,杂志的刊载,转载权.

10:游戏作品的改编制作权

11:广播权

12:电子出版权(包括但不限于简体和繁体中文版本签约作品的网络连载发布,电子光盘,电子书下载,手机阅读,多媒体数码发布等形式.)

第二条本协议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签约作品完成后六年止.本条中的‘签约作品完成‘指甲方本部作品全部写完,包括作品的正传,前传,后转及外传和相关主角人物后续发展作品.

第三条甲方保证,签约作品系甲方独立创作,不抄袭乙方或第三人作品,不侵害乙方获第三人的著作权,不存在任何版权纠纷,没有违反著作权法,出版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作品不含有下列内容: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3)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

4)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器官,破坏民族团结;

5)泄露国家机密

6)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

7)误入或者诽谤他人

8)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四条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授予乙方的权利.因上述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签约作品含有侵犯他人名誉,肖像权,姓名权等人身权及其他民事权利内容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因此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中止合同.
第六条协议有效期内,未经双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行使第一条授予一方的权利,也不得许可第三方使用,如果违反,乙方有权要求紧急赔偿并中止合同,一方有权将本协议或部分权力转移给第三方
第条协议有效期内,协议中第一条授权标的物遭受第三方害时,若一方采取法律等行动维护一方或者双方的权益,另一方有义务协助对方
第八条协议有效期内,为宣传,促销甲方的作品,乙方可以无偿使用签约作品的部分内容在媒体上进行宣传,不需另外支付甲方稿酬或其他费用
第九条甲方在协议有效期间使乙方专书作者,乙方对其除了签约作品外以甲方为著作权人的作品拥有优先签约权
1.甲方欲出版处签约作品之外其他作品,需提交给乙方,给予一方一个月的优先签约考虑时间(以甲方收到作品之日算起的一个月为准.)

2,乙方需在上述一个月的时间内,以电子邮件或者电话统治的方式告知乙方的决定结果,如果乙方决定为甲方出版作品,则以方保证按现有签约协议与甲方进行签约,此作品出版权即为乙方独家拥有
3,一旦乙方一个月的有限出版权考虑时间一过,乙方决定不为甲方出版此作品,乙方即失去了对作品拥有有限出版权的六个月
4,甲方在此六个月期间有权与其它出版商签订出版协议,如果加方未能在六个月内完成该作品的出版协议签订,则该作品的有限出版权又回归乙方所有
第十条协议有效期间,乙方按以下方式及标准向甲方支付稿酬
1,图书简体出版

版税制:图书定价X5%(版税率)X印数(千册为单位)

保底10000册。
2图书繁体出版

版税制:图书定价X____%(版税率)X印数(以千册为单位)

保底1000册

3电子出版

根据每篇文字数量按一方所属起点中文网网站VIP会员订阅次数获得起点币,每千字内容稿酬为1起点币/篇/次(起点币按1:1兑换人民币,1起点币相当于1分钱人民币)千字以下的章节忽略不计

举例说明:假设签约作品的一个章节(5200字),乙方赴非会员订阅次数共计3000次,则甲方该章节所获得稿酬为:

3000X5X0.01=150元(200字不满千字忽略不计)

如签约作品总字数为50万字,并一直保持此订阅数,则甲方所获签约作品的稿酬为15000元

3乙方行使甲方授权的第三,四,,八,十项改编权时,应支付给甲方因行使该权利获得报酬20%金额
4除支付上述稿酬外,乙方不再向甲方支付其他款项,即使乙方以甲方授权的其他方式使用签约作品 第十一条(这条我不说了,将的是如何支付稿酬,就挑一个重要的说一下。)

3)电子出版

签约作品发布后,在下一个月5日以方进行签约作品上月的销售订阅数结算,统计出汇款具体稿酬金额,甲方可自行到乙方网站上查询,乙方网站提供查询销售之功能。
其他的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条款,还是捡最重要的跟大家说下。

第十条,甲乙双方同意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得或知悉的对方商业机密及其它技术和经营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并不得使用该商业秘密和信息。因为对方行为,使另一方遭受名誉或者利益方面的损失,则受损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八条双方中若有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各项条款,因此让对方权益受损时,应赔偿对方所有损失,赔偿金额不低于一万元人民币
第十九条双方同意印本协议涉讼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Ⅹ 关于现在网络小说各网网站的版权问题

版权 应该在来作者手里·~但是源 起点 之类的网站 和作者有协议 网站有使用权 并且限制作者 随便将作品 在别处发表 或用做他用~~如果 出游戏的话 应该是 游戏开发商 通过网站和作者沟通 3方无意义的情况下 签订协议 开发游戏

声明:本文是由会员龙俯在2023-06-24 17:35:09发布,如若转载,请注明本文地址:https://www.pixivzhan.com/hunlian/2464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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