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战争斩首斩首小说

吴之桃
吴之桃
发布于 阅读量 196
古代战争斩首斩首小说

① 古代战争中“斩首数百”意味着什么

数百表示人多
不过古代战争不是死的人多,主要是逃的人多
士气一没了,都跑,他们大多都是农民,不是正式兵

② 谁知到有美女被斩首画面的的古装电视剧,要真正斩落头颅,实在不行,没斩成功的也推荐一下

《封神榜》温碧霞版。最后一集妲己(温碧霞饰)被斩掉头颅
《大玩家》电影版,5分之4的地方有个美女被斩首
《刁蛮娇妻苏小妹》第1集 拍的不错,待斩
《砚道》这个电视剧导演估计和阁下是同好,一部电视剧两场斩首戏,16 22集,不过演员不好看
《包青天之古琴怨》第一集,蔡玉媛待斩,很漂亮,可惜除了个展昭煞风景
《武当》冷月彤(陈法蓉饰)待斩,也比较不错,十五集吧,记不清楚了
《铁梨花》第1集。没有被斩
说实话,这几部算比较好看点的了,其他的太煞风景。
去看漫画和小说吧,非常经典,画风和剧情都很不错。
新浪微博,网易博客都能收索到你要的内容。
我这里有几部被美女斩首的日本,新加坡的电影,女主角漂亮,你懂的。

③ 男主通灵破案,并把犯人当众斩首示众,都市小说

金翎化龙传【已完结】主角原本是一个穷小子。软弱无力。跟女主角很恩爱,后来女主被一个富二代看上。设计陷害男主。最终男主被送人监狱。富二代录用杀人,屠杀了男主的养父养母。当主角知道养父养母被杀之后。。主角双眼发红。浑身偌大的杀气。屠杀了整个房间里的犯人。。最终。。主角拥有了力量。。开始慢慢的报复。统治。。。结果如何?吧!我已经看了3遍了。一点不觉得烦

④ 古代犯人斩首时。都是双手反绑,带着脚镣,跪在地上的吗

斩首是古代执行死刑的手段之一。先秦时的死刑有车裂、斩、杀等名目,但那时的斩不是斩首,而是斩腰。执行时,囚犯的身体伏在“椹质”上,刽子手用巨斧砍断其腰(参见本书《腰斩》)。所以,“斩”字用“车”作部首,是取和车裂同样将人处死的意思,偏旁为“斤”,即斧斤的斤,指行刑时用斧不用刀。秦以前也有人把割头处死的做法,那叫“杀”。秦以后,逐渐把“斩”引申为广义的杀,杀头的刑罚便叫做斩首。

秦汉时的死刑有斩、枭首和弃市,其实都是沾手。区别是,枭首是斩首后把人头悬挂在高竿上示众,弃市是指将囚犯在闹市处死;执行其他死刑(如绞、车裂等)后再把头割下来悬挂示众也叫枭首,在闹市执行其他死刑也叫弃市(如三国时曹魏的死刑中,弃市为绞刑)。汉和三国时使用得较多的是斩首,如诸葛亮挥泪斩马谡就是斩首。后魏时死刑叫做“大辟”(这是沿用先秦时的名词),包括腰斩、殊死和弃市三种,其中的殊死就是斩首。后隋代起直到明清,都正式把斩首列为五刑(笞、杖、徒、流、死)中的死刑之一,处罚的程度在凌迟和绞刑之间。斩首作为一种官方正式执行的死刑,在清亡后才被枪毙所代替。

古代被判为斩首的犯人,除了重要罚犯(如钦定要犯)或在非常时期(如战争中)应立即处决之外,一般经有司备案审理并报请朝廷批准判为斩罪的犯人都要在狱中关押,到一定的时候才能处决。执行死刑的时间,从古至清都定在秋后。《左传》中就有“赏以冬夏,刑以秋冬”的说法。原因是,秋季草木凋零,呈现一派肃杀之气,此时行刑,正是顺应天道肃杀之威,所以《礼记·月令》篇说:“孟秋之月,命有司,修法治,缮囹圄,具桎梏,……戮有罪,严断刑,天地始肃,不可以赢。”历史上,除了秦时一年四季都可以执行死刑之外,其他各代处决犯人都在入秋以后,这就是古时常说的“秋决”。行刑的具体月份,各代的规定稍有差别。西汉时规定在十月以至腊月间,一到立春就决不能再执行死刑。明代规定执行死刑在秋分以后、立春以前,若有在立春以后至秋分以前处死刑者,杖八十。唐代也曾规定,若不是在秋分至立春之间处决死刑者,要判一年徒刑。

执行死刑的具体日期也有一定的限制。如唐代规定,在大祭日、致齐日、朔日、望日、上弦日、下弦日断屠日月、二十四节气、假日以及下雨为未晴的日子,都不得执行死刑。明代规定的有禁刑日子,即每月的初一、初八、十四、十五、十八、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八、二十九、三十日的,加上二十四节气日、雨未霁,天未晴及大祭享日和闰月的全月。这样的除来除去,一年中能执行死刑的日子是屈指可数的。

在可以行刑的日子,行刑的具体时辰也有规定。若白天行刑必须等到午时,若夜间行刑必须等到天明,这在各代是通例。古代史籍记载及小说戏曲中的描写都是这样。如清初朱素臣的传奇《未央天》写书生米新图被屈打成招,判成死罪,定下来的行刑日子是十一月七日,时辰是寅时三刻,这是符合明代刑法规定的,因此监斩官必须等到天亮才能行刑。由于米新图冤情重大感动了上天,这天夜里天一直不亮,直到打过九更,朝廷派来复查此案的官员赶到,救了米新图的性命。京剧《九更天》就是根据这个传奇改编的,剧中情节反映了古代关于行刑时间的规定。

斩首的地点和执行其他死刑一样,一般都在市朝。从春秋时起大多如此。凡将王公大臣或名士大夫斩首,就在朝门外,如北宋时在汴京(今开封)五朝门,明清时在北京午门;凡将普通死囚斩首,就在街市进行,这即是《礼记·王制》篇所说的“刑人于市,兴众弃之”的意思。对某一城市来说,行刑的地点有时是固定的,有时是不固定的。清代北京斩人,常在菜市口。有据传说,清代苏州斩人常在五故天亮时,在平时较繁华的街道上执行。市民得知要在这街上杀人,都事先出钱贿赂刽子手,如果谁家不出钱或出钱教少,刽子手就有意在他家店铺前面行刑,这家人就会觉得十分晦气。

执行斩首必须有监斩官,这也是自春秋时就有的成规。《周礼·大司寇》所说的“莅戮”,就是后世所说的监斩。《左传·隐公四年》所记“卫人使右宰丑莅杀州吁于濮,石碏使其宰獳羊肩莅杀石厚于陈”这右宰丑和獳羊肩充当的就是监斩官的角色。监斩官可以由原审理此案的官员担任,也可以由朝廷或上司委派的别的官员担任。监斩官在规定的时间之前,把囚犯从监中提出来,带往刑场,监押的方式也有一定之规定。如南北朝陈时规定,死囚将被处决,押送时要乘露车(车上不能施用遮蔽,如同现在所谓的敞篷车),戴三械(即项械、手械、足械),加壶手,到达刑场后去掉手械及壶手,时辰一到即行刑。古时还规定,犯人的姓名和主要罪行要书写在手械上,让人们一目了然,周朝时就有这规矩,叫做“明梏”4,后世一直沿用。明清时时是把一块写有犯人姓名及罪行的木牌插在犯人背后,俗称“亡命牌”,这和“明梏”的意义相同。

把犯人押到刑场后,按规定要给犯人吃一顿酒饭,这时不准将犯人塞口堵耳,不准遮蒙犯人面目,要允许犯人的家属和他诀别。监斩官要亲自观察犯人的家属会见情形,判断这犯人的真假,由此“验明正身”,否则容易出现差错。南宋绍兴十八年(1148)曾发生两起几乎把人错斩的事情。抚州狱中,犯人陈四应该斩首,陈四闲应该释放;泉州狱中,陈翁金应该斩首,陈进哥应该受杖。结果这两地都因为犯人的姓名只有一字之差而看错了,分别把陈四闲和陈进哥绑赴刑场斩首,临刑之前亲属与死者诀别时发现弄错了,监斩官才急忙加以纠正。著名传统剧本《三女抢板》(又名《生死牌》)有这样的情节:衡阳知县黄伯贤为搭救被诬陷而将被斩首的朋友之女王玉环,让自己的亲生女儿黄秀兰去冒名替死,临刑时王玉环的父亲王志坚赶到刑场与女儿诀别,发现不是玉环,感到惊奇。监斩的贺总兵看出破绽,又要把黄伯贤逮捕,欲加杀害。这件事说明,在处决死刑犯人时也会发生人为地更换犯人的现象。为了杜绝此类事件,所以后世在执行死刑之前将罪犯“验明正身”这一道程序决不可缺少。

有的犯人因为不肯屈服或者冤枉,临刑前要高声叫骂。为了不让他叫出声,就给他的嘴里塞一个木丸。这个办法是唐代武则天发明的。垂拱年间,太子通事舍人郝象贤因得罪武则天,将被处斩,临刑大骂,就用木丸塞其口,然后行刑。后来法司杀人时都这样做。唐代以后,一般死刑犯人不再用木丸。

斩首时,通常都是由刽子手把囚犯反绑在木椿上,囚犯双腿跪地,头自然向前伸出,刽子手挥刀从囚犯领后向前下方猛砍。但在非正常情况下,也会附加其他残酷手段。唐文宗大和九年(835)甘露之祸时,宰相王涯等数人被宦官仇士良逮捕,将被处斩,临刑时,刽子手把他们的头发解开,反系在木柱上,又把他们的手和脚分别绑在木柱上,用铁钉钉牢,然后开刀。著名诗人卢仝本来没有参与反对仇士良的政治活动,因逮捕王涯时,他正在王涯家中,于是同时被捕,同时赴难。卢仝是秃顶,没有头发可往柱子上绑,刽子手就用一颗尖钉把他的后脑勺钉在木柱上。卢仝有个儿子,起名为“添丁”,本意是为国家增添一名男丁,韩愈曾作诗祝贺他说:“去岁生儿名添丁,意令与国充耘耕。”后人说,卢仝如此惨死,使“添丁”成了谶语,死时竟然在头上添了一颗铁钉。

被斩首的犯人在临刑时一般都难免表现出对死亡的畏惧。有的吓得面无人色,有的瘫软得抬不起头来,有的拉屎拉尿,满身污秽。但是,也有不少的气节之士或刚强硬汉死前慷慨从容,神态自若,甚至让刽子手也感到胆寒。这样的受刑者常常是具有某种坚定的政治信念、豁达的人生态度或傲岸不俗的性格特征的人,因此他们的生命在最后一刻犹能迸出明亮的火花,喷吐出一股壮烈的豪情。嵇康临刑时索琴弹奏一曲《广陵散》,成为千古佳话。三国时,魏国夏侯玄参与曹爽之谋,被司马懿斩首,临刑面色不变,举动自若。南朝时,庾宏远仕齐为江州长史,贤明有声望,刺史陈显达举兵叛齐,庾宏远被俘,在朱雀航处斩,他向人要来帽子戴好,说“子路临死结缨,我不能不戴帽子就去死。”南宋文天祥在大都(今北京)柴市英勇就义,临刑从容对吏卒说:“吾事毕矣。”然后南向再拜而死。他的表现成为后世忠义之士效法的榜样。明末黄道周在清兵攻破南京后被俘,拒绝投降,开始绝食数日不死,后来清朝决定把他斩首。他临刑立而不跪,刽子手见他身材高大,风骨凛凛,举刀时两手发抖,一刀砍下,黄道周仍然昂首不屈。刽子手吓得连忙跪在他面前说:“请先生坐下。”这时黄道周已挨了一刀,腰部鲜血淋漓,他还能点点头说:“可以。”于是坐在凳子上,刽子手第二刀才把他杀死。

清代著名文学家金圣叹在康熙朝因哭庙案而受牵连,被判死刑。临斩前也要酒畅饮,神色自若,一边饮酒一边说:“割头,痛事也;饮酒,快事也。割头而先饮酒,痛快痛快。”他的儿子到刑场与父亲诀别,哭得泪人似的,金圣叹说:“别哭了,我给你出个对你来对,上联是:莲子心中苦。”儿子正在痛哭,哽咽未定,哪有心思对对联,他好大一会儿没有回答,金圣叹说:“傻孩子,哪里值得这么悲伤呢?我替你对吧,下联可接‘梨儿腹内酸’。”这联是对得极其工稳的,上联的“莲”与“怜”谐音,意思是见儿子悲痛感到可怜;下联的“梨”与“离”同音,指他的将要骨肉的孩儿。金圣叹在死前如此从容不惊,竟然还有巧妙的文思,真不容易。所以采蘅子《虫鸣漫录》卷二记述这段故事后,称赞他“志气早定,故临难不迷”。据说金圣叹在受刑前还对刽子手说:“我有一封家书,请转交给家里的人。”刽子手在行刑后不敢隐瞒,把信送给了监斩官,那官儿疑心信中写有反对朝廷的言语,拆开查阅,只见信上写着:“字付大儿看:盐菜与黄豆同吃,大有胡桃滋味。此法一传,我无遗憾矣。”那官儿讨了一场没趣,自嘲地说:“金先生临死还这样捉弄人。”

⑤ 有没有较长的公主斩首小说

这个兄弟我真没有。

⑥ 古代战争砍头的习惯从何时开始何时结束,之后以什么来记功

死者取左耳为聝,生者为俘。

古代战争中,每次战役结束后,都要“论功行赏”,而“功”对武将、武将所率领的部队、士兵来说就是杀敌或俘虏敌人的数量,俘虏好查,而杀死的敌人则割其左耳为证。这一古代战争习俗在《三国鼎立》中也得到了真实再现,所有玩家之间的对战中,依照对手的官位不同,每次击败对手时,皆有几率获得所杀敌将身上的物品作为战胜者的证据,如上文所提到的“左耳”,凭借这些证据玩家可以去君主那里领赏。

除此之外最真实的是能够有几率俘虏到敌方武将!对于这些“俘虏”,玩家可以打开监牢,对他们进行处置:斩首或释放,一手掌握生杀大权!斩首俘虏可以获得较高的功勋,而放走俘虏所获得的功勋则较少。而被俘一方也可以像现实中一样像对方提出交涉,商量给对方一些金钱或物品作为战争赔偿,让对方释放你的武将,玩家只需点选敌方的主阵,选择敌方的监牢就可以与敌方交涉了。

⑦ 古代历史上的腰斩,凌迟和斩首,这么残忍,是什么时候被废除的

1.腰斩被雍正废止。
最后一次腰斩出在雍正十一年。被行刑者是河南学政俞鸿图。康熙五十一年进士,雍正十年被任命为河南学政。学政负责一省学校教育和各种文化学术之事,举人考试也在其中。想不到仆人欲得举子贿赂,与他的妾串通,帮助他们作弊。俞鸿图不知情。雍正帝派人审理俞鸿图案件,谕旨十分严厉。开始俞鸿图否认自己有接受贿赂行为。但其妻妾仆人承认了作弊、接受贿赂的事实。俞鸿图不得不认罪,雍正批准对俞鸿图斩立决。刽子手执行腰斩,犯人要想快死,必须给钱。俞鸿图绑赴刑场时才知道是执行腰斩。刽子手给了他一个慢死,俞鸿图上截在地上打滚,用手指蘸上身上的血在地上连续写了7个“惨”字,才慢慢痛苦地死去。监刑官向雍正帝报告了这一惨状后,雍正帝下令废止腰斩。
2.凌迟在清末修律时被《大清现行刑律》(1910年5月15日颁布)废止。
《大清现行刑律》是清政府在《大清律例》的基础上稍加修改,作为《大清新刑律》完成前的一部过渡性法典,于1910年5月15日颁行。其内容基本秉承旧律例,与《大清律例》相比,有如下变化:

①改律名为“刑律”;
②取消了六律总目,将法典各条按性质分隶30门;
③对纯属民事性质的条款不再科刑;
④废除了一些残酷的刑罚手段,如凌迟。
3.斩首。始终没有废止。网络流传1905年中国就已经明令废除斩首而采用枪决。但没找到规定,而且斩首一直用到解放战争。

⑧ 武侠小说中有多少被斩首的妇女

【醉.逍遥】

里面有三大阵营战场 还有三大城池 帮会精英战等等 玩法很多

这游戏新玩家很快就能入手 升级也很快

内置跨地图自动寻路,只要轻点鼠标,就可以轻松做任务刷怪
IOHF

⑨ 讲一些古代特别残忍,特别变态的酷刑

凌迟 车裂
斩首 腰斩 剥皮
炮烙 烹煮 剖腹
抽肠 射杀 沉河
绞缢 鸩毒 黥面
割鼻 截舌 挖眼
断手 刖足 宫刑
幽闭 枷项 笞杖
廷杖 鞭扑 人食
兽咬 拷讯 杂刑都非常的惨忍

声明:本文是由会员吴之桃在2023-06-24 16:54:11发布,如若转载,请注明本文地址:https://www.pixivzhan.com/danmei/234434.html


上一篇:经典重生弃妇小说
下一篇:男主穿越重生成皇帝的小说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