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动漫同人小说侵权吗

陈思璇
陈思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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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动漫同人小说侵权吗

1. 写动漫同人自创小说算不算侵权

当然不算……动漫同人到现在已经是自成一派了,很多东西都是约定俗成的,没人会告你侵权……
而且大多数同人只是自娱自乐或者给同好而已,很少涉及商业利益的。
就算是个人贩卖出版成同人志,君不见现在民间官方的同人志专卖会已经那么多了么……

2. 请问如果写同人小说用原动漫的标题算侵权么

标题雷同不算侵权,但是如果封面设计雷同是算侵权的。文学作品里:情节和手法都与另一作品相同;同一个作品中,至少有2个手法与另一作品相同符合以上2种情况的其中1种就算去侵权

3. 把动漫写成小说,算不算侵权,求编辑解答

首先你这个问题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是用别人已经发表了的漫画图片版,加上一些自己文字,权写自己的小说;第二个是用别人已经发表的小说,配上你自己创作的漫画,形成自己的作品;第三用别人已经发表的漫画和别人已经发表的小说,重新组编成自己独创的新的作品,第四,用自己的画的漫画和自己写的小说,组织成自己的作品;
上述前三种,你都必须或者已经具有著作权的人的同意,否则即使你对后来形成的作品已经具有著作权,但是你仍然是侵权,别人可以阻止你侵权,到时候你很划不来,花费的心血就白费了,只有第四种,是自己的著作权。
不过我很理解你的创作积极性,你可以先创作,然后在发表之前和他们沟通,并许诺给人家一定的稿酬,这样木已成舟,到时候就可以了,当然你在人家沟通的时候,得注意技巧,否则就弄巧成拙了。

4. 写同人小说算侵权吗

你要看作者的意见,同人目前为止还没听说有版权方因为这个事情打官司的,大概网络创内作这种模式被大容家默认了吧,只要你不去碰人家底线,也就是把别人的ip盗窃成自己的ip出售的话,差不多就安全了(前提是能证明原作者同意)

5. 写同人小说涉嫌侵权吗

……来……同人小说你要注自明是神马同人才行。还有,抄袭一般是剧情和连带的字句都是抄袭才算真正的抄袭,只要你不直接复制他人的文章,就没有问题。而且,同人的原作者或者相关人员也不会因为你写同人而告你怎么样的,毕竟这么多写同人的都没有问题。而且,他们也没有那么多心思能花在同人文上,毕竟同人文也可以为他们的作品提高人气。所以,不用担心太多。不过最好提醒你还是在一些专业一点的小说网站上发文,毕竟其他地方,也会有很多喜欢挑刺的人,在网站比较安全点吧。比较推荐晋江,毕竟这个网写同人的最多嘛……

6. 漫画同人小说能出版吗会有版权问题吗

可以出版 但是关键在于你的出版形式了 知道同人大会么 所以也不是说盈利就不可以。

由于许多漫画同人作品是以由商业漫画中的人物为基础进行的二次创作(又称再创作),在日常语汇的方便上,“同人”被广泛用于指代爱好者用特定文学、动漫、电影、游戏作品中人物再创作、情节与原作无关的文学或美术作品,即同人小说与同人画作的合称。然而,“同人”并不一定是再创作,也可以是原创。

个人参与与同人社团
要参与同人创作,可以以个人身份,也可以跟志同道合的朋友走在一起。如果你选择后者,与一群有相同嗜好的人,组成“同人社团”(Circle,又称“同人组织”或“同人团体”),就可以更方便地与朋友交流创作灵感,分享资讯,或制作同人志、同人游戏等商品贩售。一些著名的商业志作家团体如CLAMP,之前就是由同人社团开始发迹的。

同人创作
同人作品包括了改编的——对正式出版的漫画进行二次创作(再创作,re-creation);也包括原作的。

同人界中的人,时常会创作出不同形式的同人作品,包括同人小说、同人漫画等。出版同人志是把这些同人创作跟同道中人分享的一个途径。许多同人作品都会由同人们制成同人志,自资出版。

但也有些同人作品,不刊在同人志上,而是透过网站发表。一般来说,绘画CG在网站发表会最为方便。而其他媒体的作品,通常都能透过网站发布。

除此以外,还有同人游戏、同人词、同人MV、同人广播剧等创作。而在同人志即卖会的会场内,亦常会见到正在Cosplay的参与者。
原创,指的是,人物设定是作者自己决定的。

同人与原创相对。

同人,所指的是,由漫画、动画、小说、影视等作品甚至现实里已知的人物、设定衍生出来的文章及其他如图片影音游戏等等,比如神话同人,逆水寒同人,网球王子同人,棋魂同人,SD同人,银河英雄传说同人等。

“同人”(doujin)一词,是日文引入的。翻查日语字典,有两个解释,一是“同一个人、该人”,二是“志同道合的人、同好”。这里是解作后者,然而,在一般使用时,“同人”所指的不一定是指“同好”,也可以指“自创、不受商业影响的自我创作”。即是一个“自主”的情况、一种“自主文化”。至于有说“同人”一词为孙中山先生所创用的,我们对此说无法证实,但是大概也得有日本的使用,“同人”一词才会流传到本地,作如此的解释和用法。

至于“同人界”或“同人圈”,就是同人这个界别。而“同人志”(doujinshi、fanzine)就是一群志同道合的人走在一起,所出版的书籍、刊物,但当中以漫画或漫画文化有关的为主,而且绝大部分都是自资的,有别于商业漫画,有较大的创作自由度和“想画什么便画什么”的味道。另外,“同人志”的繁体应写作“同人志”而非”“同人志”,因为“志”和“志”在繁体字里,一早就有了明确的分工,胡乱相混只会令人误会,易于跟其他名词混淆;而同人志的日文写法,也是跟繁体一样,写作“同人志”。

我们将探讨的,也是这种漫画同人文化。虽然说,依据上述的“同人”定义,也包括了自主性质的小说、诗词等创作刊物。然而,在这些自主文学场域中,很少会使用“同人”一词。这就是“同人”一词除基本定义外,还有所使用的场域之分别。此文中的“同人”,都是指漫画文化的同人。

不同种类的“同人志”

在同人志中,也有各式各样的分类。首先要说的,是“原创”和“改编”之分。“原创同人志”(originaldoujinshi)是指故事人物、内容、情节等,均是自己创出来的。理论上,它们的自创成分是比较高的。至于“改编同人志”,也有人称为“演绎同人志”,就是拿已有的其他故事,进行改编,包括改变故事情节、改换部分人物,以至合并数个故事等。虽然题材是取于现成的故事,但也有作者的创作。在艺术上,re-create也是一种创作。加上就算“原创同人志”,也不表示真的没有其他人的元素。有时也会有别人的漫画人物出现。甚至有部分“原创”是打别人故事的骨干,却披上自己创的角色、改变时间和地点等构成的。这样挂羊头卖狗肉,比摆明是改编的作品,更不原创。这些情况并不多,可是也足证明,有时“原创”和“改编”,并不是有楚河汉界,要两军对垒似的。我们也不应对某一方心存歧见,因为大家不是都在画想画的东西、表达自己的想法、进行自己的创作吗?

有人把改编的同人志,再细分作“动漫改编同人志”及“游戏改编同人志”。这个分类,读者都可以察名识义,不必由笔者再解释了。奇怪的是,前者的英文通常叫作“aniparo”,后者则为“gameparo”,当中的“paro”是“parody”的简写。而“改编同人志”也被称为“parody”。然而,“parody”一词在字典里的解释,通常是带有贬义的,要么就指拙劣的模仿,要么就指模仿他人文体的滑稽诗文。即使你要把这词改为中性,但“模仿”与“改编”始终是有分别的。但既然已用开了,笔者也无能力勒回马缰。

另外,坊间亦有所谓“个人志”、“双人志”的东西。其实一般同人志,多数集合了四、五人或以上的作品,但这些称作“个人志”、“双人志”的,整本都是只得一个或两个人的作品。然而,我们并不同意从“同人志”中分化出“个人志”、“双人志”的名称,这样仿佛把自己从“同人”中抽离。“同人”所指的,实际上是这种自创的同人文化,因此即使得一个人,没有了“一群志同道合的人”的“一群”,也不应抽离自己。我们觉得,称作完全由谁绘画的同人志会比较恰当。同人界中亦有人把“改编同人志”简称作“改编志”台“演绎志”,我们也不认同这种称呼方法。

7. 如果用漫画内容写小说算不算侵权

首先你这个问题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是用别人已经发表了的漫画图片,加上一些自己文版字权,写自己的小说;第二个是用别人已经发表的小说,配上你自己创作的漫画,形成自己的作品;第三用别人已经发表的漫画和别人已经发表的小说,重新组编成自己独创的新的作品,第四,用自己的画的漫画和自己写的小说,组织成自己的作品;
上述前三种,你都必须或者已经具有著作权的人的同意,否则即使你对后来形成的作品已经具有著作权,但是你仍然是侵权,别人可以阻止你侵权,到时候你很划不来,花费的心血就白费了,只有第四种,是自己的著作权。
不过我很理解你的创作积极性,你可以先创作,然后在发表之前和他们沟通,并许诺给人家一定的稿酬,这样木已成舟,到时候就可以了,当然你在人家沟通的时候,得注意技巧,否则就弄巧成拙了。

8. 法律允不允许网络写动漫同人文,算侵权,还是犯法吗特别是综漫的。

我认为就算说了,也没多少人去在意,因为毕竟还是有极多数的人在写

9. 起点写书、关于动漫侵权的问题

这个是不可能的啊- -。。。动漫同人一直是自成一派的小说。。。同人作品包括了改编的──对正式出版的动漫进行二次创作。。。起点不是有同人分类吗?那里就是专门写同人的地方了,而其实现在的小说网都有动漫同人分类也说明了这是自成一派了。。。。
或者你说的是写的和谐了- -。。。不要写H或涉及到商业就不会有侵权这一说。
同人界中的人就算是个人贩卖出版成同人志,君不见现在民间官方的同人志专卖会已经那么多了么……

10. 【求助啊!!!】把漫画改编成小说侵权了吗

当然算了!你用的是别的动漫,但改成了自己的人物吧。这样的事情还是不要做吧……毕竟你投稿别人就是会认为你的故事是原创的,哪个杂志会收“改编故事”啊?不是说的夏目的事,就算你注明了改编自它,但杂志什么的也不可能给你写备注“改编自夏目”吧。更别提投稿的前提就是原创,不接受改编(同人漫评等除外)。其实这样你别说投稿了,发网上去,别人看见熟悉的情节陌生的人物,那也会有人说你的。

声明:本文是由会员陈思璇在2023-06-23 21:45:57发布,如若转载,请注明本文地址:https://www.pixivzhan.com/chuanyue/984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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